谎言1:吴英集资的对象都是贪官污吏,贪官污吏贪污了数千万人民的血汗,放高利贷给吴英,损失了,所以要判吴英死刑。
吴英集资对象都有名有姓,判决书都公布了,谁是贪官?请指出来,不要编造了,编造只能骗人一时,骗不了长久。
吴英集资对象名单:
自2005年3月开始,被告人吴英就以合伙或投资等为名,向徐玉兰、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竺航飞、赵国夫等人高息集资。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被告人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名义,先后从林卫平、杨卫凌、杨志昂、杨卫江、蒋辛幸、周忠红、叶义生、龚益峰、任义勇、毛夏娣、龚卫平等11人处非法集资77339.5万元。被告人吴英还用非法集资所得资金购买的房产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向王香镯、宋国俊、卢小丰、王泽厚、陈庭秀抵押借款共计6619万元。
谎言2:十数名当地官员联名上书法院,要求判处吴英死刑。
谎言的源头来自吴英父亲的听说,从谁那里听说的,根据在那里?吴父却说不出来。另外,任何公民都有权利给法院联名上书。为什么就没有当地百姓联名上书为吴英求情?反而有大量的民众联名上书要求判处吴英死刑?吴英父亲和律师不是做了大量的工作,鼓动当地居民为吴英求情,为什么无人理睬?
谎言三:吴英举报贪官,得罪了贪官,所以要杀吴英。处死吴英,贪官就平安了。
吴英判了死刑在先,举报贪官在后,判了死刑才举报贪官,怎么能说因为举报了贪官才被判死刑了。而且她一直顽抗,拒不交代赃款去向。拒不交代都贿赂了谁。明显是寄希望贪官救她,但中纪委严控此案,贪官擦不上手,无法救她,死刑了,才举报。举报贪官明显与死刑无关。
谎言四:吴英还掌握着数百名大贪官的罪证,害怕吴英举报出来,所以杀吴英。
为什么到现在还不举报出来?都死刑了,就要枪决了,还不举报,更待何时?
网络水军们,你们也不是吴英肚子里的蛔虫,怎么知道他还有数百名更大的贪官没有举报呢?不杀她,他能举报吗?
谎言五:吴英2亿元资产被低价拍卖,要不然吴英能还上集资债务。
所谓吴英2亿多元资产,是吴英父亲说的,吴英父亲给吴英本色酒店的估价是5000万,其他两个酒店合计估价2000万,汽车2300万,别墅200万,珠宝7000万,手表50万,102间门面房估价4000万。吴英的父亲是高级估价师吗?有证据吗?水军们把吴英的父亲的话,就当成证据了。
即使不查处,即使是资产增值了,翻一倍也才4亿,但人家的借款是有利息的,四年四倍的利息,如果不查处,现在利息也就有28亿了,加上本金,35亿。四亿怎么能还上35亿?
实际上吴英全部企业都在亏损,投资期货亏损更大,不懂房地产,2000万押金被没收,足浴/家纺/酒店是微利,本色一条街还需要更大的投资。就是按最好的利润计算,盈利一个亿,也只有5个亿的资产,怎么能还清35亿的债务?
谎言六:法律没有规定集资诈骗判死刑,判吴英死刑等于中国法律死。
糊涂的律师,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全国人大早就发了关于严惩集资诈骗的有关规定的命令,等同法律,其中就规定了死刑,从2003年至今,全国已有十几名集资诈骗犯都已经人头落地,被枪决,集资诈骗资金都比吴英小得多,而且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都比吴英小,已经被枪决了。吴英不死,中国法律死。新刑法把全国人大这个命令写入了正式的法律。无知的律师。
谎言七:吴英是借了高利贷,不是集资诈骗,高利贷与集资诈骗怎么分得清?是杨白劳,杨白劳判死刑,黄世仁得势了。
民间借贷和集资诈骗有本质的区别。一个是手法上是如实告知企业的情况,还是欺骗。二是用途上,是为了企业经营,还是为了分红付息。三是来源上,是特定的放贷人,还是不特定的普通公民。四是程序上,是按借贷程序,有合同,有抵押/有担保,还是集资分红拿高息。
借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是有区别的,借高利贷是搞生产的,还不起可以跟债主协商,变卖资产,或者拖延偿还期限。非法集资是拆东墙补西墙游戏,还不起再借,借更多的钱,偿还前面的债务和利息,债务越滚越大。吴英如果不被查处,估计现在非法集资或将达到100亿以上,更无法偿还。
吴英用的是诈骗手段,与民间融资/高利贷是有本质区别的,借高利贷往往是企业暂时亏损,资金暂时周转不灵,诚实的向债权人说明,并以资产做抵押,还不起就变卖资产,甚至自家房产,或者用担保人的资产偿还。吴英是宣传自己是经营奇才,暴利,可以给出几倍的红利,骗来的集资。属于集资诈骗,与民间借贷无任何关系。
如果她不虚假宣传自己炒期货赚了1个亿,她不虚假宣传自己干的都是暴利行业,如果她遵守公司法让前面集资的人分不上红利,如果她把自己真实的处境告诉集资对象,谁会把钱交给她?
借贷与集资是有严格区别的,借贷是要有借贷合同的,还需要真实的抵押和担保,无论大型银行和私人借贷,放贷人需要了解借贷人的还贷能力,借贷人必须真实告诉放贷人自己的真实情况。明明合同上写的集资享受红利和高息,又没有抵押和担保,怎么就是借贷了?吴英凡是有担保和抵押的借款,都没有算作集资诈骗,有6000多万高利贷按抵押贷款处理了。
谎言八:吴英没有挥霍公众资金,吴英3.8亿资金无法偿还,都被贪官瓜分了?
开着370万法拉利小车,戴着50万伯爵手表,200万翡翠,住着高档宾馆豪华间,还有数千万高档小车,克莱斯勒/宝马/等,分给集资有功的下属使用,为父母姐妹购置豪华别墅,配置高档小车,出入高档豪华娱乐场所,一郑万金,还有捐款,怎么又说没有挥霍?
资产全部投到了地产和商铺有多少?
实际不到她集资的十分之一,集资款主要用来偿还前期集资和利息,实际得利者,主要是前期集资的姐妹。也是这些人,都在给吴英打抱不平。
谎言九:吴英是经营天才,得罪了某个大老板,大老板和官府要她死
纵观吴英的发家史,起步应该是好的,开了家美容院,足浴店,当时是暴利行业,但经营规模要适当,地理位置/档次要与地域环境相适应,不能无限追求高档与豪华,也可能就是她二次装修,扩大规模的时候,决策失误,不自量力,盲目高息拉投资,在美容业/足浴业由于竞争激烈转而暴利消失的情况下,本应减少分红,降低利息,停止再筹资,稳定局面。如果继续亏损,可以破产拍卖,偿还债务。但她自己却走上了犯罪道路。在经营业绩不断下滑的情况下,不但不减少分红,降低利息,反而增加分红,给出更高的利息,虚假宣传自己的暴利,以诈骗手法继续集资,高档消费,挥霍资金,摆尽阔气,以债还债,铤而走险,玩起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游戏,越补窟窿越大,最终走上了不归路。想玩失踪,人间蒸发,但玩的不妙,被债主多方追踪,抓住了,死刑活该。
正是吴英与贪官污吏勾结一起,得到了当地贪官污吏的庇护,集资诈骗几个亿,也没有被察觉,而且他交代的贪官污吏,也证实了这一点。贪官污吏到处为他鼓动宣传,出谋划策。积极把她拉入胡润百富榜,实际上那是个杀猪榜。
谎言十:吴英判死刑也太匆匆了,贪官急着杀人,是为了杀人灭口。
此案审了四年,一拖再拖,反复查证,时间够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