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团肃反大事时间表记
1、1928年8月28日,六届中共中央发出《中央致江西省委信》,指示江西党“应提出反豪绅——AB团——阶级政权的口号”。主要负责人,周恩来、李立三、项英等。
2、1929年3月27日,六届中共中央发出《中央致江西省委信》,指示“AB团代表着江西最反动的封建势力,是最要注意的”。主要负责人,周恩来、李立三、项英等。
3、1929年8月20日,六届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关于景德镇罢工斗争给江西省委的指示信》,指出,“在江西有相当势力的改组派、AB团以及第三党”。主要负责人,周恩来、李立三、项英等。——1929年3月27日与1929年8月20日两封指示信,是中共中央鉴于江西省对AB团等不够重视而发。
4、1929年11月13日,六届中共中央发出《中央给江西省委的指示信》,严厉批评江西省委对AB团“没有引起党严重的注意这无论如何是错误的”,指示“肃清改组派,第三党、AB团的影响,扩大我们的政治影响”“ 积极地扩大反AB团大同萌、改组派、第三党的斗争”。主要负责人,周恩来、李立三、项英等。——此间,周恩来、李立三、项英等已经获悉中央特科“国民党方面没有AB团这个特务组织”的情报。
5、1930年4月,六届中共中央发出《中央给江西省委的指示信》,指示“须抓紧反机会主义、改组派、AB团的斗争”。主要负责人,周恩来、李立三、项英等。
6、1930年4月,六届中共中央派出巡视员刘作抚来江西,专门督促江西党抓紧反富农、肃反AB团工作。刘作抚鉴于赣西南在特委书记刘士奇等的领导下反富农、肃AB团不力,亲临赣西南特委下属的几个特委,督促掀起反富农、肃AB团的热潮,破获了不少AB团,并有七八百AB团自首。
7、1930年5月,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曾山等在中央多次批评和指示下,在中央巡视员的亲自督促下,展开了“红色五月”运动。在刘士奇、曾山等的领导下,加紧了政治宣传攻势,提出不少政治口号,但却不以打AB团为任务和手段,而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敌特破坏现象后,针对性的肃反打AB团。这一客观的肃反工作方式,被中央巡视员和赣西南李文林宗派发觉,指责刘士奇、曾山等“只有政治口号,不用组织手段推动”。 :)9S'lJIZ&
8、1930年5月,彭德怀率红五军“离开茶悠县境,来到莲花安福永新交界的钱山地区,此地虽小,地主很多,改组派AB团活动的很有组织,并有一部分群众”,发现AB团,并打AB团。
9、1930年6月,中央巡视员和李文林宗派势力掌控的“西路行委”(结合彭德怀屠杀袁文才、王佐的原湘赣边特委,富田事变发生后,响应支持事变的地方党。隶属于赣西南特委),6月25日,颁发《反改组派AB团宣传大纲》。以“广州经验”为标本,号召“实行赤色清乡”“赤色恐怖”以“肃清红旗下的奸细”。命令各级组织:如发现群众中有动摇表现不好的份子,应捉拿交苏(维埃)政府究办,凡出来生疏的经过赤色区域必须严格检查,如有嫌疑应即拘捕交苏维埃政府,赤色区域内的民众流通应持所属苏维埃通行条子。“现在各级苏维埃应加紧肃清反革命的工作,捕杀豪绅地主反动富农份子以示警戒,但是杀人要有反动事实可证,严禁误杀”。
“西路行委”隶属于赣西南特委,以一下级党委而命令各级党委,是严重的破坏组织原则的手段。这既是中央巡视员和李文林宗派势力对上级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只有政治口号,不用组织手段推动”严重不满,也是向刘士奇发出的警告。但是,由于“西路行委”的这个行为直接受到中央巡视员刘作抚等人的支持,刘士奇、曾山等并无其他办法给予纠正和批评。由此展开了热烈的反富农、打AB团的活动。中央巡视员刘作抚向中央汇报道:“我到了北路,富农问题我又严重的指出,所以北路富农斗争比较深入,北路群众对富农问题才特别加紧,所以 AB 团、改组派在加紧富农斗争中即把 AB 团改组派从组织里政权里破获了一些,只要富农斗争特别加紧,AB 团改组派不难肃”;“对 AB 团改组派均采取夺取群众杀其领袖准许 AB 团的团员改组派的党员自首,吉安西区 AB 团自首已有几百”;“AB 团、改组派、富农地主,这几种在政权机关里发现得有,永新破获 改组派的组织,兴国、永丰、吉安西区、安福西南区都破有 AB 团的组织,尤其是古安西区 AB 团有二千余人,自首有七八百人”。
10、1930年8月,中共中央做出《肃反决议》。关于这个《肃反决议》的来龙去脉、主要内容、何人主持,没有相关资料,只有谭启龙在回忆胡耀邦的文章里与胡耀邦一起回忆过这个事项。因此,《肃反决议》是周恩来、瞿秋白、李立三、项英等一起主持做出,还是李立三、项英主持所做(周恩来8月中旬回国,瞿秋白稍后也在8月回国),无法知道。
11、1930年8月,李文林参加6月的“立三中央会议”后,回到赣西南。5日,秉承“立三中央”领导人李立三、项英等的旨意,主持召开“二全会议”,全面针对毛泽东进行批判,并指责特委书记刘士奇领导期间“只有政治口号,不用组织手段推动”等错误,赶走了刘士奇,而且建议中央开除刘士奇党籍。成立了新的赣西南特委,酝酿成立江西省行动委员会,推动“立三路线”和反富农、打AB团的肃反。之后,又纠结宗派势力,暗中成立“反毛组织”。
12、1930年9月,以李文林为核心的赣西南特委秉承中共中央旨意,于24日颁发《紧急通告第20号——动员党员群众彻底肃清AB团》。废除了毛泽东“废除一切肉刑”的政策,号召使用“肉刑”,并把杀人的权力下放到基层。规定“AB团非常阴险狡猾、奸诈强硬,非用最残酷拷打,决不肯招供出来,必须要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去继续不断的严形(刑)审问,忖度其说话的来源,找出线索,跟迹追问,主要的要使供出AB团组织,以期根本消灭”。“对于首领当然采取非常手段处决,但须注意,在群众大会中由群众斩杀。……富农小资产阶级以上和流氓地痞的AB团杀无赦。……工农份子加入AB团有历史地位,而能力较活动的杀无赦”。到10月,开除的地主富农有一千多人,消灭了一千多AB团。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的四分之一被打成AB团,也大多被杀。
13、1930年9月底,中央长江局特派员周以栗到来。“我此行所见及感觉许多地方,发生严重的富农路线机会主义,使革命工作发生严重的危机,值得向你们说一说。自鄂东南到赣西南的苏区,一般来说,对土地问题,都是非常忽视。第一是不分配,第二分配了都是富农路线。如以劳动力为标准及不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致不能满足贫苦农民的要求,发动广泛群众,特别不能开展农村中阶级斗争——广大贫苦农民群众对抗富农。结果地方暴动普遍的未完成。农村中造成严重的赤色群众反水与赤白对立,特别是因为阶级斗争不深入一方不能树立雇农贫农的革命权威反而因革命得不到利益,一部分落后群众倒被富农欺骗过去,一方富农分子,反取得革命的领导,混入一切革命机关图谋反革命。在鄂东南有改组派,八百大暴动的布置,在赣西南自党团的最高机关,西南两特委,西南苏府直至支部与赤卫队、红军,红色邮局,充满了AB团,很有计划的与邓英等联络,一举消灭赣西南的大暴动。”⑵
14、1930年10月,毛泽东率军由福建湖南转回赣西南。4日攻占吉安,朱德等缴获有关AB团等敌特文件。毛泽东、朱德、周以栗等总前委领导人和中央特派员,与赣西南地方党会谈,听取地方党的工作通报。总前委、周以栗等会议商决工作,并以毛泽东名义向中央汇报,即10月14日毛泽东代表总前委向中央的汇报信《给中央的信》:“近来赣西南党全般的呈一非常严重的危机,全党完全是富农路线领导,转变农民意识的口号为富农地主用去反对贫农雇农,致根本动摇赣西南平分土地的趋向。党团两特委机关,赣西南苏维埃政府,红军学校,发现大批AB团分子,各级指导机关,无论内外多数为AB团富农所充塞领导机关。故平分土地也只是‘抽多补少’没有‘抽肥补瘦’,因此,富农得了好田,雇农贫农还是压迫的形势,所以重新分田使雇农贫农收到利益,把富农压迫下去肃清富农领导,肃清AB团,赣西南党非来一番根本改造,决不能挽救这一危机。目前总前委正计划这一工作,但恐为行动所阻,不能很好的完成,中央须大加注意和帮助。”
毛泽东迫于被批判的形势,更由于赣西南李文林、总前委朱德等对AB团的了解,不得不在汇报信中陈述中央“彻底改造”的指示和打AB团肃反的有关内容。但是,毛泽东采取了以往惯常对待中央胡乱指示的“拖”的办法,表示“非来一番根本改造”后,把“球”踢给了中央:“目前总前委正计划这一工作,但恐为行动所阻,不能很好的完成,中央须大加注意和帮助。”
因此,毛泽东向中央信件汇报后,不但没有丝毫表示(连政治口号都没有),而且,还帮助李文林等组建江西省行动委员会。
15、1930年10月25日,李文林为书记的江西省行动委员会,以赣西南特委的名义,向总前委毛泽东等通报《中共赣西南特委决议——接受总委指示,派人建立江西省委与提议计划分特委》的决议,明确表示“省委被敌人破坏后,赣西南特委即直受中央指挥”,即不但脱离总前委的领导,还要居高临下的行使对红军的“指导权”—— 中共中央1928年6月4日的指示信,规定了前委所有管辖的范围和与地方党的组织关系,依据环境来决定,所有管辖区域内工作,完全由前委指挥。前委在江西时受江西省委指导,在湖南时受湖南省委指导。
16、1930年10月26日,李文林等为了纠正总前委毛泽东的“右倾错误”,来总前委所在地实行“指导”,由此,召开了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和江西省行动委员会的联合会议,即“罗坊会议”。会议决议在有关AB团肃反的问题上,规定“从政治上指出AB团各种欺骗阴谋。肃清在群众中的影响,严厉的镇压AB团,处决AB团中一切活动分子”。
由于毛泽东的反对,中共中央和赣西南党颁布号召的“肉刑”政策,没有被写进决议,但毛泽东的“废除一切肉刑”的政策,也同样没有能写进决议。此时的毛泽东,由于中央特派员周以栗督促总前委执行“立三路线”攻打大城市,还由于红三军团彭德怀等人不接受毛泽东“诱敌深入”的反围剿战略,毛泽东正苦于做说服工作。同时,给地主富农以出路、平均分配土地的政策长久难以贯彻,毛泽东在“罗坊会议”期间,为了避免激化矛盾,大部精力用在说服彭德怀、李文林等接受“诱敌深入”的战略,同时,召集基层农民,调查土地政策的问题。“罗坊会议”与毛泽东召集当地农民战士调研土地政策的会议同时进行,“罗坊会议”结束后,毛泽东的调查会还在继续。会议结束后,毛泽东转头去兴国县调查土地分配问题。
对AB团肃反,毛泽东再次采取“拖”的办法:“罗坊会议”虽然不得不写进AB团的有关内容,但毛泽东并不向下有任何表示,即依然“不用组织手段推动”。
17、1931年11月,彭德怀率先联合赣西南地方党对红三军团的逃兵,当作AB团来打。“顷接红三军团政治部公函内称:目前政治形势与我们行动的具体转变,鸭比团分子混进到红军中捣乱,……其因嫌疑潜逃或尚未在发觉前开小差的,往往有计划的私窃各部队图章打放行条子,出各地步哨,甚至鼓动思想落伍的士兵一同开小差,……致使漏网。在这一形势下,如果放任下去,将使反动分子得以幸免。……本部为着挽救这一危机起见,以后关于本军批准请假的官兵夫,制定护照发给各部队。在每师须师长、政治委员加盖私章,全军性的或直属部队的,须由军长、政治委员或主任加盖私章。”不然的话,“地方政府和革命武装团体可以扣留查办” ⑷。
18、1931年11月底,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实行战前动员,即“快速整军”。彭德怀领导的红三军团,在讨论如何快速整军时,发现了AB团,随即成立各级的肃反委员会等组织,把快速整军转化为“肃反整军”。总前委毛泽东等在高级将领的要求下,批准肃反打AB团。总前委毛泽东等规定,团以上成立肃反委员会,团一级有抓人的权力,师党委有杀人的权力,不必向上级汇报。总前委采取不干涉的态度。
19、1930年11月底到12月初,为期七天的“快速整军”中,彭德怀领导的红三军团,违背总前委的指示,把抓人杀人的权力下放到连队。而且,明确表示打AB团主要是对准江西籍的干部战士。时为团政委兼该团肃反委员会主任的黄克诚,本只有抓人的权力,却领导杀了上百人。
20、1930年11月初,萧克为师长的师,早已开始打AB团。“快速整军”开始后,本来规定为期七天,萧克却“和师政委张赤男及各团干部都没干什么别的事,主要精力就是打AB团”,打了十几天,杀了近百人。
由于毛泽东“废除一切肉刑”的政策被废除,更由于毛泽东被中央严厉批判、下令调离、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已被周恩来等明令取消、中央和江西党号召使用“肉刑”,黄克诚、萧克这样的文化素养很高、历来有着独立思维、明确知道毛泽东“废除一切肉刑”决议的高级将领,一反常态的在所部对追随自己出生入死的干部战士,极力使用肉刑,抓了就打、再抓再打、供了就杀。
毛泽东解决AB团、富田事变大事时间表记
1、1930年12月8日,毛泽东听说有人在军内外搞肃反扩大化,把肃反与“路线斗争”搅合在一起。“1930年12月上旬,第一次反‘围剿’即将开始。面对反动派十万大军压境的严峻局面,有人却在军内外搞肃反扩大化。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派古柏从前委驻地的宁都黄陂去吉安富田,协助红二十军处理这一问题”⑴。文中所言“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实质是毛泽东。所派之人,还有陈伯钧。古柏、陈伯钧携毛泽东的亲笔信(在此赘述此文字,是澄清被故意搅混的历史,即李韶九所携《总前委指示信》并非毛泽东所写。这一点,从戴向青的文字中即可证实:古柏等所带信件,戴氏直言是毛泽东的亲笔信,其他则以“总前委”模糊指代),分赴富田和东固一带纠正肃反扩大化。
对赣西南AB团的存在状况,毛泽东并不清楚——总前委内部,对AB团兴衰最为了解的是朱德。朱德于1926年末,奉命到南昌担任军官教导团团长和公安局长。AB团兴盛之时,南昌公安局曾派武装给予支持。1927年“四二”事变捣毁AB团上层时,军官教育团也派武装参与——因此,毛泽东一方面疑惑,一方面有只能接受所有人(包括中央周恩来等人、赣西南党、总前委领导人)对AB团的认知。所谓只能接受,即当时毛泽东正处于被“立三中央”严厉批判排斥、赣西南李文林宗派以及红军总前委内部主要人员不满的情况下,要苦心说服众人接受“诱敌深入”的战略,因而在枝节方面不能引发更大的不满。
古柏与12月12日到达富田。下午正与曾山等人商议有关事宜时,遭遇“东固事变”发动者刘敌率部攻打,趁乱逃脱。陈伯钧在红军学校被叛乱的红二十军抓获,拿出毛泽东的亲笔信后,被看押的战士私下释放。
2、富田事变发生后,毛泽东一面在政治上采取“坚决进攻”的态势,一面派陈毅等前往红二十军接洽,试图和平解决。
毛泽东的政治攻势,主要有“六字诗”布告和《八个大胜利的条件》等。“六字诗”中,并没有“AB取消两派,乌龟王八相联”的字眼,现留的布告和黄克诚的回忆中,均没有这一句。这一句是“矛盾文学奖”获得者萧克“回忆”出来并加进去的。
毛泽东的政治攻势,也如其惯常的做法,即严厉谴责“首犯”,把受蒙蔽的干部战士严格区分开来。对待“闹事”问题,毛泽东终生如此。反毛泽东者,则恰好与之相反:首犯一个个放走,受蒙骗的群众则被屠戮。
3、12月20日左右,毛泽东在黄陂召开总前委扩大会议,重申“废除一切肉刑”、不准逼供信的原则。“黄陂会议是在解决了军队肃反问题后开的,参加会议的是军团军一级干部,还有地方党的负责人。肃反扩大化,李韶九有责任。这次会议纠正了当时肃反扩大化的做法,提出了反对逼供信和注重调查研究。总前委还发了文件,以解决地方肃反出现的问题。这时,毛泽东同志还亲自找了几个被打成AB团的人问话。问他们:‘你们的出身都好好的,为什么参加AB团?’他们说:‘我们的AB团是打出来的’。毛泽东同志说:‘不能打,打了也不供,供了也不要信’。‘不准逼供信’,‘要重调查研究’,就是这时提出来的。到了延安整风,就不准搞逼、供、信,‘一个不杀,大部不抓’了”⑵。
“重调查研究”,是毛泽东始终倡导的原则。但是,由于中共武装革命之初,大多革命者并不成熟,高层领导者也有许多不赞成。1929年6月的红四军“七大”上,陈毅就曾专门指责毛泽东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1930年6月,毛泽东鉴于苏区思想混乱,干部作风浮华,写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一文。
毛泽东重申的“废除一切肉刑”的政策,一月后即被前来的项英废止。随即又被中央废止(中央早已知道赣西南党颁布号召的肉刑政策,不但没有丝毫批评,反于1931年4月初向闽西发出用“最严厉的手段”的指示)。三人团到来后,也加以废止。
“黄陂会议”重申政策,停止了军内肃反。地方则派遣陈毅担任领导人,纠正地方肃反。
4、1931年1月5日,富田事变发动者们在陈毅和刘作抚的说服下,决定派丛允中等前来总前委会商解决,但却半路折回。折回,并非道路艰难,而是“反毛组织”一心要整倒毛泽东,根本不打算和解——想与总前委会商解决的话,富田事变就不会发生了——因此,折回后,即组成以段良弼为首的“代表团”前往路途更艰难的上海告状。
5、1931年1月16日,项英、毛泽东、朱德三人组成的苏区中央局,发布《对富田事变的决议》。这个充满矛盾的决议,很容易看出其中的不少文字是总前委毛泽东、朱德的观点。“富田事变在客观上说,正是反动的AB团取消派等及党内一般动摇分子相汇合的一种反党反革命的阴谋的总的爆发”,“虽然段良弼、李白芳、谢汉昌等仍然打着红旗,声言拥护中央,但是富田事变在事实上毫无疑义的是一种反革命的行动。即使在组织上还没有完全证明他们全部是AB团取消派,但是他们反党破坏革命的行动在客观上是与AB团取消派等的联合一致的反动行动”,这些内容显然是毛泽东、朱德的观点。
“富田事变在客观上说,正是反动的AB团取消派等及党内一般动摇分子相汇合的一种反党反革命的阴谋的总的爆发”,即说明富田事变发动者们里存在AB团,只是“在组织上还没有完全证明他们全部是AB团取消派”。
项英15日来到总前委所在地,虽然途中听说了富田事变,但却没有与任何一方有过接触。来到总前委所在地后,首先要传达“三中全会”精神、成立苏区中央局,因而,以项英小学水平的程度,在既没有接触事件人员也没有时间的情况下,只能在路上形成针对毛泽东的一些思维,而不可能有什么客观的思维。
6、1931年7月,项英为首的苏区中央局审判枪毙富田事变发动者,枪毙红二十军参与兵变的副排以上干部,毛泽东表示反对。同时,解救了李文林等。李文林1930年6月去上海参加中央会议期间,曾与陈独秀接触,并参加了“陈独秀派”,即“托陈取消派”,也在中共中央和苏区中央局必杀之列。郭化若回忆:“第二次反‘围剿’后,抓到李文林。我参加了审问。李文林说‘你们不要动刑。我不是AB团分子。我在上海汇报时见过陈独秀,我是陈独秀派的’。审问后,我向毛泽东同志作了汇报。根据他的口供,看来不是AB团,于是把他放了。”⑶释放李文林,是要冒极大风险的。
7、1931年12月,毛泽东出任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1931年10月30日出任),尤其是出任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和人民委员会主席后,以法律形式再次颁布“坚决废除肉刑”的政策。“1931年12月以来,由于强调严禁肉刑,不准苦打成招,于是打AB团、肃社会党出现‘停顿现象’”⑷。
随即,被到来的周恩来废除。毛泽东率军远征福建时,苏区中央局于4月22日和6月9日,趁毛泽东远离之际,分别以“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名义颁布“新政策”。应该指出的是,项英当时在上海。邓颖超衔临时中央博古张闻天之命,于5月来到苏区。5月30日,被毛泽东解救的李文林等二百五十多人,被枪毙。——毛泽东此时远在福建。
此后,毛泽东被彻底排斥出党政军的领导层。1933年初,上海中央的博古张闻天陈云到来后,肃反达到了疯狂。
8、1935年1月,毛泽东在“遵义会议”上成为中共的实际领袖。1936年在延安接受斯诺采访时,赞扬李文林:“一九二八春天,由李文林和李韶九领导的游击队,开始在江西的兴国和东固活跃起来。这个运动以吉安一带为根据地,这些游击队后来成为第三军的核心,而这个地区本身则成为中央苏维埃政府的根据地。”⑸
9、1943年,毛泽东清理了“左倾路线”人物把持的高层权利后,召开“六届七中全会”做出《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一切经过调查确系因错误处理而被诬害的同志,应该得到昭雪,恢复党籍,并受到同志的纪念。”除特委委员以上之人,其余在苏区被打成AB团误杀的,一律给予平反。
10、1945年中共“七大”,毛泽东思想成为中共的指导思想,毛泽东为除个别罪大恶极、投敌叛变或脱离革命之外的特委委员以上之人彻底平反。仅列富田事变发动者及其有关人员:李文林、金万邦、段启凤、龙超清、萧大鹏、谢汉昌、朱昌偕等,均被毛泽东平反,追认为烈士。
刘敌无端煽动兵变,罪不可恕;丛允中假造信件,几乎导致中共革命彻底失败,同样罪不可恕;段良弼到上海后脱离革命,不知所终,自然也不在平反之列,更不配与李文林等一样树为“烈士”“受到同志的纪念”。这当然是毛泽东、周恩来等的客观认知。
中共武装革命初期,在“肉刑”问题上,只有毛泽东具有正确的认知。其他领导人包括周恩来在内,都没有形成“废除肉刑”的认知。这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苏联共产国际的政策,以是国民党蒋介石对革命者的非人残害。由此,诸多领导人一方面顺应共产国际的政策,一方面面对敌人的凶残而产生“以牙还牙”的激愤心理,也就十分自然——毕竟中共只有一个毛泽东。
需要指出的是,周恩来跟其他“左倾领导人”(比如“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成员)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区别,就在于周恩来虽然因为缺乏远大的政治眼光而自然的顺应共产国际及其支持的王明中央,却没有丝毫王明集团的宗派思维,信仰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