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本应是共产党人奋斗的首要目标。然而,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并且夺取革命胜利执掌政权也已有六十二年之际,发展党内民主却仍然是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之一。
作为对人类社会中的某些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或决定的制度形式,民主只不过是相对于少数人甚至个人进行决策的集权制而言的一种多数人决策制度。除了在军事斗争和专业问题上,民主制度要让步给集权制或曰集中制而外,无论是在国家政体层面上还是在社会组织层面上,民主制相对于集权或曰集中制来说,都有着不言而喻的巨大的合理性。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的统治下之所以要奋起革命,目的就在于要建立民主的政治制度,并通过这一制度形式实现全人类解放的最终目标。因此,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都认为,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第一步就是建立民主制度,[1]并认为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现成的统治形式。[2]可见,在无产阶级革命导师依据当时各国尚未实现普选制的情况看来,国家的政体形式是否真正实行了民主的政治制度是衡量无产阶级是否取得了政治统治地位的首要标志。那么,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共产党,把民主作为自己的党内组织原则,应该是确定无疑、毫无疑问的题中应有之义了。否则,人们无法想象,也无法证明,一个党内自身民主都缺乏的政党,会从骨子里热爱民主,并领导无产阶级革命,以争得民主。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内民主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生命,是共产党政党性质的集中体现。没有民主,就不会有真正的共产党。有鉴于此,1847年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参与创建的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即共产主义者同盟就是按照民主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党的各级领导人均由民主选举产生而不是由上级委任。[3]
然而,民主制度毕竟也有不能完全适用的时候。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旨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革命中,党的活动将会时刻遭到资产阶级国家政府的残酷镇压,党的组织和活动只能转入地下而无法公开。在这种险恶的革命斗争环境中,党的组织原则采取集中制自然比民主制对党的行动和党的利益更加有利。因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即俄国共产党从建党之初就将集中制确定为党的组织原则。[4]列宁把这种组织原则称之为集中制或曰民主集中制。[5]它的特征就是强调纪律和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尤其是最后一个服从,是这一组织原则的最主要的特征。俄国十月革命成功后,列宁又将这一原则确定为其他国家共产党加入共产国际的必要条件。中国共产党就是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严格按照这一原则组织起来的。正是在这一组织原则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也和俄共一样,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在夺取革命胜利以后,尽管党所处的国内环境和历史地位发生了改变,但是,中国共产党也和俄共一样,还是继续坚持了这一组织原则,结果也都在各自党的历史上造成了众所周知的沉痛的悲剧。
由于民主集中制事实上就是集中制,或者说是带有民主因素的集中制,所以在实践中,这一组织原则能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则完全取决于党的主要领导人的个人素质与思想作风。在列宁时期,俄共的党内民主还算比较正常。[6]而在斯大林时期,经过几次大清洗以后,党已经变成了只对斯大林一个人唯命是从的工具。党内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使得任何不同的意见都无法发表和交流,也使得任何试图反对他的人都无法生存。斯大林已经成了党的化身。反他就是反党。在我们中共党内,尤其在毛泽东晚年时期,民主集中制也事实上变成了党内家长制。[7]一种原本只是适应革命战争需要的带有军事色彩的迫不得已的组织原则,[8]在革命已经取得胜利以后却仍然被继续奉行,其政治后果也只能如此。
在革命胜利以后,党内何以要继续实行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对此,列宁曾在理论上有过一段明确的论述。1920年4月,他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文中说,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阶级还存在。而“消灭阶级不仅意味着要驱逐地主和资本家,——这个我们已经比较容易地做到了,——而且意味着要消灭小商品生产者,可是对于这种人不能驱逐,不能镇压,必须同他们和睦相处;可以(而且必须)改造他们,重新教育他们,这只有通过很长期、很缓慢、很谨慎的组织工作才能做到。他们用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从各方面包围无产阶级,浸染无产阶级,腐蚀无产阶级,经常使小资产阶级的懦弱性、涣散性、个人主义以及由狂热转为灰心等旧病在无产阶级内部复发起来。无产阶级政党的内部需要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才能抵制这种恶劣影响,才能使无产阶级正确地、有效地、胜利地发挥自己的组织作用。”“谁要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哪怕是稍微削弱一点,那他事实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9]可见,在列宁看来,集中制或曰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夺取革命胜利的重要经验,也是革命胜利后维护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保证;[10]不仅在夺取政权的革命年代需要坚持,而且在执政以后同样需要坚持。正是基于这样的一种思想认识,俄共在十月革命胜利后才没有及时地变党的集中制为党的民主制。俄共的历史表明,对于一个已经高度集中化的政党来说,如果没有受到一次乃至几次现实的教训,它是不会真正认识到实行党内民主的必要性的。即使这个问题被郑重提出,结果也会彻底落空。
同俄共一样,中共在革命胜利后也不曾认真地考虑过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改变和调整党的组织原则,相反,还将这一组织原则视作增强党的团结、加强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而不断地加以强调和维护。若不是“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悲剧性、灾难性事件,以及苏东剧变的发生,或许时至今日,党内民主问题也不会真正引起全党上下广泛而充分的反思。
党内民主是什么,又不是什么?
然而,尽管全党上下现在对发展党内民主已经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但是,对于怎样发展党内民主?以及发展党内民主的目标和内涵是什么?党内党外,还是见仁见智,远远没有形成高度而明确的共识,推进党内民主的具体实践也远远落后于党员群众的期待。情形之所以如此,事实上都是根源于人们对党内民主的实质有意无意地缺乏一种清醒的认识。
我们知道,党内民主无非是在党内实行的民主制度。至于什么叫民主?民主是什么,又不是什么?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在提出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是争得民主的时候,对它的具体含义根本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显然,这并非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一问题的忽视,而是在他们看来,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根本无需人们对它详加定义。
常识性的问题当然只能用人们普遍具有的常识来回答。就我的常识而言,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民主就意味着在我不能直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时,我至少可以参加那些代为人民管理这些事务的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和代议机关代表的选举;如果我愿意,我也可以作为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或者代议机关代表的候选人接受其他所有公民的选择;作为一个普通的党员,党内民主就意味着我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意愿,参与党的各级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如果我愿意,我也可以作为各级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或者代表候选人接受其他所有党员的选择;在民主的制度下,我可以听取别人的专业性意见,但是,对于诸如党和政府主要领导人的选举等重大问题,我有足够的智慧和判断力作出恰当的选择,我不需要别人在这个问题上代替我思考、判断和选择,更不需要经过层层代表的模式来表达我的意愿,因为这种层层代表的模式,很难做到我的意愿拷贝不走样,也很难实现并保持我对公共事务的最低限度的影响和控制以及对领导干部的最低限度的监督和制约;一句话,民主就意味着平等,意味着我在自己的国家里,可以和其他任何公民一样,做到我的国家我做主;意味着我在自己的党内,可以和其他任何一个党员一样,做到我的政党我做主;意味着那些经我选举产生的党和政府的领导干部只是我的公仆而不是我的保姆和家长,意味着那些经我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的代表只是忠实地代表我的利益,并对我的要求千呼万应的代言人而非另外一种名义的官员;如果我在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党内无法找到这种当家做主的实际感受,那么,这还叫什么民主?
所以,民主固然不仅仅等于选举,但是,选举却是民主的底线。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11]没有经过选举的必要程序,任何人都不能担任各级组织的领导职务。党员参与党内选举到哪里,党内民主就发展到哪里。参与到支部,党内民主就发展到支部;参与到省、市、县,党内民主就发展到省、市、县;参与到中央领导机关和全国党代会的选举,党内民主就发展到全党。
可见,党内民主不是什么党代会常任制,不是要在党内产生一些可以经常开会的超级党员,而同时其他大多数党员既不能选举他们的各级组织的领导,也不能选举省市和全国党代会的代表。而且,“单是多开会,还不是民主。”[12]党内民主也不是仅限于党代表可以参加重要干部的推荐、党员和群众可以参加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开推荐。只能参与推荐,而不能参与决定,通过选举的形式参与决定,这根本不是民主。这只是先秦乡里举荐制度和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度等封建专制下的选官制度在现代社会的运用。党内民主还不“在于启发党员和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13]。如果批评和自我批评可以等于党内民主的话,那么,在那个声称“需要自我批评就象需要空气和水一样”[14]的人的领导下,党内民主应该显得非常活跃了。党内民主更不等于发扬民主作风、召开民主生活会,虽然这也是必要的。如果这些就等于党内民主,那么,党内民主就已经实现了,因为这些我们早就有了。
党内民主的实质,不是“发动党员或党员的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而已。[15]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这不需要一个先进的无产阶级政党来做。这在一千多年前的那个善于虚怀纳谏的封建皇帝李世民那里就已经做到了。
党内民主的实质是党员地位的一律平等。它所要解决的,不是上下级组织之间的关系问题,下级服从上级是一切组织的生命所在;也不是要解决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问题,个人服从组织也是组织得以存在的基础;而是要解决“领袖”和“群众”,或者说,作为各级组织负责同志的少数党员与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其他绝大多数普通党员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始终没有很好地解决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过去一方面认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16]提出要相信群众,群众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英雄,另一方面,往往又有意无意地流露出一种英雄史观的认识。我们知道,列宁和卢森堡之间曾经有过一段关于这个问题的著名争论。争论的实质就是如何看待领袖的个人作用和群众的地位与作用。
毋庸讳言,列宁一直十分强调领袖的个人作用,强调领袖们之所以为领袖,就在于其拥有天才般的优秀的品质,而且这种天才人物不是能够成千成百地产生出来的。[17]这种观点也为他在党内主张建立高度的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提供了更丰富的理论支持,是集中制或曰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基础之一。但是,正是由于列宁本人所具有的巨大声望,使得他对领袖人物作用的过分推崇,长期以来,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成为如何看待和处理领袖与群众之间关系问题的一种经典的不容置疑的理论教导。一些领袖们往往从他的这些论述中,反复地汲取个人崇拜的理论根据,并因此而心安理得地制造和接受着人们对其个人的崇拜甚至神化,心安理得地以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名义打击对手、清除异己,心安理得地拒绝一切可能导致其地位和声望动摇的批评与监督。党内民主的前提,恰恰是反对这种领袖崇拜,反对这种一方面对某些个人品质的无限信任以及对其智慧和能力的无限夸大,另一方面却不相信大多数党员群众具有和他们同样的政治智慧。民主的精神即承认人人生来平等。党内民主的精神前提,也就是承认党内人人平等,承认每个党员都能通过定期参加选举各级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党代会的代表,参与各级组织事务的管理;每个党员都有机会通过选举,成为各级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党代会的代表;各级组织的全体党员,可以不承认和不接受不经他们同意而委派给他们的组织领导。
这才是党内民主的实质,是党内广大群众所长期期待的真实可及的可以反复验证的民主。除此而外,就不存在什么别样的民主。
实行党内民主将会产生怎样的政治后果?
虽然民主在世界上并非新鲜事物,但是,要把民主制度实质性地引入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的我国,引入实行了90年集中制或曰民主集中制的中国共产党党内,可以预料的是,难免还会引起党内各种各样的担忧和反对。有些担忧和反对的理由或许不值得一提,我们可以不必理会,但是,以下的几点理由,我们却必须认真地加以对待和考虑。
第一种担忧和反对的理由或许是,实行党内民主将会削弱纪律,涣散组织。共产党和其他各种性质与类型的政党的重要区别之一就在于它的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同时,这也是它的强大的战斗力所在。纪律松弛将会导致组织涣散。列宁在建党之初所面临的党内情形正是这样,这也是他之所以坚持党的集中制的原因。但是,民主制是否会必然导致纪律松弛?实际上,民主跟纪律根本就是两回事。民主只是领导干部的选举制度。纪律是维系组织生存、保证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组织成员必须遵守并规定了对违禁行为的惩戒措施的规章制度。世界上实行民主制的政党,既有纪律松弛的,如美国的政党,也有纪律严明的,如英国等国家的政党。实行集中制的组织中应该说莫过于军队之高度集中了。然而我们知道,古今中外,纪律松弛的军队比比皆是。可见,集中制未必会一定纪律严明,如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纪不究,虽究不严,即使是严行集中制的军队也照样纪律松弛。民主制也未必会一定纪律松弛。因为担心削弱纪律而反对实行党内民主,是毫无根据的。
与人们担心实行党内民主将会造成组织涣散相反,由于党内民主使得广大普通党员有机会、有权利选举党的各级组织的负责同志,党员在党内的主人翁意识势必将大大增强,党员关心和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以及维护党的利益的自觉性也势必将大大提高。这一切又势必会大大提高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持久地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
第二种担忧和反对的理由或许是,实行党内民主将会削弱中央权威,削弱党的领导。作为在中国这个地域广阔、地区之间发展极不平衡、近代史上曾经被喻为一盘散沙的多民族的国家执政的政党来说,中国共产党的中央领导机关在全党全国享有高度的领导威信和权威,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国各地得以有效地贯彻执行,无疑是十分必要的。的确,党内民主是党内权力的制约机制。由于领导干部一概经定期选举产生,实行党内民主肯定会使得中央以及各级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受到全党和各级党组织的全体党员的监督与制约。这种监督与制约就体现在,广大党员将完全根据自己平时形成的对他们的工作实绩和德能勤廉的综合评价,而在新的换届选举中决定他们的去留。在这种众目睽睽、七嘴八舌的党内民主的制度环境中,腐败无能的干部必遭撤换,唯有廉洁勤政的干部才有机会留任或高升。
可见,党内民主制度对各级党委乃至中央所形成的这种监督和制约,只是增加了他们履行职责的压力,只是帮助他们正确认识权力的来源,正确认识自己和其他普通党员之间的关系,并迫使他们战战兢兢,廉洁自律,努力工作,却并不否认也不可能否认他们履行职责时依照党内规章所拥有的法定权威。中央和各级党委在党内的权力是由党章明文规定,并由党纪党规予以强有力地保障的。实行党内民主非但不会削弱中央和各级党委的权威,相反,由于中央和各级党委是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的,因而是得到了全体党员的信任的。他们的权威也因此有着更坚实的群众基础。担心实行党内民主将会削弱中央权威,就像是担心自己被自己的影子吓倒一样,完全是出于对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的恐惧,大可不必。
第三种担忧和反对的理由或许是,实行党内民主将会促使党内宗派主义现象的产生,进而削弱党的团结统一,严重的话,还会引起党的分裂。乍看之下,这种担忧似乎有些道理。因为谁也不能断定,民主的制度环境下就没有宗派主义现象的产生。而宗派主义现象的存在和发展,显然是不利于党的团结统一的。然而,宗派主义现象是历来就有的,不单单是在民主的制度下才会产生的独特现象。就如毛泽东引述陈独秀批评国民党的话来说,“党外有党,党内有派。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18]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明有山头暗有礁的现象是党内人所共知的事实。党内反对宗派主义的斗争也始终没有停止过。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中央一直强调要搞五湖四海,目的也正在于防范宗派主义的产生。事实上,宗派主义现象无论在哪种组织体制下都有产生的可能。而在民主的制度环境下,这种现象虽然也会继续存在,并且更加公开,但是,在全体党员中间,却会显得更加孤立,并会遭到党内更加有效和更加多数的反对与抵制。因为任何宗派主义,毕竟都是少数人的小圈圈子。在全体党员都能通过选举各级党委负责同志的组织制度下,这种具有宗派主义思想主张的少数人,是决无足够的政治能量兴风作浪、左右党内大局,以致削弱党的团结统一,甚至引起党的分裂的。
其实,问题不在这里,而在于党内民主不仅是解决宗派主义问题的有效方法,而且也是党内斗争的合理形式,是党内不同意见得以开展正常交流和辩论的组织机制。如果没有这种制度形式,党内不同意见的正常争论不是被错误地当作宗派主义问题看待,就是被错误地当作所谓的路线斗争。[19]在党内持有不同意见的人,不是被作为宗派主义者而被予以无情的打击,就是被当作反党集团和路线斗争的敌人,遭到意想不到的残酷迫害,并被开除党籍。一些曾经以这种方式斗争过他人的人,最后也会变成这种斗争的牺牲品。[20]在党内民主缺失的情况下,党内不同意见的公开交流交锋没有了,党在表面上的团结一致实现了,但是,真正的宗派主义却得以潜滋暗长,党的生机也被彻底窒息了。相比之下,究竟是实行党内民主好?还是继续坚持集中制或曰民主集中制,对真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更加有利?结论应该是一目了然的。
如果说实行党内民主决不至于出现有人所担心的那些消极不利的政治后果的话,那么,人们对切实推进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而不是满足于搞一些似是而非的花样以应付党内民主的要求,还有什么迟疑和犹豫的呢?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坦率地说,如果党内不能建立真正民主的组织制度,绝大多数人们就会因为讲真话、讲心里话的风险和代价太大,而绝对不会真的给人讲真话。“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21]。没有这个条件,所谓的真话只能是自欺欺人之谈。
是时候了。在中国共产党建党已有90年之久的时候,党内如果还不能普遍实行党员选举各级组织领导人的制度,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更何况,实行党内民主已经成为广大党员日益增长的参与党内事务的坚定要求,成为党内政治参与要求不断扩大的必然趋势。
(作者为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研究室副主任)
注释:
[1] 恩格斯在1847年分析无产阶级革命进程时说:“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在英国可以直接建立这种统治,因为那里的无产阶级现在已占人民的大多数,在法国和德国可以间接建立这种统治,因为这两个国家的大多数人民不仅是无产者而且还有小农和城市小资产者,小农和小资产者正处在分化为无产阶级的过渡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9页)1852年8月,马克思在《宪章派》一文中认为:“实行普选权的必然结果就是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391页)然而,在私有制的资本主义社会,“民主制和其他任何一种政体一样,归根到底也是自相矛盾的,骗人的,也无非是一种伪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576页)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在1848年起草的《共产党宣言》中写道:“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2页)
[2]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08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74页、327页。
[3] 恩格斯在《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历史》中指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96页)
[4] 1899年即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成立的第二年,列宁即提出“必须成立统一的因而也是集中制的党。”(《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卷,第167页)至于在无产阶级革命时期,共产党为什么要实行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列宁有着非常明确的认识和大量的论述。他说,“‘广泛民主原则’的基本条件对秘密组织来说是无法执行的。”“谁想在专制制度下建立一个实行选举制、报告制和全体表决制等等的广泛的工人组织,那他不过是一个不可救药的空想家。”“在黑暗的专制制度下,在宪警到处进行选择的情形下,党组织的‘广泛民主制’只是一种毫无意思而且有害的儿戏”,“实行‘广泛民主原则’的企图,只能便于警察来广泛破获我们的组织”。(《怎么办?》《列宁选集》第1卷,第347页,330页,348-349页)在他看来,“在目前激烈的国内战争时代,共产党必须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组织起来,在党内实行象军事纪律那样的铁的纪律。”(《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列宁选集》第4卷第312页)这是因为,“无产阶级的无条件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列宁选集》第4卷第181页)
[5] 《列宁选集》第4卷,第181页、第200页。
[6] 在列宁时期,俄共在党代会召开之前,党报专门开辟“争论专页”,就党的路线方针问题发表不同观点的文章;在党代会上,列宁作完简要工作报告后,另外再由不同意中央观点的人作副报告,两种观点供代表们审议,代表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有争论,有插话,有对中央领导人的评论和建议;对于重大的有分歧的问题,中央要把它交付全党讨论表决;在中央可能发生重大失误时,下级党组织还可以通过不信任中央的表决;普通党员也可以和党的最高领导人进行争论并对他进行批评。参见尹彦:《列宁时期的党内民主》,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9月版。
[7] 邓小平同志对此有过几次比较深刻的反思。1980年8月18日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说:“从一九五八年批评反冒进、一九五九年‘反右倾’以来,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类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权力过分集中的“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有关。我们历史上多次过分强调党的集中统一,……很少反对个人过分集权。”(《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0页、331页、329页)1980年8月他在和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的谈话中说:“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实际上受了封建主义的影响,包括个人迷信、家长制或家长作风,甚至包括干部终身制。”(《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48页)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也指出:在毛泽东的威望达到高峰的时候,他的“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日益严重,日益凌驾于党中央之上,……使党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党内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现象滋长起来。”他的“个人领导实际上取代了党中央的集体领导,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被鼓吹到了狂热的程度。”
[8] 列宁:“实际上任何一个革命组织从来也没有实行过什么广泛民主制,而且无论它自己多么愿意这样做,也是做不到的。”(《怎么办?》《列宁选集》第1卷,第349页)
[9]《列宁选集》第4卷,第200页、201页。
[10]《列宁选集》第4卷,第479页。
[11] 列宁曾经谈到实行民主制需要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完全的公开性;第二,一切职务经过选举。”“民主制的第二个标志即选举制。”(《怎么办?》《列宁选集》第1卷,第347-348页)“要真正按照民主原则解决问题,只召集由各组织选出的代表开会还是不够的。必须让该组织的全体党员在选举代表的时候,同时就整个组织所关心的争论问题都能人人独立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列宁全集》第11卷,第418页)
[12] 《刘少奇选集》上卷,第364页。
[13] 刘少奇:“扩大党内民主的中心一环,在于启发党员和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论党》《刘少奇选集》上卷,第363页)
[14] 斯大林:“同志们,我认为我们需要自我批评就象需要空气和水一样。我认为没有自我批评,我们的党就无法前进,就无法割开我们脓疮,就无法消灭我们的缺点。”(《斯大林选集》下卷,第7页)
[15] 刘少奇:“党内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发扬党员的自动性与积极性,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发动党员或党员的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以积极参加党对于人民事业的领导工作,并以此来巩固党的纪律和统一。只有认真地扩大党内民主,才能巩固党内的自觉的纪律,才能建立与巩固党内的集中制,才能使领导机关的领导工作臻于正确。”(《论党》《刘少奇选集》上卷第365页)
[16]《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31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
[17] 列宁:“在现代社会中,假如没有‘十来个’富有天才(而天才人物不是成千成百地产生出来的)、经过考验、受过专门训练和长期教育并且彼此配合得很好的领袖,无论哪个阶级都无法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列宁选集》第1卷,第332页)后来,刘少奇就是这样评价毛泽东的:“他是天才的创造的马克思主义者。”(《论党》《刘少奇选集》上卷,319页)
[18] 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毛泽东传(1949-1976)(下)[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1431. 任建树. 新发现陈独秀的一首民歌[J]. 民国档案,1993(2)。
[19] 参见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20] 参见《萧克:党内民主缺失的教训》《炎黄春秋》2006年第11期。
[21]《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版,第1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