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 村的建设发展需要充足的资金作保障,需要现代金融的积极参与。构建农地金融制度能有效盘活农村资产,引导金融资本注入,保障农村资金供给,对农村地区经济 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构建农地金融制度的探索不断深化,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理论层面,国内学者 对建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为主的农地金融制度展开了深入探讨,认为这项制度面临一定的现实约束:制度的推行要以发达的土地流转市场为前提,并要满足 农业的资本收益率不低于非农产业的资本收益率,农民和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两个基本条件。同时,开展农地抵押贷款面临着农村产权主体虚 置与界定不清、农地抵押权受法律限制、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缺失、土地估价体制不完善和农村社会保障长期缺位等多个方面的障碍。在制度运行模式上,存在以现有 金融机构代行农地金融业务、组建专业性农地金融机构、对不同金融机构土地抵押贷款进行证券化等三种观点。
    实践层面,近些年 来,贵州省湄潭县、江苏省潥阳市、山东省诸城市、重庆市江津区、福建省三明市和浙江省温州市等地纷纷以不同模式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试点。然 而,试点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农地金融业务往往处于亏损状态。其中原因不乏制度和政策层面的局限以及管理权限的分配失衡,农民的参与程度低是引起试点效果 低于预期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理论研究集中在农地金融的组织构建、制度设计与运作模式,很少关注农民参与农地金融的意愿;而实践中却亟需了解农民参与农地金融的真实想法,需要全面分析影响农民参与农地金融的因素。基于此,我们于20098月对农民参与农地金融意愿进行了专项调查,对农民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系统性分析。
    样本描述
    根据农村金融的发展情况,本次调查选择了金融体系相对完善、农地流转相对发达、农民收入水平和农业投资收益率较高,更适于建立农地金融制度的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和浙江省绍兴市)作为调研对象。样本村的确定方法是:每个市随机选择1~3个区、县(市),从每个区、县(市)随机选择1~3个村庄作为抽样单位,其中每个村庄随机抽取20户农民进行问卷调查。共计发放问卷240份,回收227份,回收率为94.6%,其中有效问卷225份。
    对抽样样本的初步分析可知:样本农户平均年龄45.8岁,其中女性85人,占37.78%,男性140人,占62.22%;调查农户中文盲10%,小学文化程度26.67%,初中文化程度42.2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1.1%;因调查中有部分承包经营大户,受访农户农地经营规模平均为18.67亩,如将承包经营大户除外,则户均农地规模为6.69亩;48.15%的农户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涉农生产经营,包括种地、畜牧养殖、经济农作物生产及其他,20.9%的农户家庭主
    要经济来源为非农生产经营,如外出打工,从事木匠、泥瓦匠、油漆工、个体经营等,剩余30.86%的农户家庭涉农与非农经营收入占比相当。
    影响因素分析
    从调查结果来看,农民在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为要件的农地金融的参与意愿上,体现出较大的差异性。总体来看,在“国家允许通过抵押土地使用权获得银行贷款,但仅能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假设前提下,32.10%的农户表示愿意申请此类贷款,其余农户则表示不愿意申请。
    (一)农户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与参与意愿
    按农户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不同,将受访的样本农户分为纯农户(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涉农生产经营)、兼农户(涉农与非农生产经营收入占比相当)、准农户(主要经济来源为非农生产经营)。抽样样本中,纯农户占48.15%,兼农户占30.86%,准农户占20.99%42.03%的纯农户、16%的兼农户和41.03%的 准农户表示愿意申请农地抵押贷款。不难推断,纯农户由于主要收入来源依靠农业生产经营而产生强烈的资金需求,其贷款参与意愿最高;准农户在生产经营方面需 要很大的资金投入,纵然农地金融存在资金用途管制,但制度惯性使他们认为仍有挪用机会,致使其参与意愿要高于兼农户(见表1)。
    1 农户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与参与意愿

    农民家庭主要经济来源
    参与农地金融意愿
     
    样本数
    愿意
    不愿意
    户数
    占比(%
    户数
    占比(%
    纯农户
    45
    42.03
    63
    57.97
    108
    兼农户
    11
    16.00
    58
    84.00
    69
    准农户
    20
    41.03
    28
    58.97
    48
    合计
    76
    33.78
    149
    66.22
    225
     
    (二)农户家庭农地经营规模与参与意愿
    调查表明,农户参与农地意愿与其家庭经营土地规模正相关。家庭经营土地规模越大,其参与意愿越强。经营规模在5亩以下的农户受惯性认知影响,认为自身不具备参与条件以致其借贷意愿最弱;经营规模在5~20亩的农户参与意愿基本相当,均高于经营规模在5亩以下的农户而处于平均水平;经营规模在20亩以上的农户多为承包经营大户,农地是他们的主要资产,其通过农地金融实现资产价值套现和增值的意愿十分强烈(见表2)。
    2 农户家庭农地经营规模与参与意愿

    家庭农地经营规模(亩)
    参与农地金融意愿
     
    样本数
    愿意
    不愿意
    户数
    占比(%
    户数
    占比(%
    <5
    19
    20.00
    78
    80.00
    97
    5~10
    19
    30.44
    45
    69.56
    64
    11~15
    4
    30.00
    10
    70.00
    14
    16~20
    5
    35.71
    9
    64.29
    14
    >20
    22
    61.11
    14
    38.89
    36
    合计
    69
    30.67
    156
    69.33
    225
     
    (三)农户农业生产资金充足程度与参与意愿
    调查地点位于东 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民收入水平较高,绝大部分农户农业生产资金充足,农地金融资金用途上的管制(问卷设计为仅能用于农业生产)导致其平均参与意愿不 高。有资金缺口的农户参与意愿较高,其中一部分资金缺口较小且从事小规模农业生产的农户,因有资金可以挪用的预期而体现出很高的参与意愿;资金缺口较大的 农户大部分为承包经营大户,其主要投入资金为涉农生产且规模较大,需求意愿也较高(见表3)。
    3 农户农业生产资金充足程度与参与意愿

    农业生产资金缺口规模
    (元)
    参与农地金融意愿
     
    样本数
    愿意
    不愿意
    户数
    占比(%
    户数
    占比(%
    充足
    34
    21.82
    123
    78.18
    157
    <5000
    6
    54.55
    5
    45.45
    11
    5000~10000
    6
    21.42
    22
    78.58
    28
    10000~20000
    12
    70.59
    5
    29.41
    17
    >20000
    12
    100
    0
    0
    12
    合计
    70
    31.11
    155
    68.89
    225
     
     
     
     
     
     
     
     
     
     
     
     
     
    (四)农户贷款状况与参与意愿
    考察农户贷款状况影 响因素时,分别选取了农户近三年贷款经历和农户对农村现有其他金融贷款难易程度认知两个指标。农民的贷款经历与其参与意愿成正比,近三年有过贷款经历的农 民多表示通过贷款获得了所需资金、解决了问题,其对农地金融持良好预期,参与意愿非常强烈。农户通过其他途经获得金融贷款的难易程度则与参与意愿成反比, 不难发现目前容易获得贷款的农户,大部分对农地抵押贷款热情不高;而现有金融贷款环境较差(如网点较少、金额较小、抵押物限制较多、期限较短、程序事宜不 甚清楚等)也导致一部分农户对农地金融提供的新途径表示出较大期待,参与意愿较高(见表4)。
    4 农户贷款状况与参与意愿

     
    贷款状况
     
    参与农地金融意愿
     
    样本数
    愿意
    不愿意
    户数
    占比(%
    户数
    占比(%
    近三年申请过贷款
    14
    73.68
    5
    26.32
    19
    近三年未申请过贷款
    58
    28.16
    148
    71.84
    206
    认为农村现有其他金融贷款容易方便
    22
    19.30
    92
    80.7
    114
    认为农村现有其他金融贷款困难不便
    50
    45.05
    61
    54.95
    111
    (五)农户还款能力预期与农民参与意愿
    农民参与农地金融的意愿与其还款能力预期存在较为复杂的关系。预期担心还款但不在意抵押土地权利归属的农民,借贷意愿最弱,不担心还款的农户贷款意愿达到了27.28%,而担心还款并担心土地被收回的农户的申请贷款的意愿反而最强,达到了43.37%。 从表象看,农户还款能力预期与农民参与意愿的关系似乎不符合一般认知,但事实上却存在紧密的内在逻辑:不担心还款的农户往往有充足的融资渠道或有保障按时 还款的能力,其在现有金融环境下基本能满足资金需求,因此虽有一定的参与意愿却并不强烈;担心还款但不在意抵押土地权利归属的农民占样本总数的比例低于5%,可认为是小概率事件,这一群体的农民很可能不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来源;而第三类农户虽然担心因不能及时还款而失去土地,但苦于没有融资渠道,因此即便有一定的还款风险仍不能完全抵消其贷款意愿(见表5)。      
     5 农户还款能力预期与参与意愿

    农户还款
    能力预期
     
    参与农地金融意愿
     
    样本数
    愿意
    不愿意
    户数
    占比(%
    户数
    占比(%
    不担心还款
    36
    27.48
    95
    72.52
    131
    担心还款但无所谓土地是否收回
    0
    0.00
    11
    100.00
    11
    担心还款并怕土地被收回
    36
    43.37
    47
    56.63
    83
    合计
    72
    32.00
    153
    68.00
    225
     
     
     
     
     
     
     
     
     
     
     
     
     
     
    另外,我们还对金融风险规避对农民参与意愿的影响作了调查,发现有无保险、担保等风险规避机制对农民参与农地金融的决策并未产生很大影响,可见农民的风险意识仍处于较低水平。
    结论与建议
    农民的支持和参与是构建农地金融制度的重要社会基础。而农户经济来源、农地经营规模、农业生产资金充足程度、贷款状况、还款能力预期等则是影响现阶段农户参与农地金融意愿的主要因素。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农 民参与农地金融的意愿总体较低。由于对农地金融制度缺乏认知,大部分农户对参与农地金融表现得较为冷漠。而由于农业发展长期处于弱势,生产效益低,获利能 力远较非农产业差,农地金融资金管制的假设前提进一步降低了农民的参与意愿。此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土地仍具有重要的保障功能,农民对土地的依赖 度很高,部分农户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获得贷款的做法心存疑虑。总之,在当前社会发展环境下农民参与农地金融制度的意愿并不强烈。
    2.三 类农民参与农地金融相对积极。第一类农民以农业生产为基本经济来源但农地经营规模较小,缺乏融资途径,对资金有迫切需求,即便存在较高风险仍愿意申请农地 抵押贷款。第二类农民主要从事规模化农业生产,多为承包大户,农地是其重要资产,希望通过农地金融实现农地资产价值增值,提高农业生产获利能力。最后一类 农民以非农经营为主要经济来源,存在将资金挪作非农用途的“侥幸”心理,希望通过农地金融增加一条低风险、长期低利率的融资途径。
    3.有贷款经历或不满意贷款现状的农民更倾向参与农地金融。有过贷款经历的农民对金融业务较为熟悉,大多从贷款中尝到“甜头”,认为农地金融能为其带来更多收益;而对贷款现状不满意的农民则期待有一种新方式能解决现存的问题和弊端,使资金融通更加便捷。
    针对以上分析,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完 善农村金融体系,有针对性地提供资金支持。应逐步建立包括信用贷款与担保贷款的农村金融体系,丰富农村金融产品,根据农民需求确定产品规模、期限和用途。 向资金需求规模小、借贷时间短的农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解决其燃眉之急;对资金需求规模大、使用时间长的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2.健 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农村社会发展纳入国家公共财政支持体系,建立农民失业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水平;完善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险 制度,提高农村的基本福利。只有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了保障,其对土地的依赖才会逐渐减弱,申请土地抵押贷款才没有后顾之忧。
    3.培育农民风险意识,提高农民信用水平。促进金融知识的普及,提高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的风险意识,避免其因缺乏认知而遭受损失。加强农民的信用管理,结合教育宣传与警告惩罚,逐步提高农民的信用水平。
    4.加强信贷资金监管,严防资金违规使用。部分农民存在挪用资金的侥幸心理,需加强对资金用途的监管,防止资金用于非法集资、传销、炒股、赌博而影响还贷能力。集体经济组织应引导农民将信贷资金用于引进产品技术和建设农业设施,帮助农民发展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 责任编辑:chen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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