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是在读了人民网对南街村书记王宏斌的访谈与人民大学农发院副院长郑风田的访谈以及由此而发的宋公明的帖子《南街村式的经济割据为什么能长期存在?》而写的,因为我不能同意宋公明的一些区别于王宏斌与郑风田的说法。
        首先,宋公明说南街村“经济割据”大概是王宏斌不能同意的,是南街村人与王宏斌不能同意的。
        因为,王宏斌在访谈中[网友小小教书匠]的提问“王宏斌书记您好,能不能谈一下南街村党委在促进本村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的时候回答说:“南街村有今天,因素有多方面的,有政策的因素,有各级领导关心和 支持的因素,也有经营部门各界支持的因素,也有群众支持的因素,我想除了以上几个因素以外,最关键的是南街村党委20多年来一直在南街村起着战斗堡垒作用,如果群众再积极,没有党委的正确领导,也就没有南街村的今天。”在继续对[网友咱也风光一把]的提问:“请问王书记,人们一提到南街村都会想到红色,南街村的红体现在什么地方?你如何理解这个‘红’?”的回答也说“作为红,过去理解就是革命,红就是毛泽东思想,红就是为人民服务,红就是共产主义。……我们认为毛泽东思想和集体经济是一致的。发展集体经济必须得用毛泽东思想这个理论来指导,用其他理论来指导,那就完成不了发展集体经济的使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都是与毛泽东思想一脉相承的,这不排除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这是第二点。”
        既然南街村人与王宏斌都认为“南街村……各级领导关心和支持”,“各级领导”是什么?当然是党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既然如此,怎么能够是割据呢?既然“红就是毛泽东思想,红就是为人民服务,红就是共产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都是与毛泽东思想一脉相承的,这不排除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既然“南街村的党委在南街村发展史上起着战斗堡垒作用”,怎么能够称之为“割据”呢?

         割据是什么?
         搜寻了一下,关于“割据”的意思。解释为:“一国之内,拥有武力的人占据部分地区,形成分裂对抗的局面”。这样的解释有点吓人。南街村并没有武力,何谈割据?况且,根据王宏斌的回答,南街村还是服从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的关心与支持,还是与中央步调一致的,同是在共产主义方向上前进,还是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就是不说武力问题,并没有和中央对着干,依然是“内方”外圆的,并且,“内方”服从于“外 圆”(这点后面详细分析),与中央是同一个步伐,没有“划江而治”,怎么能够说南街村是经济割据呢?
    说南街村经济割据,就是说,中央说中国搞市场经济,南街村却是计划经济,还在进行物资调配而不是自由的市场交换;中央说改革,南街村没有改革,就是要把集体与改革对立起来,就是要把南街村与全国农村对立起来,就是要把毛泽东思想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对立起来,好像台湾与大陆一样,朝鲜与南韩一样,不一样的领导,不一样的形式,与中央唱对台戏。南街村不是这样的。因此,说南街村经济割据,只是一些人的希望,唯恐天下不乱而已。所以,他们才以议论挟制南街村,想把南街村引向歧途。
    南街村没有经济割据。
        南街村是经济割据吗?我们就宋公明提出的南街村为什么能够经济割据的原因来详细分析一下南街村是否存在经济割据问题。
        宋公明网友在《南街村式的经济割据为什么能长期存在?》一文中说出了洋洋洒洒的六个原因。也可谓是有理有据。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些原因到底怎么样。
    宋公明写道:

    “第一,有宪法和法律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根据宪法的以上规定,南街村式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之一,不仅合情合理合法。而且应当受到国家的保护和鼓励。”

    事实如何呢?

         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当今中国现行的宪法,不是过去的什么朝代什么时候的宪法。如果中国的社会现在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或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能够写进宪法吗?能够保护社会主义制度吗?
    现在来说社会主义公有制。
        只有南街村是公有制吗?南街村是公有制不假,但是,其它的任何一个村庄就是私有制了吗?我们已经知道,公有制有多种形式。南街村的公有制只是属于公有制其中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唯一的形式,当然也在保护之列。所以,其它村庄的公有制就也是保护对象,而且是重点保护对象。所以,南街村的公有制存在,其它的村庄的公有制也在保护之列。不同的是,南街村的公有制在改革初期曾经一度被否定,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才在以后重新恢复了。
        根据马克思的论述,“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己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南街村的公有制是产权合一的公有制,不利于按劳分配;大包干形式的公有制是产权分开的公有制,利于按劳分配。所以,才在全国农村推行了。南街村的公有制只是因为特殊情况,才在以后恢复了。是特殊原因才得以恢复的。但是,大包干的公有制是先进的公有制,符合社会主义时代的需要,把生产的集体化推向了生产的社会化,所以,才有南街村的巨大发展。南街村的生产曾经一度受到了挫折,它的公有制形式的问题是产生的原因之一。所以,南街村曾经一度进行了所有制的改革。但是,肯定的一点是,社会的发展还会促进南街村公有制的变化。这不是遥远的事情,而是眼前正在发生的事情。但是,问题非常复杂,所以,如果需要分析,只有专题进行。
        所以,这个原因不是南街村经济割据的原因,因为它还在许多地方适合南街村,还没有特别显现出与南街村发展不相适应,所以,才得以存在。

    宋公明在文章中说:
       “第二,是劳动群众的自愿选择。农村合作化本来就是建立在群众自愿基础之上的。当年要加入合作社,必须要本人申请,经过批准才行,不允许强迫入社。而分田到户时,一些地方却采取了强迫命令的方式,强行解散了集体经济。但是南街村、华西村等集体经济的群众不愿意分散,顶住压力,坚持要走集体化的道路。因为这是群众自己的选择,所以具有坚实强大的群众基础和凝聚力。”
    我们看一下问题到底怎么样。
         本文的前提说的是对的,但是,所说的经过有违于事实。在社会主义运动开始时,确实是自愿的选择。所以当时的互助组与合作社的成员居住并不居在一起,是与非集体化成员混杂在一起的,甚至跨村的组合不但有,而且效果非常好。所以,才开始了社会主义运动。可是在社会主义运动中,就改变了办法。当然,这是因为政绩问题所致,出现了强迫行为。社会主义运动已经成为过去,没有办法复原当时的情况,但是,可以从以后存在着的形式中看出来。一直到大包干的前夕,集体组织与行政组织都是合一的。如果是自愿的,集体组织能够与行政组织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吗?如果没有强迫,是真正地自觉自愿,不但不能与行政组织如此重合得天衣无缝,而且还会有一些多少不等的没有加入的农民——是不同于大包干的真实的单干户存在。为什么没有呢?就说明了问题。大包干是在当时极左还在大行其道的情况下,不说三自一包不允许,就是连包工也被说成是“工分挂帅”而成为资产阶级路线,农民喂猪养鸭都是资本主义尾巴,也被取缔。干部能够允许农民进行大包干吗?农民有进行大包干的自由吗?所以,在大包干初期,强迫命令正是给了农民以大包干的自由。有没有不符合现实情况的?肯定有!但是,是少数。不影响大局。当时南街村也进行了大包干,群众没有群起而反对,就证明只是解放了农民的手脚。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南街村群众又集体起来,说明了这样做正是真正了群众的意愿,给群众独立自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其意义虽然有少数不妥之处,但是,是利大于弊的。
        大包干之后,南街村第二次集体起来,才是真正地自觉自愿。但是,是完全地自觉自愿吗?这只有当事人知道。但是,至少大多数人是自觉自愿的,这为南街村奠定了集体的基础。
    后面,我还是想到的是“但是”。但是,这个但是是我不愿意看到的。况且,不是眼前的现实问题,就不说了。
        然而,大包干不还是集体经济吗?这是集体经济的一种经营形式。是能够激发群众劳动热情的集体经济形 式。也是群众自觉自愿的。所以,同样受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保护。
    因此,我们看到,大包干的集体经济与大呼隆的集体同样是集体经济的一种形式,虽然有差别,只是经营方式的差别,不是本质的差别,不是是不是社会主义的差别。
    宋公明紧接着提出了第三点。他写道:

    “第三,符合中国国情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人民中国农村从历史上,就有集体经济的传统。早在井田制时期,就有公田制度。井田制解体之后,很多农村仍然保留和发展了公田制度,这些公田,又叫官田或社田,就是农村集体的财产,其收益用于兴办当地公共事业,例如修桥筑路,开办教育,以及每年春节兴办社火社戏经及扶贫济困等。由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红旗谱》中,就表现了地主霸占官田,农民与之斗争的情节。而在长期封建社会中,中国的农民一向就有互相合作的传统,农忙时帮工换工是很平常的事。到了根据地时期,已经出现了互助组。所以,解放后合作化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当然,集体经济不是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成功,但是毕竟有很多是办得很好或者比较好的。一部分亲身体验过合作化、公社化优越性的群众,坚持要集体化道路,是很自然的,也是合理合法的。这个趋势将不可阻挡,必然要成为历史的潮流。”

         我们来分析国情与必然趋势问题。
         我们不能不惊异于宋公明如此的糊涂与不能分清楚好坏,竟然把毛泽东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周朝的封建制度混为一谈。他是不是把毛泽东比作周天子?不得而知。周朝的井田制是确确实实的农奴制度。在周朝,农民是不能自觉自愿的,难道农民愿意成为奴隶主的永远的农奴吗?所以,在春秋时期,孔子为了复辟奴隶主的天下,要求克己复礼,就是要求“兴灭国、继绝世、举遗民。”因为周朝时期工商业的发展,农民有了机会可以有机会与有地方脱离奴隶主,去当自由民,奴隶主国家的农奴没有了,所以灭亡了。要兴起奴隶主国家,就必须要农奴。所以,孔子就提出了“举遗民”,就是要把逃逸的农奴遣返到原来的奴隶主国家中来。这个国情就是农民都喜欢当农奴吗?这是什么国情,谁的国情?不纠缠解放前的一些问题,是没有时间纠缠,不是这种说法没有问题。
        单说解放区与解放后的互助组与集体化,能够与井田制比较吗?农民的互助组合作社是自觉自愿的组织起来的,是为了走向富裕的。与井田制的强制是不同的。但是,能够富裕吗?因为小农经济是落后的人力生产力,才适宜互助组与集体化。在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力下,适宜的是集约化生产,这种生产力必然使农民成为社会化的人,所以,才有社会主义社会。集体化生产是人力集中型生产,与集约化生产是截然不同的。这样的生产农民是难以富裕的,也绝对不能实现社会主义。集体(注意:不是集体化)生产在某些时候适宜工商业生产,然而,工商业生产的发展不适宜集体化,必然形成社会化生产。这是改革前农业生产上不去的根本原因(当然还有其它原因,比如大呼隆的生产方式等等)。在现在,有一些人想重新走集体化道路,但是,就是解决不了组织农民的问题。朝鲜现在粮食发生危机,是必然的吗?就是因为集体化的原因。虽然,朝鲜想照搬中国的大包干是有困难的,因为朝鲜的农业生产力不是那时中国改革时期的生产力,但是,还是得学习中国的改革才能解决问题。问题就是责任制这个法宝。当然时过境迁,需要灵活的运用才能够实现良好的效果。
        王宏斌在[网友露琪娅]问:“王书记,您是否赞成南街村作为“中国农村样板”的说法?”时回答说:
    “[王宏斌]:我个人不赞成这种说法,因为过去吃一刀切的教训太多了,中国960万平方公里,东西南北差异这么大,全国不可能搞一种模式,可以多种模式走社会主义道路,奔共产主义的目标。一切从实际出发。”这个回答与人民大学农发院郑风田副院长的回答是一样的意思,是基本合情合理的。
    王宏斌的回答是非常好的,没有主观主义和脱离实际。
        [网友露琪娅]问:“王书记,您是否赞成南街村作为“中国农村样板”的提问与思想是受到“左”的思想的严重影响的结果。在中国现在,左的影响还是非常严重的。在干部中,以另一种形式存在的“左”的影响在  促使干部认为大包干是单干因而放弃了他们领导农民致富的责任。
        王宏斌南街村的发展事例的最大启示是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怎样发挥一个共产党员的作用,才能使农村发展起来。因为所有农村都是一个共产党领导下的集体,党员应该起到战斗堡垒的作用。但是,问题还是方法问题。就是小岗村,也是如此。因为小岗村的领导曾经决心向南街村学习。除丁原沈浩之外,还有小岗村的许多干部都还是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所有,许多村庄决心学习南街村,就是学习不成功。王宏斌也曾经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成效非常之小。是方法的问题,这是需要认真研究的。

        宋公明虽然在这里说的不符合事实,是违背历史的。但是,他还是自以为是。因此他继续写道:
    “第四,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生产关系属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正是与生产力相适应最好的模式。在这样的集体经济中,有自留地这样的个人和家庭所有,有生产队,生产大队,公社的三级所有。当生产力水平较低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辅之以自留地和家庭工副业经济。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可以很方便地向大队一级所有制过渡。现在南街村、华西村等都是村一级所有制,相当于过去的大队,但是比当时的大队更强大,已经达到或超过过去公社一级所有制水平了。这正说明这种经济模式对生产力所产生的强大推动作用。当然,这个过程不是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其中所经历的艰辛和遭受的挫折和失败,足可以写一部可歌可泣的创业史诗。”

        宋公明在这里是鹦鹉学舌,根本不知道所以然,就夸夸其谈,其结果是不着边际。我们来看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问题。
        稍微有点经济学知识的人们在现在都知道,农业生产只有在过去小农经济的人力生产力下才适合集体耕作,而现代化农业生产力只适合集约化的耕作,集约化与集体化是根本沾不上边的,是相反的两种生产方式。如果认为在现代化农业生产力下适合集体化耕作,那么,他不是白痴,就是一个说假话的骗子。集体生产方式只是工商业生产发展的产物,但是,这种集体生产不应该是集体化而应该是社会化。所以,集体生产只能是社会化生产的一种补充形式。因此,集体生产根本与集体化是不能相容的,因为集体化与社会化根本不是一回事。所以,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来为集体化寻找根据,根本就是不懂或者是胡说八道。如果是在中国革命刚刚胜利的1949年,农业生产力发展不明显,人们还处在对事物的深入认识时期,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来说集体化是社会主义的组织形式或许能够得到一些人的响应,在现在,就只能糊弄一些无知的小孩了。
       1958年,由于互助组与农业初级合作社运动的成功,使一些领导人错误的估计了形势,冲昏了头脑,在使农民进入了高级合作社之后,就急切进入了与生产力不相符合的人民公社。它的弊病就立即显现出来了,导致了三年困难时期的发生,不能不使人们去纠正它的弊病。这是在毛泽东的领导下进行的。这种纠正在实际上以恢复初级社规模的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在实际上架空人民公社与大队,使人民公社与大队退出了生产的经营领域,只成为一种维系政府与生产队的中介机构,成为计划经济的实际执行者。所以,更加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虽然搞得好的集体也有,但是,是矬子里头挑将军,根本起不到什么回天的作用,粮食安全受到了威胁,吃粮靠计划,穿衣用布票。从1958年到改革的1978年,全国农村集体的劳动日值(也就是农民在集体中劳动一天的可以分配的收入)一般下降到1/2到1/5左右。最低的只有0.03元,只能够在当时购买0.3斤面粉。所以,产生了对集体化形式的改革。取消了人民公社与生产大队制度,执行了与生产力相符合的合作生产为辅助形式的主要以单个人大包干进行的生产方式。粮食生产激增,取消了计划粮与布票,农民得到了温饱,生活好了起来。这是生产力符合生产关系的结果。
        但是,事情常常总有例外。少数特殊情况的村庄因为情况特殊维持了集体合作的生产方式,而这种方式的实质也不过是挤在一起劳动而已。但是,因为改革为他们创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也一改过去的发展缓慢的现实,飞速的发展起来了。所以,王宏斌对[网友露琪娅]的提问回答“我个人不赞成这种说法,因为过去吃一刀切的教训太多了,中国960万平方公里,东西南北差异这么大,全国不可能搞一种模式,可以多种模式走社会主义道路,奔共产主义的目标。一切从实际出发。”是非常正确的。他还说:“作为小岗村,它是农村改革的一个带头村,是全国农村改革的学习榜样。当时我们南街村也积极学习,借鉴小岗村的发展,土地搞了个人承包,两个工厂也搞了个人承包,不能说小岗村的做法不对,小岗村的做法是结合小岗村的实际,是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小岗村人的温饱问题,这个成效是非常显著的。作为全国其他贫困地区的农村走这一步,成绩也是显著的。在人民公社期间,一直是临颍县的一个先进大队,也可以说是当地农业学大寨的典型。那时候的生产条件都实行了机械化,粮食产量亩产都超千斤的,群众的积极性都非常的高,地承包了之后,大型农业机械用不上了,都砸锅分铁了,农民又不买起牲畜,所以农业生产力耕作又回到了解放前或者解放初期的条件,用人拉犁、拉耙,这两个时期对比,集体化的时候是机械化,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人力工作,这两个时期一对比,人们的积极性必然降低。这种耕作方式带来了结果是粮食产量下降,农民收入降低,所以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践证明在南街村不适应,并不是这个政策不好,而是在南街村不适应,所以南街村农民就自发的愿意把土地交回集体,还愿意走集体化道路。”这也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问题。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的脱节,所以,不适应了。但是,只是这一点的不适应,其它方面,南街村对于小岗村的生产方式,还是适应的。南街村的飞速发展,是小岗村破除计划经济的结果,使南街村有了飞速发展的条件。如果没有农村与城市学习小岗村建立了市场经济,南街村积极投入到市场经济之中,使王宏斌带领南街村这个领导堡垒,如鱼得水,南街村能够发展迅速吗?
        除下农业生产这一点,南街村还是积极向小岗村进行的改革靠拢。南街村的村集体不断开放,向社会化前进。在最高的时候,南街村容纳外村一万多成员。如果不是这样,南街村能够发展如此快吗?城市现在不断对农民开放,能够不影响南街村吗?如果南街村一直使外村农民处于南街村边沿,南街村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如果南街村如同城市一样,容纳外村农民,南街村就会像华西村一样,不断扩大,最后,南街村就会变成城市,南街村的集体就会变成社区,社会化了,集体被社区代替了。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在一点点的接近着。所以,南街村的集体变化是在无声中进行的,社会化取代集体化,是早晚的事情。南街村的集体经济变化为社会化经济是不可抗拒的,否则,它总有一天要落后的。如何适应这种变化,是南街村不断迅速发展的条件。
        这是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要求。

        宋公明说的还有正确的。他说:
    “第五,有坚强有为的领导和正确的经营方略
        这无须多说,任何有作为的集体,没有一个坚强的有威望的领导核心是不可想象的。而这样的领导核心,必然具有无私奉献精神,敢作敢为的勇气,依靠群众的民主作风,应对复局面的智慧。例如南街村,他们采用外圆内方政策,就非常明智和聪明。作为经济实体,他们也向银行货款,也对外招聘职工,也出售商品,也赚取利润,能利用的一切手段,都可以为我所用,但是目的是为了发展集体经济。虽有人不断恶意攻击,说什么银行贷款资不抵债啦,对外招工是剥削啦。然而南街村是合法经营,从法律上抓不到把柄,所为这些攻击纯属徒劳。正如毛泽东当年说延安没有贪官污吏,没有抽大烟娶小老婆一样,南街村也没有假冒伪劣,没有黑砖窑,没有童工,没有污染环境,没有安全事故,没有黄赌毒,没有包二奶,没有黑社会,没有生存压力,大家共同富裕,精神健康,灵魂洁净,心情舒畅,文明和谐,乐观向上,尤如一方神圣的人间净土乐园,日益发出耀眼的光辉。”

    我们来分析一下。
        是的,不管是人民大学农发院的郑风田副院长,还是南街村的王宏斌书记,还有许许多多的网友,都是这样说的。这一点与集体化主义者是不同的。集体化主义者认为,农村要发展,必须实行集体化,否则是不行的。只要一实行集体化,不管有没有王宏斌这个人,不管有没有王宏斌领导下的这个战斗堡垒,都可以发展。他们无视东南沿海的许多改革的村庄,有了如王宏斌一样的领导,有了如王宏斌领导下的战斗堡垒,没有集体化,也同样发展起来了。所以,最主要的,还是有如王宏斌及王宏斌领导下的战斗堡垒,不管是什么形式,都能够发展。集体化主义者的理论在实际上否认了王宏斌及其领导下的战斗堡垒的决定性作用。因为他们认为,只要一集体化,就能够发展起来。这实际上在片面夸大了集体化的作用。这种夸大是非常有害的。如果掌握方向的人一旦轻信这样的结论,必定会不管有没有王宏斌及其领导下的战斗堡垒这个重要条件,一味地要在实行集体化中来寻求农村的发展,岂不是结果完全相反,因为一些农村没有这个重要的条件,农村反而受到了损害,没有发展反而因为胡作乱为使经济萎缩。所以,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啊!
    不管怎么说,宋公明说的“有坚强有为的领导和正确的经营方略”这句话是非常完全的。不只是要“必然具有无私奉献精神,敢作敢为的勇气”,而且必须要有“坚强有为的领导和正确的经营方略”。因为只有前者显然是不行的。而具备后者是发展的基础。
         同华西村比较起来,华西村没有南街村群众“平等”。南街村群众一律没有存款,没有贫富之分,非常“公平”。是宋公明说的“没有生存压力,大家共同富裕,精神健康,灵魂洁净,心情舒畅,文明和谐,乐观向上,尤如一方神圣的人间净土乐园”。华西村是不同的,不但群众有存款,并且多少不均,甚至有些人没有存款。这样,华西村人就贫富不均,略显不平等不公平了。华西村在“红色路线”上,没有南街村坚守的稳当,因为实行了股份制,还上了市。农业生产多是“老弱病残”的能手进行,收入与工商业的人们有所差别。南街村没有股份制。农业生产人员的收入也是一样的。在王宏斌的领导下,南街村人成为清一色的“二百五”。但是,南街村最富裕的人(是错误的说法,因为南街村都是一样,所以,都是最富裕的人)有华西村最贫穷的人们富裕吗?
        所以,王宏斌说,作为上市,前几年南街村考虑,也就是为了应对南街村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遇到什么困难的时候,想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来解决。通过今年的运作,没有运作成,因为南街村企业当时的条件不具备上市。终究比华西村在“红色路线”上坚守得久。
    在“红色路线”问题上,宋公明实行了双重的评判标准。宋公明写道:“他们采用外圆内方政策,就非常明智和聪明。作为经济实体,他们也向银行货款,也对外招聘职工,也出售商品,也赚取利润,能利用的一切手段,都可以为我所用,但是目的是为了发展集体经济。”在这里,王宏斌的“外圆”政策,即和天下人一样做市场经济等等,是明智的选择,而他们都是走向资本主义;王宏斌也对外招工,是社会主义,而其他人这样的做法是资本主义剥削;……总之,王宏斌的一切做法都是正确的,只是别人这样做是走向“罪恶”。因为王宏斌本来就是好人,所以,结论完全是不一样的。宋公明在细数在改革中因为经验不足所发生的不足之处,这不是恶意攻击,因为宋公明已经把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抹杀了,胡乱地把社会主义改革等同于资本主义来胡乱地进行批判。因此,没有什么正确不正确的问题。
    但是,终究王宏斌是外圆了的,这只能是与大家走在了一条道上。做法只要相同,结果一定会是相同的。它是不会看初衷的。我们前面已经分析过,王宏斌的外圆,只不过是内圆的开始,因为事情的发展规律如此。因为中国比南街村大不知道多少倍,所以,就艰难得多。中国的领导已经能够腾出手来,开始进行对贫穷百姓的公平平等工作。在按劳分配的差额分配下,进行福利保障工作。相信通过或长或短的时间的工作,中国的社会一定能够创造成一个“正如毛泽东当年说延安没有贪官污吏,没有抽大烟娶小老婆一样,中国也没有假冒伪劣,没有黑砖窑,没有童工,没有污染环境,没有安全事故,没有黄赌毒,没有包二奶,没有黑社会,没有生存压力,大家共同富裕,精神健康,灵魂洁净,心情舒畅,文明和谐,乐观向上,尤如一方神圣的人间净土乐园,日益发出耀眼的光辉”的社会环境来。
    宋公明继续写道:
    “第六,经过无数风风雨雨的实践检验和正反两方面对照。
        人民以南街村为代表的集体经济,自分田到户时算起,已经存在了三十多年,其间所经历的艰难险阻,足以惊天地而泣鬼神。如果真的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的唯一标准,那么就应当承认南街村这类经济的正确性。而小岗村至今连一个书记都不能产生,一直维持着由上级委派的村党委第一书记的状态。由于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所以至今仍无法有效组织起最起码的现代劳动组合和资产组合,生产力水平长期低迷,当然更谈不上共同致富。最近发生的卷心菜危机,西瓜爆炸,再次证明了小农经济无力对抗天灾人祸。有些个体农户看起来富了,但是只要碰到一次意外的灾害就可能倾家荡产。而且个体经济的这种一部分人富裕,多数人贫穷的两极分化,总是与黄赌毒现象和种种陈规陋习相伴随,总是受着环境污染、生态恶化、资源破坏、恶性竟争的困扰,总是受着各种潜规则经及贪官污吏、黑社会等天灾人祸的威胁,所以即使有钱,也不可靠,随时可能遭到灭顶之灾。当精神压力巨大,物质享受不能填补灵魂的空虚,生活的压力又使人更加追求物欲的放纵,道德为之沦丧,文明为之不存,和谐从何谈起?幸福又何从而来?与南街村的共同富裕,文明和谐,社会安定相比,不啻天壤之别也,孰优孰劣,不是一目了然吗?
    总而言之,以南街村为代表的集体经济能够存在并发展,原因可以列出很多,但总不外乎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有着必然性。有人说,南街村只是个例,不具有代表性,没有普遍意义。其实,中国像南街村这样的集体经济仍然有六千个以上。而这些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经济割据,正说明了这种经济模式具有强大的优越性和生命力。三十多年来,以南街村为代表的集体所有制经济,除了遭受自然灾害和工作失误上面的挫折,还遭到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各方面的围剿,但是仍然屹立不倒,而同时期倒闭破产的企业,数不胜数。这还不够说明问题吗?
        以南街村为代表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犹如社会主义的明灯,给劳动群众以无限的希望和鼓舞。正因为如此,就更加激起某些人的仇恨,他们把南街村当成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所以,南街村等集体所有制经济今后还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破坏和捣乱,挫折和失败也不是没有可能。阴沟里也会翻船,这是需要警惕的。但是即使再遭到一些不测,又能如何呢?前苏联解体了,并不说明社会主义也完蛋了。前苏联存在了七十年,所开创的伟大事业和取得的光辉成就,已经载入人类历册,将永远不朽。南街村等也存在三十年以上了,足以雄辩地证明,这类经济具有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也同样会载入人类史册而万世流芳。
    在人类历史上,很多曾经达到高度物质文明的社会,却因为精神上的腐化堕落而灭亡了。所以,我们要建设一个不仅物质富裕,更有着精神文明的社会,才能长治久安。虽然道路还很漫长,而且充满艰难险阻,但是,正如毛泽东所说,正义的事业是不可战胜的。我们的目的一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现在,不仅农村的合作经济正在再度兴起,而且有的工矿企业也在重新恢复社会主义性质。例如吉林通钢集团在工人的斗争下,正在实行工人自治,虽然前途未卜,但是红色经济割据的局面正在形成和蔓延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相信不管有多少艰难曲折,在宪法的指引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是一定会在中华大地建立起来。”
    这些都是非常片面之词。
        对于南街村,王宏斌有着非常中肯的评论:“小岗村的做法当时在全国贫困地区确实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收到很好的效果。”之所以能够这样,不是因为小岗村不是集体经济,而是一种更好形式的集体经济。小岗村开始的改革,使中国经济迅速腾飞。这是在苏联模式下难以想象的。苏联的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革命不错,但是,那是没有经验,在方法上的问题,所以失败,是因为错误地执行了不符合实际的体制。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所以能够顺利进行,是因为灵活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发展了毛泽东思想。不允许对苏联模式进行变更,是错误的。抱住苏联模式的错误的东西死死不放,并且拿改革与苏联模式的不同,与集体化的不同来进行攻击,为了达到目的,宋公明把吉林通钢集团要求的工人自治也算作了计划经济头上。这样做只能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不良后果。应该正确评价改革或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是正确的,才于社会主义事业有利。
    南街村同小岗村比较起来,南街村是吸引人们的眼球的,因为其中的平均主义因素切切实实正中对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特别不感兴趣的一些人的下怀。但是,却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不利的。因此,不能发展经济,就使勤劳的人们对它失去了兴趣。所以,在小岗村还在暗地里进行改革之际,因此没有能够保密住消息被周边村庄农村听说了,就已经开始开始学习效仿,所以,小岗村改革深得农民的欢迎。但是,南街村发展之后,已经声名远扬,可谓“众望所归”,但是,不说千百里之外,就是在南街村周边的农村都没有自觉自愿地积极效仿学习的。这是多么大的差别呀!所以,宋公明说的“南街村等也存在三十年以上了,足以雄辩地证明,这类经济具有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也同样会载入人类史册而万世流芳。”还需要历史给以事实的验证。
        南街村这个差距,究竟是什么原因?这是需要认真研究的。大话是没有用处的,只能是大话而已。只有真正参详透了其中的奥秘,才能够对南街村的正常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 责任编辑:zjl
  • 相关文章
  • 发表评论
  •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