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四届县乡干部论坛上,安徽大学张德元教授用一个虚构的故事给出了一个“假设”:假如农村某地有一个由10户人家构成的集体经济组织,共拥有耕地100亩,户均10亩;第一年有3户农民把他们承包地交还给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拿着政府发给的货币补偿进城了,那么此时这个集体经济组织就是由剩下的7户组成的,7户共有这100亩耕地;第二年又有3户进城了,那这个集体经济组织就只有4户了,4户共有这100亩耕地;第三年又有3户农民进城了,那这个“集体经济组织”就只有1户了。这1户拥有这100亩耕地,确实实现规模经营了。可是,我们地方政府拿财政上的钱培养出一户“地主”来了,这是否合理?假如这户“地主”若干年后不想当农民了,也提出进城的要求,那我们政府该怎么办呢?

    张德元教授是在分析重庆地方政府正在进行的一项城乡统筹实验,即所谓“重庆转户”,所做出的这个假设。

    教授认为,“重庆户改”补偿的主体该不该是政府?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最后一户‘地主’”把问题的实质推上了难于回避的地步,暴露了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软肋以及转户政策的利益分配是否公道等问题。

    教授认为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不合理。无论地方政府怎么努力,在现行制度下,关系都难理顺。

    这样,“假设”的根本目的就出来了:规定农村土地归国家所有,政府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种地的农民对其耕种的土地享有永佃权,并将这种永佃权界定为设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的用益物权。

    这就是他多年主张的,用“国有永佃制”替代现行农村土地制度。

    如果对张教授的“假设”作进一步的分析讨论,我们会看到:

    1、 “假设”其实是基于“农民可以进城,城市乐于接纳”这一前提条件的。而现实是,只有青年农民“可以”进城打工,城市并没有做足准备接纳他们。“老了还得回 农村去”。即使是“重庆户改”,“转城农民”是否真正享受到同等的城市居民待遇、工作生活与城市居民是否一视同仁?可能要“转城农民”自己说了才算。

    2、 “假设”的另一前提条件是“进城农民有‘一技之长’,能在城市过上更好的生活”。否则,没有“一技之长”,甚至有“一技之长”但受年龄健康各方面条件限 制,在城里不好找工,也不会有当“二等市民”的冲动。现实就是这样,大部分农民工收入并不高,不能将老婆孩子接去城里,留下了众多的“留守妇幼”。

    3、 “假设”是建立在“种田不赚钱”这个基础上的。传统农业耕作难于取得社会平均收入,巨大的城乡差距,是农民“想”进城的本源。“种田不赚钱”,就出现了 “田不值钱”的弃田抛荒现象。一旦条件成熟,就会做出“交与不交”承包地的选择。而现实生活中,“条件成熟”的地方十分有限。

    4、“假说”看上去荒诞,其实不然。“假说”的背后深隐着制度之痛:按“计税面积”而不是按实际产粮的“粮食补贴政策”存在理论缺憾,“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的预期难于达到。

    5、 出现“假说”中的“最后一户‘地主’”的几率很低。前面的讨论已经知道,“假设”是基于“传统农业耕作难于取得社会平均收入”这一框架下设立的。随着迁走 的户数增加,余下的二三户承包地就多了,人均占资源也就多了,加上农业生产条件的不断改善和政府涉农补贴的增加,就有可能取得社会平均收入,这时可能就不 会有“进城”的愿望需求。而这,正是城镇化过程减少农民希望看到的。

    6、“假说”实际上还提醒了人们一个这样的问题,在进行制度设计、作出政策决策前,尽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看法,政策就可能完善些、适应性就可能强些。

    作此探讨,希望不与“假说”本意相冲。

    20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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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s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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