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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洪:信访背后的自重感——关于江西某镇05年至09年信访问题的调研报告
- 2011-03-14 23:15:44 作者:辛洪 来源:作者赐稿 点击:0 评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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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重感就是相对于他人、群体、社会等对立面自我产生的一种受重视,受尊重的内在情感,通俗地讲就是中国人口中的讲名声、爱面子之类。哈佛大学的教授威利姆·贾姆士说过:人类天性至深的本质,就是渴求为人所重视。有人为了让人重视,可以装病或把自己弄病;有人为了不失面子,明知故犯、坚持明显的错误;有人为了欲望满足,沉溺于病态、精神失常中而不能自拔。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古今中外,好名声、爱面子、受人重视,不仅是个体的“虚荣”使然,更是行事的“倔强”驱动。过去我们对于信访主体过多的用理性的利益驱动的探索,却很少注重感性的自重感追求的分析,以至于忽略了信访主体的感情诉求,导致事态的逐步僵化。
05年至09年,江西省某镇发生信访94件,重复访28件,赴省访22件,赴京访5件,基本上都是因自重感缺失而信访、信访处理中因自重感缺失而导致矛盾升级或因自重感缺失导致经常性上访和无理上访。本文将以该镇近5年间的典型信访实例,以小见大,探析自重感在信访中的重要影响,及如何运用自重感避免和解决信访和矛盾激化,实现信访问题的源头处理和一次性完结,促进信访社会生态良性发展。
一、存在问题
问题1:信访主体地位的漠视,导致信访问题的复杂化
黄某,女,初中文化,早年丧夫,与子女常年在浙江务工。04年11月,该镇某村为解决群众行路难问题,组织实施该村路段道路硬化。工程需征用农民土地、挖山取土、砍伐树木,公路正好通行于黄某家门前的自留地。11月6日,该村召开村民理事会、座谈会、村民全体大会,多数研究通过了群众集资、按价征地补偿、打路取土、伐树不补等决定。因黄某外出务工,多方联系未果,便未征求其意见砍伐了黄某十多棵果木,并在其自留山取土。春节回家过年的黄某见后,便开始了“漫长”的理论路。从05年至09年多次赴市、县、镇上访,08年7月4日更是赴京上访。信访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村委、干部更是天天探访、日日说教。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根据黄某家庭困境,全村唯一补偿了其挖山取土、砍伐树木的款项,并且年终还给予了贫困补助1200元。同时推荐其子女进入镇工业园区工作,让她受保进镇敬老院,为其家庭3人办理了低保。突然的被重视,一项项“得寸进尺”的要求实现,群众邻里的热议,让黄某体会到了丧夫前久别的尊重,更对丧夫后所遭受的冷眼和漠视刻骨铭心,其背后难道仅仅就是利益的“贪求”吗?在其信访原件中我们注意到这样一段话:“修路本来是好事,而且经过我家门口,本来打心眼高兴。可是他们问都不问我一声,就挖我的地,砍我的树。我早年丧夫,丈夫是伤残军人,孤儿寡母的,常年在外闯荡,都没人把我放在眼里”。从这里我们就能明显的感觉到,早年丧夫、孤儿寡母、常年在外、受人奚落、处于弱势的黄某,骨子里那种需要人重视的心理是多么强烈,信访前后的天囊之别让其深埋心底的自重感找到了发泄的“缝隙”,最终走向专业的自重感“诉求路”。
通过调研还发现,经过四、五年不断信访和诉求的实现后,黄某发现镇干部对她更客气了,村干部对她更关照了,村民也对她另眼相看了。他也一改常态,村里有什么事都敢出头,办事泼辣凌厉。稍微感觉到别人的强势,不管有理无理都会重拾信访“武器”。在08年至09年间,他又与同村的童某、徐某、郑某发生林权、邻里纠纷而信访,本可以通过调解和协商,互利互让就可解决的事情,都诉诸了信访,信访对于她已经不仅仅是利益的诉求,更多的是自重感捍卫的武器。如果我们当初征询了她的意见并取得她的同意,如果镇、村对于弱势群体有更多的人性关怀,如果村邻更多一点点互助互爱,也就不至于让黄某成为“光脚不怕穿鞋的”、蛮横无理、近乎病态的信访专业户,镇村也不会因为信访“一票否决”制而尴尬被动。同样的事例还发生在08年的计生执法当中,因为村干部未尽到告知义务,在没有执法人员参与的情况下,将该村郑某一妻子强行抓至镇计生办并移交县法院处理,最终导致10人集体县访,要求道歉、放人。郑某一申诉道“没有告知就抓人”,“好像我们犯了事似地,邻里都在议论、嬉笑,都抬不起头来做人”,两件本来是利国利民、依法执政的好事,本该认可而被否认,就在于执法过程中对信访人主体地位的忽视,造成其名望、身份的缺失,最终信访成了他们重拾尊严、修补面子缺失的最好利器。
问题2:行政执法的不公,导致信访矛盾激化、问题恶化
郑某二,男,61岁。06年9月,该镇某村组实行新农村建设试点工程,需旧屋危房改造和道路硬化。20多户危旧房屋需拆除,郑家位列其中。10月5日,该村召开村民大会进行民意测验,53户有43户同意,大多数同意并通过,拆除补偿标准为30元每平米。郑某因私心抗拒危旧房拆除,进行无理上访,经过县信访办和新闻媒体的实地调查,明确了郑某的过错,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其迫于舆论压力和自身的理亏,自拆了部分房屋,但仍然影响整体村貌和道路出行。新闻媒体的介入,邻里的议论,镇村干部对事后心理干涉的忽视,使得郑某自重感严重缺失,最终无法从内心深处认识自己错误。08年8月,镇村申报一批低保户,郑某二以其腿部有轻度残疾,要求申报。经过调查,郑某二腿部残疾但不影响劳作,子、媳在外务工,每人月收入一千以上,家有三直三层半钢筋混凝土房屋,两亩责任田,六分自留地,粮食自给自足,不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70元每月标准,故不予办理。于是,他申辩道“个别村干部对我抱有成见,迟迟不予办理,我觉得村干部不公”。同时,他看到别人信访利益的实现,加上个别同样自重感缺失的人的鼓动,便开始了无休止的县、市、省访。两件本符合政策标准、合乎法规的事件,却最终成为其信访的导火索,成为了其寻找自重感缺失缘由,而“不公”则成了其理所当然的“借口”。同样的事例还发生在07年5月、8月的郑某三、王某关于村干部不公平收取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进行市、省访的案件中。因为社会抚养费收取的基层自主性,对个别困难群众的特殊性和个别干部的裙带照顾性,使得计生工作处理的不公平,直接导致了部分群众自重感的丧失。两件事情,关键在于政府执法的公平正义,重点在于对信访人员平等对待。对漠视群体的不公对待,造成其自重感的缺失,长期的积压,终究是要迸发,信访则成了他们追求公平的最好途径。
问题3:信访主体话语权的剥夺,导致良性社会信访生态的破坏
06年以来,该镇某村相继建立了4家黑滑石企业,因季节性气候异常,导致高层排放气体回沉,酸性气体影响农作物生长。07年有个别群众到企业、村、镇反映情况,后开始不间断零散人员村、镇访,未能引起足够重视。6月15日部分群众围访,20日出现集体性访。事故发生后,镇党委政府就高度重视,只是因为资金、技术等各方面原因,没有妥善解决企业污染问题。接到群体性访后,镇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调解说服,于25日,邀请市环境监察检测大队对企业气体进行检测并作出报告,确定气体污染等级并要求4家企业交纳2万元群众补偿款。群众不满意检测结果和补偿标准,于8月23日,集体阻碍企业10辆车辆出入。24日,县驻镇领导召开镇、企业、村民座谈会,研究补偿标准并作出处理决定。因部分企业未如期补偿,26日发展成50人集体上访,并造成企业部分设施破坏。最终企业投入30多万购进废气处理环保设施,通过市环监局废气排放评测,及时发放了补偿款才得以平息,但仍有群众不间断的就该问题上访。其实就该事件,政府的重视程度、处理及补偿相对于相似事件给予群众的要高得多、好得很,但是事态却愈演愈烈,关键就在于群众意见和话语权的漠视,在于初期的不够妥当和足够的说服,在于中期的自我评测和标准制定的不合理,在于后期的未如期偿付款项,群众感觉到一次次的失望和自重感丧失,导致事态恶化。“我们也不想闹,但是反应很多次了,总不彻底解决”,说出了他们希望得到重视,希望得到面对和解决的强烈愿望。同样的事例也发生在09年,该镇某村的郑某四想在水田建房,因违反土地管理和规划的相关法规,镇村没有许可。多次镇访无果后便由其子(外省县行政干部)单位发函要求镇给予解决,因其旧房旁有宅基地,后协商解决。两件事情,初期意见的重视和问题的合理协商,都可以化解矛盾的产生。不被重视,而且是一次次的不被重视,话语权的剥夺,内心自重感诉求不断探底,信访成为了他们追求重视和面对的法宝。
二、存在问题分析
通过事例我们研究发现,信访人员大部分都是弱势群体,平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于有代表性的个别信访者背后还有一大批自重感缺失人员的鼓动,而“一票否决”制的信访则成了他们拿捏政府的“紧箍咒”,重拾自重感缺失的“良方利器”。而作为信访对象的政府,则应该在合符政策法规、有利有节的前提下,对信访人更多的灵活性,更多的重视、尊重。关键在于前期民情融洽,事态初期的控制和中期过程的把控,更加注重自重感的权衡,将信访事件处理在萌芽,并一次性完结,达到政府、个人、社会的双赢。因此,只要我们的信访责任人更加细心、巧妙的注重一下信访人员的自重感,发自内心的重视他们的“存在”,平等的对待他们,哪怕就是坐下来聆听2分钟信访人员的“牢骚”,许多问题都可以处理在萌芽阶段,及时遏制问题的复杂化、严重化,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成本,甚至出现信访者、利益诉求者主动息访和与政府部门做好矛盾的疏导。相反,如果对信访人员自重感的不够重视,不仅不利于信访问题解决,还会激化矛盾,各自固执于问题的观点而形不成博弈,导致事态的逐步扩大和恶化。即使问题最终得到解决,那也错过了最佳解决时机,增加了不必要的行政成本,更重要的是可能导致信访人员病态心理的发生和社会信访生态发展的恶化。正如一位精神病医生所说:“许多精神错乱的人,在他疯癫中,找到了真实世界中所无法获得的自重感”。
三、方法与对策
如何运用自重感避免矛盾激化和问题的高效处理。一是重视信访主体地位,更加注重人性化。信访接待更加亲民、便民、系民,更多的聆听和记录,更少的辩驳;更多的礼貌用语,更少的粗言秽语;更多的俯下身段,更少的高高在上,让信访人员切实体会到被尊重,被重视。同时,更多的深入信访群体,深入基层群众,将这种尊重、重视延伸到基层的每一个角落,延伸到信访群体之外,延伸到信访问题发生之前,让群众体会到独立、自主、受尊重的地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坚定公平执法,更加注重灵活性。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既坚持社会整体的一视同仁,又秉持对待社会弱势群体更多的灵活性,给予更多的关爱,既体现执法对象的平等性,又让弱势群体深切感受到没有被弱视、被轻视。三是鼓励内心疏导,更加注重话语权。开通民声通道、建立说事室,设立群众邮箱等,多样化群众“开口说话”形式和途径,做好资料档案汇集整理,接受有利建议,对存在问题积极有效调解。维护群众话语权,邀请信访、谏言、社会群众参与问题执行和监督。所有事项上墙、上网,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责任明细、时间进度表,明确问题处理,让群众“倒苦水”且吃上“定心丸”,深切体会到话语权的维护、“苦水”的疏导、问题的解决,自重感的满足。真正实现温总理在2010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
作者单位:江西省广丰县壶峤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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