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者曾在《民工输出对留守农民社会网络资本的弱化分析》[1]一文中指出社会网络资本简 单说是一种社会关系资本, 即理论上通常所指的社会资本, 它按照一定的文化背景、地域特征、行为方式、权力结构等组织起来, 具有相当的资源效应与牵制影响效应, 也指出目前农村由于大量民工的外出, 对留守农民的现有关系网络资源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使这些留守农民资源更为缺乏,处境更加边缘化, 因此, 对于资源比较缺乏的贫困群体来说, 架构好高水平的社会网络资本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格鲁特尔特和贝斯特纳尔曾在他们的《社会资本在发展中的作用》一书中指出:社会资本可分为民间社会资本和 政府社会资本,“对家庭和乡村的研究成果证明, 以信任和社会纽带为特征的民间社会资本在减轻贫困程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政府社会资本则在消除绝对贫困方面起着作用”, 因此, “更一般地说, 社会资本有助于降低个人和整个国家的贫困程度”。[2] 由于当前大量民工尤其是优秀民工的外出极大地削弱了留守村民的社会网络资本, 不利于他们的全面发展。为改变目前留守农民的社会资本弱化的局面, 拓展他们的社会网络资本, 提高他们的社会网络资本质量, 笔者试从各角度重新构建留守村民的社会网络资本体系, 使他们的生产有收益、生活有保障, 城市与乡村有序发展。

      一、规划聚居地, 加强村民凝聚力

      目前规划村落聚居、改变村民分散、加强村民凝聚的条件开始成熟。稍微了解我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广大农村的人士都知道, 中国村民习惯傍山而居、靠水而住, 中国的山水有多分散, 中国农村的居住就有多分散。三五成村, 四五成寨,零星散居在各地。即使为了抵御外来侵略而聚居,但随着威胁的消失, 后辈们在筹建新居时总是在村落外边寻找新住址。自然居住环境的孤立状态,加剧了村民的自我封闭、对外界新鲜事物的冷漠。因此, 在村民中间谋求一件集体的事情非常艰难,也难以向他们推行新的思想与做法。一个不能及时接受新思想、新主张的民族与村落、一个不能采取集体行动的民族与村 落是很难以有发展和希望的。[3]为此, 我们应该从地理上打破他们彼此难以往来的局面, 让村民聚居起来, 增加他们的交往机会, 加强村民凝聚, 增强他们在互助中改变自身的能力。现在, 由于大量的村民外出, 许多的村落变得空荡起来, 村落中也很难看到人群,有些地方, 整座房子、村落空无一人, 那些在外面赚了钱准备在家修建新房的民工, 在选址时不再考虑旧地址, 他们一般选在交通比较方便的路边, 这更加剧了老村落的空荡, 导致大量空心村产生。这些空心村既不能居住又不能生产, 闲置了大量的农地, 无疑又加剧了村民的用地紧张局面。为了利用好有限的土地, 改变村民分散的聚居状态与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况, 乡村政府应该对村民的新旧土地统筹规划, 加强对新批住宅地的指导与规划, 尽可能让新修房集中起来。这样的集中, 不仅可以克服村民的孤立状态, 增进凝聚力, 而且可以形成聚居规模经济, 促进村民的规模生产与生活, 也有利于村民的社会资本的丰富。乡村政府应该加大宣传与引导, 统一规划, 促进村民的聚居, 为农村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村民全面通达

      尽管我们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在农村发展中的作用, 也采取了许多措施, 改善了一些农村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 但是, 农村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比如交通的限制, 到目前为止, 湖南还有5千3百多个村不通车, 山里的特产运不出去, 外边的生产、生活用品运不进来, 市场流通周期非常漫长, 大大地影响了村民的市场融合进程。比如,笔者采访过一个生产无公害蔬菜基地, 其规模5000多亩, 开始还有一定的生意, 后来, 商贩通过比较发现, 来这里采购利润非常薄。主要原因是通往村里的惟一一条机耕路既窄又难行, 无法快速运货。村民曾经想修整那条小机耕路, 但是,由于经费问题而搁浅了, 一直到该基地完全瘫痪也没有修缮。现在, 家电、通讯等条件大为改观,但是, 在许多农村地方, 水电不稳定, 限制了村民生产生活的现代化。尤其在一些非常偏远的地方, 电话信号相当脆弱, 通讯内容很单调, 村民除了用来联络外出打工的亲戚外, 别无其他用途,而且, 由于座机费用居高不下, 交费等不方便,许多开通了座机的农村用户又取消了电话。最根本的还是教育的落后, 村民得不到优质的义务教育, 更难得到相应的对口职业培训, 由于文化素质的局限, 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接触的一些先进思想与做法难以消化。而且教育是改变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处地位的重要途径, [4] 政府应继续加大对乡村交通的支持力度, 对农村通讯采取补贴的方式, 争取取消座机费, 加大对教育的投入, 特别是职业培训教育。

      三、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心城市,加快城乡融合

      也许, 对于人口庞大的中国来说, 实现城市化最根本的出路是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心城市, 尤其是大力发展目前的地级市中心城市。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心城市对于农村来说有两大便利, 一可加快农民市民化, 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乡民的草根情节很浓, 远距离的他居生活令他们有一种割舍不下的牵挂情怀, 就近市民化, 对于他们来说既可以满足村民对城市生活的向往, 又能兼顾对家的眷恋, 老百姓乐于接受这样的城镇化。二是促进城乡更快、更好地融合及和谐发展, 规模不大也不小的地方中心城市的发展, 可以快速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力和其他工业化所需的资源。同时, 也利于城市经济对农村的渗透与辐射, 对改造农村威力巨大, 这已经被无数地方城乡所实证。2005年末, 湖南全省共有城市30个, 其中1个省会城市, 地级市13个, 县级市16个, 小城镇1089个。2005年, 全省城镇化率由2003 年的33.5%提高到37%, 提高3.5个多百分点。2020年, 全省城镇化水平将达到55%以上, 大约1600万乡村人口将逐步转变为市镇人口。在大量人口城镇化的同时, 要提前从各方面做好大城市的规划与扩建, 特别是有着交通背景的岳阳、怀化、衡阳和有着产业发展背景的长株潭、郴州市, 应该在它们现有的基础上予以重点优先规划、拓展,发挥它们在推进湖南城市化进程中的排头兵作用。

      四、发展兼业农户, 夯实农民网络质量

      兼业经营是许多国家转移劳动力的有效方式之一。日本兼业农户比重最大, 这与它人多地少的国情是相吻合的。日本的这种兼业经营减少了“举家离农”式的农业人口外流, 缓减了城市人口的过度集中, 对于城市化有序进行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波兰5 公顷以下的农户有67%兼业,南斯拉夫一半以上的农户从事兼业劳动。[5] 这些国家农户兼业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农业劳动力过剩和农业收入不足。湖南农业劳力的过剩与收益的不足, 为我们发展兼业农户提供了条件, 周末在农家, 其他日子在城市。或者上午在工地、下午在田间, 他们往返于乡下与城市, 生产、工作非常自由、灵活, 收入不比远在外地低。近年来,许多外出打工村民选择就近务工, 便是兼业农户发展的一个理性选择。在加快湖南城镇化发展的前提下, 我们不仅要重视一兼户(一兼户是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的发展, 更应该发展二兼户(以非农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增加他们的生产收益, 为这些村民过渡为市民准备必要的资金, 使村民在不增加城市负担的情况下逐渐就近市民化。同时, 由于兼业农户的发展, 这些农村中的精英们不至于远走他乡而从其他村民网络中间消失。村民原有的社会网络资本因为兼业农户的发展, 不仅保留了其原有的质量, 而且因为他们的兼业发展拓展了网络质量,大大地便利其他村民的发展。

      五、有效发展合作组织, 推进村民合作

      分散居住背景下的中国农民很难以被有机组织起来, 除非有着极大的利益吸引。但是, 在大量民工外出, 留守民工的生产、生活变得非常脆弱的情况下, 要改变这种状况, 除了将他们有意识地组织起来, 发挥留驻村民的群体力量外, 别无选择。留驻村民越缺乏资源, 越需要将他们仅有的一点资源组织起来, 汇成改造他们与农村的力量, 而不致使这些有限的资源自然散落、消耗掉。温铁军说过, 中国农村包括贫困地区的社会资源相对其他发展中国家而言是丰富的。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如何推进组织创新。我国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要靠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 把社会资源转化成社会资本。如何进行创新, 将人们的社会资源转化为社会资本呢? 事实证明, 只有合作,大力发展各种合作组织, 才能达到转化的效率。单打独斗无法形成力量, 各村民应该结合自己的资源状况选择合适的专业组织。湖南发展各种农村专业组织在全国还是比较积极的, 到2007年10月底, 全省累计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833个, 其中专业合作社2990个, 专业协会4843个, 共有成员220190万个(户), 其中农民成员208139万户,占全省总农户数的15103%。按组建主体划分, 主要有五种类型: 农民合作创办型有3858个;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办型有1775个; 龙头企业带动型有530个; 技术服务部门领办型有1134个; 其它类型536个。[6]

      针对农村专业组织的良好发展势头,政府还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打基础, 提高服务质量: 扩大宣传, 发动留驻村民加入专业组织, 改革管理制度。目前, 我国对民间社团组织实行的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体制, 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和法人登记制度。与双重管理体制并行的制度性规定还包括: 分级管理原则; 非竞争性原则; 限制分支原则, 即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7] 这样的规定存在管理缺位和制度僵化的局限, 应该实行更加便利、灵活, 同时又有相应对口管理的制度。(二)跟踪管理, 政府应适时跟踪, 不能光建不管, 对在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诊断与解决。(三)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 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组织活动, 同时, 实行门户开放政策, 改变组织的封闭状态, 扩大组织的网络范围和活动半径, 增强组织的活力。

      六、加强发挥村民活动中心管理,建设村民交往平台

      尽管有些地方响应中央号召, 修建了各种村民活动中心, 为村民的交往、休闲提供了一个平台, 但是, 据笔者了解, 这些活动中心大多流于形式, 无专人管理、负责, 缺乏一些简单的必备设施, 村民难以安心集居。既浪费了资源又无法将活动开展起来, 村民的生活仍停留在分散的状态, 生活质量没有得到改观。对此, 笔者认为应该举行村民听证会, 对选址与修建、添置等问题由大家决定, 甚至可以租赁那些住房宽敞同时在村里有一定凝聚力的农家作为活动中心, 对中心应该有专人负责, 费用由财政和村民自筹承担,既减轻农民负担又能增加村民的自我监督, 使中心成为村民真正交往、交流的“家”。

      七、吸引或留驻农民精英, 树立网络灵魂

      大体说来, 许多村民因见识面和教育程度的限制, 只关注眼前的利益, 看不到长远的发展。如果在他们身边缺乏现成的发展榜样, 让村民跟着政府落实各种发展政策是非常困难的。为了发挥留驻村民的生产积极性, 提高村民网络资本质量, 在村民中间如何培育一些农民模范是一个非常现实而紧迫的问题。这样的典范既可在本地留驻村民中选择, 也可以从外出务工人员中间产生。但是, 从网络异质性可以增强网络质量角度来看,笔者以为, 该模范最好从那些外出打工多年的有为人士中产生。由于他们有文化、知识和能力,通过外出打工, 拥有了留驻村民不一样的资源与文化, 让他们作为发展榜样比从原地产生的典范更具影响性。因此, 吸引和留住这些精英是我们政府应该作为的一个重点。其实, 许多有头脑且已经获得发展的村民, 他们的创业意识强, 有一定资金和技术、经验、更有一种在家乡大干一番的激情, 他们容易成功。因此, 我们应该给回乡创业的村民以大量的优惠政策, 吸引他们回乡投资创业, 既为其他村民改变自己树立一个社会网络榜样, 又带动其他村民的生产、生活改善。政府要本着为农村服务的宗旨, 清除不利于村民回家创业的土政策、土法规, 加大对回乡创业的外出人员的政策优惠, 以此带动当地农户和留驻村民。

      参考文献:

      [1]黄江泉,蔡根女.民工输出对留守农民社会网络资本的弱化分析——以湖南农民工外出为例[J].湖南农业科学,2008,(6):140-143.

      [2]C.格鲁特尔特,T.范.贝斯特纳尔.社会资本在发展中的作用[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99.

      [3]周建国.紧缩圈层论:一项中国人际关系的结构与功能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5: 132.

      [4]李春玲.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实证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07.

      [5]廖礼华.贫困农村剩余劳动力出路研究——以新化县为个案[EB/OL].http://xianyu1hunnu1edu1cn /NewsContent1asp?News2ID=266.

      [6]湖南省农村经营管理局.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情况[EB /OL].http://www1ldsn1gov1cn/ldnb/ShowArticle1asp? Arti2cle ID=31.

      [7]贾西津.第三次改革——中国非营利部门战略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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