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农民工代际问题的讨论

    要:农民工是中国社会特有的一个特殊群体,自改革开放后农民被允许跨区域流动以来,这个群体已经存在和发展了30 多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群体自身内部的异质性在不断增加,呈现出一些代际的差异。本文借鉴曼海姆关于代的问题的讨论,把代看作是一种社会学现象,根据社会历史经验这一决定代际差异的核心概念,从家庭生活、学校教育和工作经历对农民工代际划分的分析框架进行了理论探讨。

     

    关键词:农民工 社会历史经验

     

    农民工,是现代中国社会特有的一个特殊群体。自1978 年改革开放后农民被允许跨区域流动以来,这个群体已经存在和发展了30 多年。在这30 多年里,他们为中国的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他们的生存状况、地位、身份和权利等等问题也备受关注与争议。

    改革开放30 年多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这一群体自身内部的异质性也在不断增加。早期的农民工和后期的农民工无论是在观念还是在行为上都表现出较大的差异。许多研究者也注意到这一现象,比较普遍的一种划分是将农民工分成“老一代/第一代农民工”和“新生代/第二代农民工”两代。两代农民工的划分,一方面凸显了农民工群体内部的异质性,表明农民工群体内部的差异已经比较明显,也受到研究者们的充分关注;另一方面,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这一划分也显现出其局限性。关于农民工代际的划分标准,一直以来比较模糊,也不统一。而且,“新生代”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2001 年左右,距今已有10 年之久,社会发展10 年的历史进程使新生代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有所扩展,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内部也有进一步分化的趋势。因此,如果仍然仅把农民工分成“老一代”和“新生代”,就会忽略农民工群体的成长与发展、农民工群体可能出现的新的问题以及农民工群体的新的需要,从而不利于我们对农民工群体的深入了解以及很好地处理新出现的关于农民工群体的问题。

    综上所述,探索目前农民工群体内部发生的变化,尝试提出一种适应新情境的划分农民工代际的标准则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这也是本文力图探讨的问题。

    一、已有关于农民工代际划分的研究

    首次提出“新生代”农民工概念的研究者主要根据年代与年龄特性、教育特征、务农经历和外出动机等标准把80 年代初次外出打工的称作“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90 年代初次外出打工的称作“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通过调查,他还发现两代农民工在社会认同上存在较大差异①。也有研究者根据生活经历、文化水平、务农技能、职业期望值等标准把农民工分成三代(70 年前出生、80年前出生和80 年后出生)②。还有研究者根据受教育年限、婚姻状况、务农经验、未来归属倾向、自我身份判断、市民化意愿等标准把农民工分为两代③。另外,研究者们也从心理的角度比较了第一代和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心态(如相对剥夺感、社会差异感、社会距离感、身份归属感和生活满意度等)、一些基本的心理特点(如自尊、排斥感)等方面的区别④⑤⑥。

    从已有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关于农民工代际的划分标准很不统一,有的是以初次外出打工的时间来区分“第一代”和“新生代”,有的则是以出生年代来进行区分。划分标准的不统一导致了标准比较模糊,对农民工代的区分也显得混乱,如对于基本上是同一年龄范围的人,有的是分为两代,有的则是分为三代。

    农民工代际的划分确实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虽然年龄等生物因素是代际区分的一个重要基础,但不能简单地以之为区分标准,十年为一代的说法并不妥当。可能正是因为代际划分的复杂性,然而研究者们也发现日益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的内部异质性,为了区别差异日益显著的农民工群体,大部分研究者都用“第一代/老一代”和“第二代/新生代”来进行区分。但是,这一区分的提出比较早,

    ① 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的关系”,《社会学研究》,2001 年第3

    ② 吴红宇、谢国强,“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利益诉求及角色变迁———基于东莞塘厦镇的调查分析”《南方人口》,2006 2

    ③ 刘传江 程建林,“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 现状分析与进程测度”,《人口研究》,2008 年第5

    ④ 许传新,“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生活中的社会心态”,《社会心理科学》,2007 1-2

    ⑤ 李伟东,“彷徨在城市边缘——‘80 后’农民工行为和心理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08 总第216

    ⑥ 熊易寒,“城市化的孩子:农民工子女的城乡认知”,《中国农村观察》,2009 年第2

    距今将近有十年的时间。在这十年内,社会环境日新月异,农民工群体自身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仅以两代来区分农民工显得过于笼统。不同代的农民工群体,他们在思想与行为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对他们进行比较清楚的区分,有助于我们把握各个子群体的基本特征以及容易出现的问题;同时,由于人是思想的承担者,人的行为、思想象征着整体的面貌,把农民工的代际问题区分得越清楚,也越有利于反过来我们认识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因此,作者尝试对农民工的代际问题进行细致地探讨。

    二、关于代际问题的理论探讨

    如上所述,目前关于农民工代际划分的标准很不统一,而且现有的划分表现出简单依据年代来区分代际的不妥当倾向。由于农民工代际的划分确实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因此,在我们提出其分析框架前,有必要对代际问题进行一些理论探讨。

    过去关于代的问题的理论探讨主要有三种观点:实证主义、浪漫历史主义和社会学的观点。

    实证主义和浪漫历史主义学派对现实的态度是相对的,他们对代的不同看法反映了他们基本态度上的鲜明对比。实证主义者把他们的问题简化为数量,他们寻求的是最终决定人类存在的因素的数量公式。他们关注代的问题是因为这使他们感到接触到了一些人类存在的基本因素,包括生和死,明确的、可测量的生命周期,代与代之间的间隔是有规律的等。在实证主义者看来,这就是人类命运以可理解的、甚至是可测量的形式存在的框架。其它所有的因素都是受到生命过程自身内部的制约的,因为它们只是具体关系的表达。实证主义者希望找到一种基于人有限的生命周期和新、老一代交叠的生物定律而体现历史发展规律的普遍法则。他们的目的是理解生物学意义上的智力和社会的发展,建构关于人类物种重要基础的发展曲线。在这一过程中,一切事物都尽可能地被简化。在这种简化之后,代的问题的核心似乎就是找到在公共生活中老一代被新一代取代的平均时间段,以及主要是找到计算新一阶段的实质性历史起点。实证主义者喜欢估算某一代的持续时间,估算方式有多种——许多人认为是15 年(如,Dromel),但大多数人认为是30 年,因为在生命中的最初30 年,人还在学习,所以平均来讲个体的创造性只始于那个年龄,在60 岁时,人就离开了公共生活。

    浪漫历史主义者则采用质性的方法,坚决回避明确的数学问题,把问题转向人的内心。浪漫历史主义者认为,代的问题是一种内部时间的存在问题,它不能被测量,而只能以质性的方式被体验。浪漫历史主义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Dilthey 认为,把“代”作为思想进化(intellectual evolution)历史的一个时间单位就能够通过内部操作的测量概念将纯外部的单位替换为小时、月份、年、十年等。从而也就能用重新制定(re-enactment)的直觉过程来评价思想运动。Dilthey 还强调,代不仅是连续的,而且也是共存的。同一时代的人经历了来自主流思想、社会和政治环境中同样的重要影响。正因为他们受到了共同的影响,所以他们是同一时代的人,他们构成了一代。在Dilthey 看来,有些东西并不是可以计量的,而只能被体验,时间间隔分开的代成为了能主观体验的时间,同时期性成为了受到同样重要影响的主观条件。浪漫历史主义学派的另一个代表人物Pinder 认为,虽然不同的代生活在同一时期,但是由于他们经历的时间只是唯一的真实时间,所以他们实际上是生活在性质完全不同的主观时期的。也即是每个同样的时间对个体自身来说是不同的,个体只能与他同年龄的人共享这段时间。

    曼海姆结合已有的研究,从形式社会学的角度讨论了代的相关问题。曼海姆主要把代看做是一种社会现象,这是他讨论代的问题的前提。曼海姆指出,代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本质就是个体在社会中的阶级/阶层位置(class position)。阶级/阶层位置是指某些个体像他们大多数人一样在社会约定的经济和权力结构中所具有的共同的“位置”。阶级/阶层位置的变化取决于个体经济和权力地位的变化。①在曼海姆看来,组成某一代的成员之间的联系既不像社区群体(如家庭、部落等)成员间的先天关系,也不像组织群体(如协会等)成员间的特定目的的联系,而是一种由个体经济和权力地位决定的共同的社会位置。一代人实质上是由整个社会中许多有着相似位置的个体组成的。

    而且,社会位置还有其固有的倾向,也即是属于同一个阶级/阶层或同一代的个体在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进程中的位置是共同的,从而他们也被限制到某种特定的潜在经验范围中,倾向于表现出某种思维和经验形式以及某类行为。每种社

    K. Mannheim (1997), The Problem of Generations, Essays on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London:Routledge, p289

    会位置都有其指向某些确定的行为、情感和思维模式的倾向,社会各群体成员所具有的经验、文化和情感并不是完全一样的,每个群体/阶级只具有自己位置的那一小部分。

    曼海姆特别强调,代是建立在生物学规律基础之上的,生与死、有限的生命周期以及成熟等因素对代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属于同一代的个体出生的年代是相同的,从而在社会发展的历史维度上有同样的位置。但是,生物学规律只是其前提,代的现象本身是一种社会学现象,作为社会学现象的代,其更为本质或者说是更为重要的基础是人之间是社会交往。因为如果人之间的社会交往不存在,也即是没有一定的社会结构、没有基于某种具体连续性的历史,那么代就不会作为一种社会位置现象而存在,那就仅仅只是出生、成熟和死亡。因此,代的社会学问题的基础就是发现这些生物学因素的社会学关联。

    曼海姆还指出,具有相似的社会位置并不一定形成实质上的代,位置相似的同时代的人(时间上的共存)共同参与社会历史发展,具有共同的命运、具有共同的思想和概念时,才构成实质意义上的代。而且,因为应对共同经验的方式不同,代下面还存在不同的单位。

    曼海姆批评许多关于代的理论试图在重要的出生年份阶段(设定为30 年)和设想的自然的、量化的特点与文化变迁的阶段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而忽略了代的位置固有的内隐潜力的实现是取决于生物学以外的因素(如我们当前的发展速度和社会变化的影响)。他认为,新的一代风格是否每年、每三十年、每一百年出现,或者是否是有节奏地出现,完全取决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触发作用。在以上论述的基础上,曼海姆总结了关于代的几个基本特点①:

    1、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新的参与者在不断出现;同时,之前的参与者在不断地消失。

    2、任何一代的成员只能参与历史进程中有限时间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同一代的成员除了要有相似的位置(不仅是出生于同一时间或者某个成长阶段处于同一时期,而且具有相同的事件和资料经验)以外,所共享的经验还需对产生相似层次的意识有影响。两代人可能生活在同一时期,但他们的经验层次不同,重叠时期的经验不能代表他们具有相同的经验,因为前期的经验会影响后期的,实

    K. Mannheim (1997), The Problem of Generations, Essays on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London:Routledge, p292-301

    质上还是会存在差异的。

    3、因为代是处于一种持续的互动状态中的,需要持续不断地传递积累起来的文化遗产。

    4、代与代之前的传承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能中断。处于中间的群体发挥着他们自己的作用,尽管他们不能去除不同代之间的生物学差异,但是他们至少能够起到缓和的作用。由于社会发展的速度加快,老一代的问题在新一代的身上表现得更多,老一代也更多地受到新一代的影响。

    三、关于农民工代际划分的分析框架

    正如曼海姆所强调的,代是一个社会学的现象和概念,决定某些成员是否构成一代的基本前提是他们出生的年代和生活的时期等生物学因素,而更为本质的因素是他们具有共同的社会历史经验,这些共同的社会历史经验是由他们相似的经济和权力地位决定的。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触发了代际间的更替。本研究尝试借鉴曼海姆关于代的问题的理论来探讨我国农民工代际划分的问题。

    (一)农民工产生与发展的社会历史背景

    农民工是中国现代社会特有的一个特殊群体,它的产生有其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我们说,代是一种社会学现象,社会文化的发展触发了代际间的更替,那么,要讨论农民工的代际划分的问题,就有必要结合农民工产生与发展的社会文化历史背景来进行分析。

    农民工的产生源于农民的流动,农民的流动则是受到社会经济政治的影响的。自1978 年改革开放允许农民流动以来,中国农民的流动大致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84

    这一阶段农民流动意愿薄弱。因为,改革开放初期,承包责任制在农村的推行使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他们劳动热情高涨,全身心扑在刚分回家的土地上。少数外出者主要是农村中素有走南闯北传统的能工巧匠。①

    ① 朱力,“农民工阶层的特征与社会地位”,《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3 年第6

    第二阶段,1985-1989

    这一时期,一方面,由于农业种植成本以较快的速度上升,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逐步下降;另一方面,由于集体生产的解体和家庭经营的自由化, 农村在改革前积累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由隐而显,急需寻求新的就业机会;再一方面,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从而使得大量农民剩余劳动力成规模地主要向乡镇企业流动,形成了第一次农民流动浪潮,其特点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以乡镇企业为就业目的地的就地转移。

    第三阶段,1990-2000

    1992 年邓小平南方谈话, 开启了深化改革的方向: 即以一体化的市场体制来替代双轨制, 以更为明晰的产权制度来改革乡镇企业和国有企业。1990 年代以来的市场化和分税制改革, 使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中西部地区, 大量的乡镇企业转制或倒闭,致使将农村劳动力维系在农村社区的各种纽带大为减弱;在东部地区,以城市化为核心动力带动的增长模式为东部地区带来规模巨大的财富,城市私有企业、第三产业蓬勃发展,使得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开始超出原有经济特区的流向范围, 以成本最低的形态向所有资本所在地流动。由此出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所汇集的洪流, 在中国的大地上由西至东、由北向南流动, 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种前所未有的现象①。这一时期农民流动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的以城市为目的地异地暂居性流动。

    第四阶段,2001 年至今

    2001 年底,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由此发生重大转变: 通过融入全球性的经济秩序, 外向型加工制造业、海外投资与国际贸易成为拉动GDP 总量增长的重要力量。中国入世后, 外向型经济格局的形成带来了新一波的民工潮②。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 我国进城农民工数量当前已超过2亿人。但这一时期,由于农民工的基数已经很大,流动增长的速度明显放慢,在较大总量的规模上平稳运行。

    ① 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 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 年第6

    ② 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 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 年第6

    这一阶段农民流动表现出的一个新的特征是农民工在流入地居住的时间更长,在流入地长期居住的农民工人数增多,并且有举家迁移的倾向。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9 年举家外出农民工2966 万人,比2008 年增加107 万人,增长3.7%。① 农民工的举家迁移直接导致农民工子女的增加,有研究表明,从2000 年到2005年,全国14 周岁及以下流动儿童数量增长了424 万人,5 年增长了30%,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子女,近1403 万人②。

    此外,这一时期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受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农民工流动的方向第一次发生了变化,即出现2000 多万人阶段性返乡、回流的现象。虽然随着经济的复苏,大部分返乡农民工又回到城市,但这一经历对返乡农民工以及受到返乡威胁的农民工而言,无疑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农民工代际划分分析框架的探讨

    曼海姆认为决定某些成员是否构成一代的更为本质的因素是他们具有共同的社会历史经验,这些共同的社会历史经验是由他们相似的经济和权力地位决定的。本文中,我们就以社会历史经验为核心概念来讨论农民工的代际划分问题。人的主要社会历史经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家庭生活、学校教育以及工作经历。这三方面的经验基本上构成了人的主要社会历史经验,下面我们将分别进行阐述。

    1、家庭生活

    家庭生活是人的初次社会化的阶段,也是人社会历史经验的起点。在探讨农民工问题时,家庭生活可以细分为接受学校教育前的家庭生活经验以及外出打工时的家庭生活经验两个方面。

    接受学校教育前(一般指6 岁以前)的家庭生活经验,主要包括出生地、生活地以及是否与父母生活在一起。也就是说,农民工是出生在农村还是城市;6岁以前是生活在农村还是生活在城市;6 岁以前主要是和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生活在一起,即所谓的留守儿童,还是和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就农民工群体来看,大部分农民工是出生在农村而且6 岁以前是生活在农村的,其中部分是从小

    ① “2009 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http://www.stats.gov.cn

    ② 段成荣、杨舸,“我国流动儿童最新状况———基于2005 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人口学刊》,2008 年第6

    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也有部分是从小由老人带大的;还有部分农民工则是出生在农村,但一两岁以后被父母接到城市和父母一起生活;再有部分农民工则是出生在城市,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接受学校教育前的家庭生活经验对农民工的整个社会历史经验有重要的影响,它也直接影响到农民工对农村和城市的感情与认同,以及自己的归属感。当然,它只是农民工社会历史经验的一部分,它的影响作用的最终表现还要结合到后面几个阶段。

    外出打工时的家庭生活经验,主要指的是已婚农民工的家庭生活经验。从前面归纳的农民流动的阶段可以看出,已婚农民工的家庭生活经验也是有差异的。

    “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时期的农民工是在离家不远的乡镇企业打工,独自出去外打的农民工可以经常回家;而“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时期的农民工打工的地方则变远了,受到距离以及收入水平的影响,那些独自出去打工的农民工则是一年甚至几年才能回一次家;随着女性就业机会的增多,部分农民工婚后夫妻一起出外打工,子女放在家里让老人带着,一年甚至几年回家看看孩子;再后来,经济条件稍好点的农民工则是把孩子也带在身边,使农民工的流动表现出举家迁移的倾向。

    接受学校教育前的家庭生活经验和外出打工时的家庭生活经验共同构成农民工主要的家庭生活经验。两种经验虽然是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但是根据具体的情况,两者是可以结合起来进行考虑的。

    2、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是人社会化的一个重要阶段。农民工的学校教育经验的差异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整个学校教育阶段都是在农村或者是镇里进行的,也即是可能幼儿园和小学是在村里上的,中学则可能到镇里或县里上;第二种部分学校教育阶段是在农村进行的,部分学校教育阶段是在城市进行的,也即是可能幼儿园或小学低年级是在农村上的,其它学校教育阶段是在城市进行的;第三种是整个学校教育阶段都是在城市里进行的,也即是在城市的公办学校或者民办学校接受学校教育。

    这三种学校教育的经验不仅影响农民工受教育的质量和程度。如只在村、镇接受学校教育的,受教育质量一般比较低,而且往往其受教育程度只是小学毕业;而后两种则受教育质量更高,而且其受教育程度能达到初中以上。此外,三种学校教育经验还影响农民工对农村生活的记忆、体验和情感。如只在村、镇接受学校教育的农民工,往往在外出打工之前一直是在农村生活,对农村生活的记忆更深刻,情感上也更接受一些;而对于一直在城市接受学校教育的农民工而言,他们在农村生活的时间非常短甚至没有,对农村生活十分陌生,谈不上情感上的联系;而对于跨越两种经验的农民工而言,其影响可能更为复杂。

    3、工作经历

    这里的工作经历主要包括:关于务农的经验、外出打工的地点以及外出打工的职业等。

    关于务农的经验主要指有没有干过农活及其熟练程度。早期的农民工一般是干过农活的,而且具有成熟的务农技能,这些农民工更可能适应农村的生活,即使是他们从城市返乡,也能靠种地生存。另一部分农民工,也有务农的经验,但是他们务农的时间少,并且不是很熟练,这些农民工对农村生活的适应属于中间水平,没有其他工作可能也能生存,但是他们一般不喜欢做农活。再有一部分农民工,则是根本没有务农经验的,这部分农民工要么只是见过长辈做农活,自己只需要打些简单的下手,自己不用做;要么是没在农村生活过,压根不了解农活,这些农民工如果返回农村生活,基本是无法靠务农生存的。

    外出打工的地点则有中小城市和大城市之分、内陆与沿海之分。在不同地方打工的农民工,他们的生活经验是不同的。如,在中小城市打工的农民工,经济和居住压力可能要小一点;在内陆打工的农民工可能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要小于在沿海打工的农民工;而在大城市和沿海打工的农民工,他们的生活阅历等方面可能又不同于在中小城市和内陆打工的农民工。

    外出打工的职业的差异也影响农民工的生活经验。从事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不同职业的工作经验对农民工的影响也不一样,反过来看,不同时期、具有不同能力水平的农民工对这些职业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

    综上所述,本文根据社会历史经验这一核心概念,从家庭生活、学校教育和工作经历三个方面探讨了农民工代际划分的问题。这只是一种理论探讨,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把这三个方面结合起来,根据其相似程度可以尝试对农民工进行代际的划分。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三个方面只是我们分析问题的一个结构,三个结构内部可能存在交织的地方。其实,已有研究关于农民工代际区分标准中也涉及到里面的部分内容,比如务农经验、受教育程度以及工作的职业等。但是,由于对代际区分的标准没有进行专门的讨论,分析的框架比较模糊、零散,所以在对农民工代际的判断上比较笼统和不统一。本文则是从理论讨论入手,希望首先厘清农民工代际划分的理论标准,然后,至于把农民工分成两代、三代甚至是四代,则需要我们在这一理论框架下通过实证研究来进行调查和总结。这也是研究者后面正在进行的工作。

     

    参考文献:“ 2009 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http://www.stats.gov.cn

    段成荣、杨舸,“我国流动儿童最新状况———基于2005 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人口学刊》,2008 年第6

    李培林,“流动民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地位”,《社会学研究》,1996 年第4

    李伟东, “彷徨在城市边缘——‘80 后’农民工行为和心理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08 总第216

    刘传江 程建林,“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 现状分析与进程测度”,《人口研究》,2008 年第5

    刘小枫,《这一代人的怕和爱》,华夏出版社,2007 年,北京

    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 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 年第6

    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的关系”,《社会学研究》,2001 年第3

    吴红宇、谢国强,“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利益诉求及角色变迁———基于东莞塘厦镇的调查分析”《南方人口》,2006 2

    熊易寒,“城市化的孩子:农民工子女的城乡认知”,《中国农村观察》,2009 年第2 期许传新,“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生活中的社会心态”,《社会心理科学》,20071-2

    朱力,“农民工阶层的特征与社会地位”,《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3 年第6

    K. Mannheim (1997), ‘The Problem of Generations’, Essays on The Sociology ofKnowledge, London: Routledge

    来源:http://www.sociology.cass.cn/shxw/xstl/P020100930494209378929.pdf

  • 责任编辑:t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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