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农民 的合作问题,是近些年农村研究中很热闹的一个话题。对此,许多学者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曹锦清教授从河南农村调查后得出的结论是“农民善分不善合”。贺雪 峰教授认为“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改变,我们能够组织的空间是受到很大限制的”,而且从他接触的例子来看“都是不成功的”。仝志辉觉得“农民作为合作的主 体性是比较具备的”,但他又说“原来农民不愿意合作,我们鼓励他们合作的时候,应和的人比较少,但是现在农民的合作意愿越来越强烈,并且有了具体的办法和 想法”。这显得有些矛盾,也把农民合作问题看的太轻松了。致力于农村行动建设和农村发展试验的毛刚强和何慧丽相对比较乐观。毛刚强认为“中国的农村是可以 合作而且是需要合作的,甚至可以说在很多方面是必须合作的”,他强调“满足村庄内部需求的合作并不难”。何慧丽以其在河南兰考的经验认为,农民合作充满挑 战,但她“非常有信心”。与此同时,一些致力于农村发展项目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NGO)也都纷纷把农民的互助合作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

    中国农村 的广袤以及各地的巨大差异,简单地断言农村与农民的合作艰难、容易与否,肯定都是不足以说明问题的。事实上很多学者的结论都是建立在自身的经验和一定的调 查研究基础之上的,而且这种经验和调查研究显然都是有可信度的。以我在四川、重庆的一些调查,特别是2009年暑期在杨坪村做志愿者的经验认为,农村和农民的合作确实需要而且是必须的,但 就目前的情势来讲农民的合作又是非常困难的。

    杨坪村在 地理位置上位于川西平原向川西高原的过渡地带、龙门山脉蟠龙谷口一个袋囊型台地上,又带有川西平原农村的许多特征。全村幅员面积25平方公里,有12个生产合作社,3161136人,劳动力700人,60岁以上人口160人,低保户23户,优抚对象2户,五保户2户。村上原有耕地1200亩,全为旱地,实施退耕还林后仅剩下不到120亩。居民收入以种、养殖业及打工为主。种植方面除了少数人家栽 种少量玉米、洋芋及菜蔬外,绝大多数种植中药材。尽管耕地不多,但因为有一定的山林、退耕还林补助以及相对较好的药材市场,所以收入还过得去。养殖方面, 以家庭散养为主,规模不大,一般作为家庭自给或市场出售贴补家用。由于现有的产业造成村庄内部对劳动力的需求有限,大多人家都以外出打工为主,这又是一笔 不小的收入。同时,因为村内有两家页岩厂,一座小型水力发电站,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集体经济,使杨坪村原有的经济状况在当地处于中上水平。但经历了两次灾害 侵袭之后,杨坪村的经济与社会发展遭受了严重创伤。而繁重的灾后重建任务及日益脆弱的集体经济和分散经营的农户经济使得杨坪村的村庄合作与农民互助显得异 常的重要和迫切。

    一次灾害 是2008年 的“5.12”地震,全村所有人口受灾,全部房屋受损,或倒、或裂,道路、桥梁、村委会办公室等基础设施基本被毁, 页岩厂、电站无法正常生产,所幸人员伤亡较小。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下,杨坪村人经过一个短暂的恐惧和混乱之后,很快稳定下 来,有组织的开展抗灾自救和生产生活的重建工作。但是,2009年的第二次灾害即“7.17”特大暴雨和泥石流再一次给杨坪村空前的破坏和打击,大片耕 地、山林、药材被冲毁,贯穿全村的梅子林河河面被乱石填宽3050,河床抬高515米,杨坪电站被彻底掩埋,一座页岩厂无法恢复,由此打乱了杨坪 灾后重建的步伐,扰乱了村民已经基本平复的心绪。特别是一些原先在地震后房屋并未受到特别严重影响的村民,他们根据灾后房屋重建的规划,报批的是加固维 修,由此获得的补助金也比较少,在去年底或今年初,这些村民就开始或已经完成了房屋的加固维修工作,但“7.17”特大泥石流不仅再次破坏了他们的生产生活附属设施,更重要的 是由于河床抬高,泥石流泛滥直接威胁到房屋安全,因此被要求搬离原来的住宅,进入统规统建房,而他们为加固维修住房已经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甚至负债累 累。由此造成村庄内部合作的物质经济、思想认识基础呈现出巨大的差异性。

    在灾后重 建中,杨坪村民的互助合作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在上级党和政府的指导下,由村两委会直接领导的以整个行政村为基础的村民合作;二是外部社会力量特别 是一些正式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入村参与灾后重建而要求村民建立的互助合作组织;三是村民基于村庄内部的传统惯习自发结成的互助合作。

    一直以 来,杨坪村两委会都是村中最具影响力和行动能力的组织形态,虽然国家权力的不断退出、村民自治意识的淡漠以及集体经济的不断萎缩,一度吞噬和解构着两委会 的影响力和行动力,但近几年在国家惠农政策引导下的财政转移与补贴,使两委会掌握着由上而下来的、足以吸引多数村民的资源,这在一定程度上重构着两委会的 权威,恢复了两委会及其成员在村中的影响。特别是那些在“5.12”地震中遭受严重经济损失、有人员伤亡而缺少重建资源的村民更 是如此。所以,村两委会到现在为止无疑仍是村中最强有力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事实上,自“5.12”地震灾害发生以来,村两委会及其成员在抗震救灾、生产自救和灾 后重建中都表现得很主动、积极,为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为维持村庄秩序和村民的心理稳定,为推进村庄各项事业重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 是,村两委会成员在灾后重建的重点与顺序、产业的恢复与发展、资源的有限与不可均衡分配等问题上的分歧以及村民因原有的家庭条件差异、灾损差异、认识差 异、能力差异等形成的需求与期望差异,不可能使事情件件顺利,人人称心如意,难免有人因此而“发难”采取不合作的态度,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有弱化了村两委会 的组织和动员能力,使以村庄为基础的合作遭遇不少“麻烦”。

    村民的自 发性合作是基于村庄内部的传统惯习而产生的,多发生在兄弟姐妹或堂兄弟姐妹或隔壁邻里间,发生在自家有“大事”或确实“忙不过来”的情况下,具有临时性、 季节性,一般没有稳定的组织基础和固定的组织形式。由于杨坪村是一个由邓、杜两个姓氏主导的杂性村,居住形式又相对分散,因此,这种合作往往是以两个主导 姓氏中的一个为基础,也有其他姓氏居民参加的形式出现。虽然村庄内部有主导姓氏,而且在村民“遇事”时,同姓本家之间的来往合作频率明显高于非同姓村民, 但村庄内并没有正式的宗族组织及其机构,而且因为各种原因,即便是同姓、同宗,甚至亲、堂兄弟姐妹之间其关系也有不及在性格上谈得来、交往上容易“打 堆”、生意上便于“合伙”的外姓村民的情况。因而村民的这种自发性合作虽然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但并不稳定。由于现在很多村中的青壮年都外出打工,靠出卖劳 动力以获得收入,加上市场的不断侵袭,村内的传统惯习正像有的村民所说的“越来越俗气”了,村民之间的自发性合作也越来越货币化,而且在这种非全货币化的 合作交换中,有的人时常会暗地里算计自己是否“吃亏”,从而使这种自发性的合作面临越来越多的考量,甚至可能陷入非常尴尬的处境。

    非营利性 民间组织不管是国际、国内的知名机构还是民间草根,都是在地震灾害发生后很长一段时间才出现在杨坪村的土地上的,如今一些组织已经撤出,但也还有NGO组织留在村里协助村民进行生计重建和住宅建设,如国际小母牛(Heifer International)和仁人 家园(Habitat for Humanity)。我在杨坪的志愿服务工作就是以小母牛为平台,配合小母牛的灾后社区生计重建项目,帮助村民建立和完善互助合作组 织,实现小母牛推进社区综合发展的愿景。小母牛的项目与许多致力于农村发展项目的NGO组织一样,往往是从培训村民的合作开始,而且要等村民先建立和完 善与其要求相应的互助合作组织,接受其机构的发展理念之后,才会从外部输入村庄所需要的资源,给予村民“礼品”援助,其项目周期大致在35年。一般情况下,村民为了获得“无偿”的援助,或者是一种“新 的吸引”,起初报名参加互助合作组的时候都很积极,而后就是倦怠,不耐烦参与“繁琐”的过程,而这种“繁琐”的过程又往往是一个机构在“规范管理”的名义 下难以避免的,但对于一般的村民来讲,建立和完善互助合作组织也确实需要一个过程,接受和内化相关的发展理念更是需要相当的时间。因此,当机构急于要在 “合格”的互助合作基础上完成其定量指标和绩效考核,进而与乡村生活的“散漫性”和村民不太看重时间节奏发生冲突时,特别是像小母牛这种国际NGO组织带有几分“洋味”的理念文化与还未实现转型的山村文化传统 与惯习发生矛盾的时候,这种“外发促内生”型的合作要快速的发育生长其困难也就可想而知了。

    在杨坪期 间我曾试图在三种合作中寻找一个结合点,并为此不断地周旋于村长、书记、互助组长、合作伙伴、社区协调人以及那些被认为有影响力的普通村民之间,但直到离 开都没有什么突破和进展,或许是时间的短暂,或许是方法的不当,或许都不是。我的经验告诉我,在当前情势下,农民的合作在类似杨坪这样的村庄不仅需要而且 非常迫切,但要得到顺利的发展确实很难。难在我们没有弄清楚是农民需要合作,还是我们需要农民合作;难在农民以怎样的合作方式以及我们以怎样的方式去组织 农民合作以回应乡村和农民的需要。这恐怕才是农民合作的关键所在。

     

    注释:

    参见曹锦清:《黄 河边的中国》,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

    参见何慧丽、古学 斌、贺雪峰、毛刚强等的讨论:《城乡链接与农民合作》,《开放时代》2009年第9期。

    如国际小母牛、国 际行动援助、北京梁漱溟乡村建设中心等。

    文中所用的地名和 姓氏,皆做了技术处理。

     

    作者简介:

    周绍宾(1967——),男,汉族,四川富顺人,重庆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工作、农村社会 学的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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