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林业建设,制定了一系列适应中国国情、林情的林业建设政策。根据政策侧重点的不同和政策出台的社会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林业建设划分为四个阶段:林业建设恢复发展阶段、林业建设深化发展阶段、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阶段、林业建设全面发展阶段。通过对我国林业建设政策演变规律进行探析,展望我国林业建设政策发展趋势,即继续以六大工程建设为主体、继续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继续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碳汇林业、积极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积极建设生态文化体系等。
关键词:林业建设;森林;政策演变;政策展望
1、改革开放以来林业建设政策演变
1.1 林业建设恢复发展阶段(1978~1983年)
在我国的广大地区,由于长期以来取之于林多,用之于林少,“一把锄头造林、百把斧头砍树”,造成森林资源减少,风沙危害与水土流失严重,导致生态平衡失调。因此,加强林业建设,大力植树造林,加快造林绿化步伐,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生态环境状况,不仅是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我国的林业建设重新步入正确的发展轨道,进入恢复发展阶段。在此后的几年时间内,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作出了多项重大决策,这一时期党的相关决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相关政策法规中,均对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作出指示,这是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这一阶段以植树造林为主,造管并举,主要政策措施包括: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启动“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积极推行林业“三定”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等。
1.2 林业建设深化发展阶段(1984~1991年)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木材市场开始逐步放开,允许林农和集体的木材自由上市。这一方面进一步激发了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利益的驱动下,出现了乱砍滥伐现象,局部地区毁林现象严重,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这种背景下,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林业建设,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生态保障。以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出台为标志,我国林业建设进入了深化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在继续加强植树造林的同时,开始注重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生态建设的立法工作得到重视,防护林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在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七五”及“八五”计划等相关政策中,均提出要强化林业建设。这一阶段除了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外,又陆续启动了四个大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即太行山绿化工程、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和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同时启动了全国防沙治沙工程。经过这一时期的发展,初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林情的林业建设道路,为林业可持续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生态保障。
1.3 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阶段(1992~1997年)
针对全球气候变化,大气臭氧层破坏、土地沙漠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引起的一系全球性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重大问题,联合国于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世界环境和发展首脑会议,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文件,开放签署了《气候变化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李鹏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做出了履行《21世纪议程》等文件的承诺,从此,中国的林业建设开始步入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这一时期,国家对林业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林业的地位得到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植树造林等被放到了突出位置,出台了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规。这一阶段的主要政策措施包括:加强对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编制中国21世纪议程、扩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等。
1.4 林业建设全面发展阶段(1998~至今)
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连续发生了几次特大洪涝灾害,特别是1998年在我国南方和松花江流域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洪涝灾害,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随后几年,北方又连续出现强烈的沙尘暴天气,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产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林业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确定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保证林业建设向纵深发展。以199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为标志,我国林业建设步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这一时期,国家林业建设政策出台的频率和力度都明显加强。其主要政策措施有:启动跨世纪的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加快实现林业的五大转变、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加快林权制度改革等。可以说,林业建设在这一阶段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随着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全面实施,造林绿化步伐显著加快,森林资源保护得到有效加强,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大规模进行林业建设的局面。在世界森林资源总体下降的情况下,中国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双增长。据第六次全国森林清查(1999~2003)结果,全国森林面积17490.92万hm2(其中2为上标),森林覆盖率18.21%,活立木总蓄积136.18亿m3(其中3为上标),森林蓄积124.56亿m3(其中3为上标)。林业建设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改革开放以来林业建设政策演变规律探析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建设政策四个阶段的发展演变,可以看出:我国林业建设政策是一个不断进步、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经过30年的实践和认识,形成了林业建设的基本框架,探索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林情的林业建设道路。同时,确立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林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建设政策呈现出以下几个变化规律。
2.1 由改革开放初期单一的植树造林发展为综合性的林业建设政策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林业处于恢复发展阶段,林业建设政策主要是以植树造林为突破口,采用全民义务植树的形式进行。1979年2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林业部,2月17~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议,决定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达的林业,是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此后的发展阶段中,在强调植树造林的同时,不断加强防护林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使林业生态重点建设工程扩展到10个。发展到目前,全面实施了六大林业重点工程,不断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已形成培育、开发、保护森林并重,以生态建设为主的综合性林业建设政策。
2.2 由早期的以木材生产为主发展为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产业政策
建国初期,木材是重要的经济资源,与钢材、水泥合称“三大材”。林业的首要任务是生产木材,林业是国民经济名副其实的基础产业。改革开放以后,木材生产和生态建设开始并重,一方面继续大量生产木材,另一方面加强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但由于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太低,以及体制惯性和思想认识上的原因,我国林业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传统林业的影响和束缚。世纪之交,我国林业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最大限度地发挥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中的作用已上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首要需求。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正式颁布,指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林业有一个大转变”。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
2.3 由“林业三定”为主到明晰产权为主的林权改革政策
在林权改革方面,从1981年开始,开始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南方集体林区,推行以“稳定山林山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三定”工作;在国有林区,逐步向企业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1983年7月,林业部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加快了推行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步伐。从1982年起森工企业开始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85—1987年全面推行局(厂)长负责制,开展林价制度试点工作。1992—1996年四大森工集团开始组建并运行,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国有林区进行了许多与林权相关的改革尝试。200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指出,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200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批复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后,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伊春市5个林业局正式启动。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以明晰产权为主要任务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看出,我国的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先集体后国有、先易后难的过程。
2.4 由以国内为主发展为国际国内并重的林业建设政策
我国早期的林业政策,主要强调自力更生为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林业开始对外开放,1986年1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加人联合国粮农组织亚洲太平洋区域林业委员会。此后,我国林业建设的国际合作迅速开展,以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相关国际事务。发展到今天,我国已先后与世界上70多个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推进全球生态建设事业的发展。为了实现对国际社会的承诺,1994年3月《中国21世纪议程》正式公布,1995年《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编制完成。同时,国家林业部还编制了《执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的实施方案》、《中国执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行动方案》等规划性文件。2007年5月30日,《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出台,明确提出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原则、具体目标、重点领域以及相关政策和措施,阐明了我国对气候变化若干问题的基本立场及国际合作需求。今后在认真履行国际公约的同时,林业建设领域的国际合作将会更加广泛。
3、我国林业建设政策未来发展展望
当今,环境与发展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大问题。林业承担着优化环境与促进发展的双重使命,是实现环境与发展相统一的关键和纽带。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林业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林业建设的发展。在当今世界森林资源总体下降的情况下,我国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双增长。展望未来,中国政府将会更加重视林业建设,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础上,林业政策的发展将表现在三个“继续”和三个“积极”方面。
3.1 继续以林业六大重点工程建设为主体
林业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已成为新世纪林业建设的主要载体,林业建设政策在继续推进工程进展的同时,将更加注重成果巩固,六大重点工程建设的成效将逐步显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提出:“通过继续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农田基本建设等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到2010年,努力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20%,力争实现碳汇数量比2005年增加约0.5亿tCO2。”需要指出的是,现有的林业工程建设,存在交叉重叠、政策不统一、投入标准低等问题,随着林业建设的不断深化,这些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与工程相关的配套政策将逐步得到完善。
3.2 继续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具有保持水源、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净化水质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不仅为人类提供多种物质产品和文化产品,而且对维护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湿地类型众多,生物多样性丰富,单块面积大于100hm2(其中2为上标)的湿地总面积为3848万hm2(其中2为上标),居世界第四位、亚洲第一位。中国湿地保护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保护强度大、措施有力,制定了抢救性保护自然湿地、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开展示范工程建设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已取得显著成效。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将会继续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加强三江源湿地保护与恢复。
3.3 继续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林业“三定”工作和大户承包阶段的发展,南方集体林权制度实行了“均山制”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但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制约了林业的发展。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会不断深化。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将落实到户。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前提下,承包人将有权依法处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依法自主经营商品林。在多项政策支持下,林木采伐管理、公益林补偿、林权抵押、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会得到积极推进。同时,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将会稳步推进,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国有林权改革将有重大突破。
3.4 积极发展碳汇林业
森林是陆地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CO2,放出氧气,把大气中的CO2吸收和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这是森林的“碳汇”功能。随着中国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吸收CO2的能力也将显著增加。中国科学家研究表明,中国森林固碳能力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136.42t/hm2(其中2为上标)加到21世纪初的150.47t/hm2(其中2为上标)。2006年底,来自中国、芬兰、苏格兰及美国等国的6位不同学科的国际著名专家共同对全球森林吸收CO2的能力进行了评估。一致认为,1999~2005年,中国是世界上森林资源增长最快的国家,吸收了大量CO2,为中国乃至全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生态价值。为增加森林资源,中国政府在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加快植树造林步伐、提高森林质量的同时,还将大力发展沼气、改灶节材,以减少森林资源低值消耗,保护和增加森林资源。
3.5 积极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
森林还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生物质能源,就其能源当量而言,是仅次于煤、石油、天然气的第四大能源,而且具有清洁安全、可再生性、不与农争地、不与人争粮等优点。森林以其占陆地生物物种50%以上和生物质总量70%以上的优势,而成为各国新能源开发的重点。中国现有灌木林、薪炭林、林业剩余物,每年可提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生物量为3亿t左右,折合标准煤约2亿t,如全部得到利用,能够减少1/10的化石能源消耗。中国木本油料树种总面积超过400万hm2(其中2为上标)种子含油量在40%以上的植物有154种,目前具有良好的资源和技术基础并可规模化培育的油料能源树种约有10种,如黄连木、麻疯树、光皮树、文冠果、油桐、乌桕、石栗树等。中国森林资源中果实富含淀粉的树种也很丰富,如栎类果实经加工提炼可转化燃料乙醇和生物化工产品,现有面积达1800多万hm2(其中2为上标),开发潜力很大。中国现有宜林荒山荒地5700多万hm2(其中2为上标)近1亿hm2(其中2为上标)盐碱地、沙地以及矿山、油田的复垦地等边际性土地,培育能源林的潜力和空间很大。
3.6 积极构建生态文化体系
生态文化是反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的文化。生态文化在普及生态知识、树立生态道德、建设生态文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后一个时期,林业建设政策将更加重视发展生态文化,积极构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致力于使全社会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可以预见的是,生态教育作为全民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会不断得到重视和加强,在“关注森林”、“保护母亲河”行动以及每年开展的植树节、国际湿地日、世界环境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重要活动平台的基础上,普及生态知识、传播生态文化的载体将会更加丰富。同时,需要指出的是,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现代林业观念的深入人心,我国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和林业保险制度的建设会有一个大的发展和进步,中国特色的林业建设政策也将会体现出更大的生机和活力。
1、1978—1983年林业建设相关政策
1978年12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相关内容:充分发动群众,植树造林,绿化祖国。
197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植树节的决议》相关内容:决定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
1979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相关内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
198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相关内容:大规模地开展植树造林,加速绿化祖国。
1980年5月国务院批转“三北”防护林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相关内容:积极发展国营造林,并鼓励社员个人植树的方针。
1980年12月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通知》相关内容:许多地方……对森林资源破坏很严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迅速予以制止。
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相关内容: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达的林业,是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大力造林育林。
1981年12月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相关内容: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
1982年1月中共中央《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相关内容:要把振兴林业作为国土整治的一项根本大计。制止某些地区生态环境继续恶化。
1982年2月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
1983年1月中共中央《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相关内容:认真执行各项林业政策,发动群众造林护林,绿化祖国,增加植被,建设生态屏障。
2、1984—1991年林业建设相关政策
198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扎实地开展绿化祖国运动的指示》相关内容: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认真保护林草植被。
198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内容: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相关内容:集体林区砍伐须依法经政府批准,严禁乱砍滥伐。
1986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凡采伐林木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198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相关内容: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坚决保护国有山林权属不受侵犯,要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
1987年8月国务院《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森林采伐更新要贯彻林业建设方针,实行限额采伐。
1988年1月《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内容: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1988年8月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相关内容:大力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1989年12月《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相关内容: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198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内容: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1990年9月国务院《关于1989-2000年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的批复》相关内容: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一项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长远利益的伟大事业。
199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内容:进行封山育林育草、轮封轮牧,防风固沙,保护植被。
1991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相关内容:抓好防护林体系建设和治沙工程,改善生态环境。
3、1992—1997年林业建设相关政策
1993年2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总体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切实抓好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
199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相关内容:国家实行全民义务植树制度。保护林地,制止滥伐、盗伐森林,提高森林覆盖率。
1993年8月国务院《九十年代中国农业发展纲要》相关内容:林业生产要以培育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木材和林产品供给能力为出发点。
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内容:林业既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高产稳产的生态屏障。
199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
1994年3月《中国21世纪议程》相关内容: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
1994年10月《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内容:以生物多样性作为重点保护对象。
1995年3月《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相关内容:到21世纪中叶,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1996年9月《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1996-2000年)》相关内容:近1600个项目,其中许多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1996年9月《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相关内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1996年11月林业部《关于全国重点生态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及投资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加大对生态林业工程建设资金、劳动、技术等的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完备的生态林业体系。
1997年8月江泽民在《关于陕北地区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的调查报告》相关内容:上的指示经过一代一代人长期地、持续地奋斗,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应该是可以实现的。
4、1998—2008年林业建设相关政策
199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1998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相关内容: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199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措施,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1998年8月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相关内容:把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任务来抓,立即停止一切毁林开垦行为。
1998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相关内容:调整森工企业的主营方向,变伐木为营林,有计划地停止天然林的采伐,切实保护好大江大河上游的森林植被。对过度开垦、围垦的土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还林、还草、还湖。
1998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相关内容:实行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停止长江、黄河流域上中游天然林采伐。
1998年11月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相关内容:加强对现有天然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完成一批对改善全国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的工程,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
2000年10月国务院《长江上游黄河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加快工程区内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将工程区林业用地划分为禁伐区、限伐区和商品林经营区,有步骤地调减木材产量。
2001年4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相关内容: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区、草原,应划为禁垦区、禁伐区或禁牧区,严格管护;已经开发利用的,要退耕退牧,育林育草,使其休养生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挥好森林的生态效益。
2001年5月《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停伐或调减木材产量,保护好现有天然林,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加强森林管护。
2002年12月《退耕还林条例》相关内容:退耕还林必须坚持生态优先。
200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相关内容:确定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方向。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相关内容:继续搞好生态建设。
2004年8月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森林管护应本着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利于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提高的原则,根据森林的生态区位重要程度实行分类管护。
200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相关内容:坚持不懈搞好生态重点工程建设。
2005年2月国务院《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05-2010年)》相关内容:防沙治沙,遏制沙化扩展,改善生态环境。
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内容: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2006年1月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 相关内容:正式决定将伊春设为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200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相关内容: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湿地保护和荒漠化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
200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内容: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2007年5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相关内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到2010年,努力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20%,力争实现碳汇数量比2005年增加约0.5亿tCO2。
2007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相关内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
2008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相关内容: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2008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相关内容:继续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延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期限,完善政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