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朱勇"推行火葬不进则退"说
2010年3月31日在《殡葬绿皮书》发布会上,民政部101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朱勇同志说“要坚定不移推行火葬,确保火化率不下滑;推行火葬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我们认为朱勇的说法,理论上站不住脚,实践上无可行性。
朱勇讲今后要坚定不移地推行火葬,确保火化率不下滑,这是十足的形而上学。
要坚定不移推行火化火葬,必须搞清楚火化火葬是否科学?老百姓通过几十年的实践得出
了火化火葬不科学的结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1与宪法相抵触2、与节约相违背3、与环保相对抗4、与国情相矛盾5、与腐败相伴生6、与实践相脱离7、与民生相冲突8、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
请问朱勇同志,既然推行火葬如逆水行舟,那么,正说明这项政策措施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正说明老百姓不愿意执行,正说明火化火葬不科学!这样的结论越来越得到广泛认同。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尊重科学、尊重民意、讲求实际是基本要求。为什么非要坚定不移继续逆水行舟呢?这不得不让群众认为是部门利益在作怪!
再说,你讲要确保火化率不下滑,我们要问:为什么火化率由2005年的53%下降至目前的48%呢?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说明了火化不科学!说明了老百姓不认可!说明了强制火化不得民心!说明了强制火化的政策不符合国情!应该逐步淘汰。试想一部《殡葬管理条例》强制推行火化多年,而火化率不到50%还能抱残守缺再继续坚持吗?如果你能扑下身子搞一下民意调查,相信你会改变观点的。给你老家的父老乡亲打个电话问问,听听他们的呼声,这对你搞殡葬改革政策研究大有好处。再说,火化率现在下滑,今后仍会下滑!你确保不了不下滑!民政部也不可能保证得了。因为科学、历史、国情、民生是决定因素,民心也难违呀!你提出火化率不下滑,显然这是现阶段民政部殡葬改革的主要目标。火化率作为民政部门的“殡葬改革”政绩考核标准是科学的吗?是唯一的吗?是不容置疑的吗?
火化不等于火葬,火化仅仅是火葬的一道工序而已,火葬更不等于殡葬。真正的殡葬改革并非是确保火化率不下降,而应该是尊重宪法、尊重科学、尊重自愿、不占用土地、不浪费资源、不浪费经费、不浪费人力、不污染环境、不搞封建迷信、以遗体资源化处理的平地深埋为主要形式的生态葬法,并鼓励捐赠器官、捐献遗体等。这个连普通中学生都懂得的道理,你应深思啊!
朱勇说推行火葬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请问朱勇同志,你既然坚持逆水行舟,肯定有你的道理。你说的逆水行舟,是否指老百姓是水,强制火化是舟呢?!老百姓不仅是水而且是天、是地、是“上帝”,我们共产党就是为老百姓谋福利!你应该顺民意识大局尊宪法用科学摒私{部门利益}利,带头修正错误率先冲出部门利益法制化的桎酷才对,为何非要逆水行舟呢?水能载舟,水能覆舟啊!
不进则退,你讲对了。火化不科学,强制火化更不科学。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碰得头破血流是强制火化的必然结果。故我们劝你应当退,而且退得越早越好。退一步海阔天空,退一步不失科学,退一步人民拥护。人民公社不是“退”到联产承包责任制了嘛!计划经济不是“退”到市场经济了嘛!“两个凡是”不是“退”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了嘛!冥王星不是“退”出九大行星之列了嘛!
不进则退,你讲错了,起码进退二字你搞混淆了。因为党的思想路线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你认为提高火化率是进,否则就是退,实则相反。因为执行主体__——老百姓认为强制火化是退、是不科学的殡改;而生态葬法才是进,才是科学的殡改,才是民政部下一步为党分忧为国富强为民办事的正确抉择。
你的不下滑、不进则退说,拿毛主席号召火葬带头签名为挡箭牌。请问,毛主席1956年4月27日率151名党的高级干部签名的文件上明明白白的写着:安葬死者的办法应当尊重人们的自愿,必须完全按照自愿的原则,不要有任何的勉强,中国绝大多数人有土葬的习惯,国家是不能加以干涉的。如果没有这段话,毛主席会签名吗?你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再说,当时那份实行火葬倡议书底稿上,曾添油加醋地写上了:土葬常使许多家庭因为安葬死者而陷入破产的境地。数千年的时间证明,土葬没有使许多家庭因为安葬死者而陷入破产的境地。而几十年强制火化的实践却雄辩地证明:强制火化后,农民二次装棺土葬;市民还得另掏一至数万元买墓地安葬骨灰。才真的出现了死不起人、葬不起人的现象。1958年2月29日毛主席写给黄炎培(毛主席称黄老)的亲笔信:“一个月前赐书中论及深葬事,适获我心,将来适当时机,可能推广实行。”现在,强制火化火葬四面楚歌,已经到了毛主席预测的适当时机了。民政部应顺应形势尽快推广实行生态葬法!1997年颁布实施的:在人口较多耕地较少交通便利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为核心改革内容的《殡葬管理条例》应当废止,《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殡葬绿皮书》应号召全国人民推广实行功在当代、惠泽千秋的生态葬法!
朱勇讲人的遗体是污染源,火化污染问题可防可控,是闭目塞听。人的身体是靠不断补充光合产物及水分而生存的。而光合产物是有机物,除水分外多半是蛋白质、脂肪等。这些物质在人的生命停止并用棺木装殓入土后,于相对真空的环境中在嫌气性微生物的作用下,慢慢地转化成可供植物根系吸收的有机肥料,让老人再为子孙后代做一份无声奉献。人的遗体不仅不是污染源,而且是一种伟大的、神圣的、不可或缺的土壤肥料来源。至于有人说病人病菌污染土壤也不值一驳,因为任何病菌都是寄生菌,人死后细胞活动停止,细胞本身一定时间内全部窒息死亡。而寄生菌失去寄生条件,同样也跟着窒息死亡,哪能还有污染土壤能力?!而只能与遗体一道逐渐转变成植物的有机肥料。农民种地施肥污染土壤否?没有大粪臭,哪来五谷香!
关于火化污染可防可控问题,这是个高科技问题。成本高,过程慢,不知会到什么时候。我国殡葬改革应该走出一条既符合宪法、符合国情民意、符合低碳经济、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又不浪费、不恐怖、不污染环境的光明大道!民政部不应固执己见、错上加错地强制推行火化。现有从事火化火葬的七八万人一部分可以继续留在现有火化场、殡仪馆或公墓工作,一部分人则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生态葬法的宣传、服务、监督、管理上来。
2010年3月31日《殡葬緑皮书》问世了,它比1997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仅犯了战略性错误继续坚持火化不动摇,而且又误导政府为火化埋单,实属劳民伤财、错上加错。因为政府买单,钱从哪来,到头来还是纳税人即老百姓的血汗钱,人民会允许自己的政府糟蹋血汗钱吗!再说,就是政府为火化买单了,但还得丧主自己安葬骨灰,老百姓不管是农民还是市民,比原来的土葬一点钱也没有节省下来,反而多了一道程序,并且多花了往返火葬场租车的路费,浪费了一天的时间等。国家则一寸土地没有节约下来,反而却浪费了本不该浪费的土地、柴油、煤电、经费等。退一步讲就是个别地方政府把安放骨灰的钱全部买单了,老百姓也不会自愿把逝者人为地烧成污染空气的二氧化碳!他们内心盼望国家出台平地遗体深埋树葬的生态葬法新政策。何况世界上除了我们中国大陆,至今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强制推行火化。
更加可笑的是,把“科学”安葬骨灰当成推行緑色殡葬重大措施来看待。在火化、强制火化已不科学的基础上,将骨灰进行緑色安葬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何况安葬骨灰还得占地而且是沃田白化式永久式占地;普通市民,还必须另掏比房价高得多的价格买地安放,实在是无緑色可言。民政部大张旗鼓地宣传的“緑色”有掩人耳目之嫌。
朱勇讲实行火葬已形成社会共识,已逐渐成为全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的丧葬方式;东部地区、大中城市及部分农村地区的火化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为国家节约了宝贵的土地,为群众节约了大量的丧葬费用。这纯属假大空话,老百姓内心是反对强制火化的,99%以上的火化是无奈之举;强制火化,并没有为国家节约宝贵的土地,也没有为群众节约半点丧葬费用。这个到公墓考察便知。我国人多地少,而且土地资源不可再生。生产生活必需不得不占!但火化场、殡仪馆、骨灰堂、骨灰安放公墓完全可以不建不占土地。
让我们在不同的岗位上,为了党和政府老百姓都放心都高兴都拥护的殡葬改革新法规制定出来落实下去,而共同奋斗吧!
河南省濮阳市新农村建设促进会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