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总理与“外资、民资”的不解情缘,助推“外资、民资”再立新功


    近年来,温总理在很多场合多次而且越来越多次地提到了“民资,外资”,并为大力推动“外资”的发展和实现多领域多行业的“国退民进”孜孜以求、不懈努力,终于开创了“外资”在中国的蓬勃发展。下面是温总理为力促“民资,外资”发展仅在这两年里的政策导向之二三例举:

    1、2009年2月28日下午3时,温家宝专程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访谈室,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谈到:应对危机应推动民间资本民营企业发展,为此我们采取坚决有力的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国家已经制定了政策,比如说最重要的三条:第一,各大商业银行都成立了中小企业营业部,并且通过各种指导,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第二,各级财政都要建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基金;第三,财政部最近出台的就是关于免除中小企业部分呆账的规定。

    2、2009年3月5日,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继续深化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铁路、电力、盐业等行业改革,完善民航、电信管理体制、制定出台电信体制改革配套监管政策,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各项政策,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

    3、2009年12月27日,温家宝在中南海紫光阁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就当前经济形势、明年经济工作和其他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其中谈到:一个国家民间资本蓬勃发展是整个经济发展的一个象征,是有活力的表现,也是自信的表现;我们要在税收、贷款以及其他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的民间资本所投资的领域已经非常广了;凡是政策没禁止,民间资本都可进入。

    4、2009年12月30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会议强调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加快推进利用外资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试点工作。拓宽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清理涉及外商投资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缩小审批、核准范围,增加审批透明度。

    5、2010年3月5日,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0年大力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加快建立外资参与国企兼并重组并购制度,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

    6、2010年3月24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尤其是外资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

    要进一步解决民间投资准入难的问题,深化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改革开放,规范投资准入门槛设置,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补充,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包括外资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7、2010年5月7日,温总理签发第13号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此即被社会誉为着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36条”,是指“非公经济36条”颁布5年之后,国务院再次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由于该意见中共计有36条,为了与5年前温总理签发的旧非公经济36条相区别,故被简称为“新36条”。

    该《意见》明确要求,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并进一步要求鼓励、支持“民资、外资”全面进入所有法律为明确禁止的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住房建设、国防科工等所有领域,并大力鼓励和支持“民资、外资”参与国企兼并重组并购等国企改革,实现彻底的“国退民进”。
  • 责任编辑: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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