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小生产; 规模化; 农地制度; 变迁方式
中图分类号:A8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09)07-0138-04
党的十七大提出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十七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推动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推动小生产向大生产发展。那么,为什么要作出这种政策选择?事实上,马克思在《所谓原始积累》[1]中已经对此作出了深刻的阐述。马克思在这篇著述中对资本原始积累的各种方式进行了梳理,尤其是花费了大量笔墨对其中一种重要的方式——对农民的暴力掠夺进行了翔实地描述与剖析。尽管马克思的本意旨在揭示资本原始积累的各种方式及其残酷性,但是这些论述如果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加以解读,对于我们今天探讨农地制度的变革将具有很大的启发性与现实意义。
一、 经济状况
结合马克思的论述及西方有些国家的工业发展史,我们知道,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实际上也是资本主义社会逐步实现工业化的过程。在工业化之前,这些国家的历史背景是怎样的呢?一个最为基本的方面是与土地制度相关的。马克思对此有一个基本的判断。他说:“虽然英国的土地在诺曼人入侵后分为巨大的男爵领地,往往一个男爵领地就包括九百个盎格鲁撒克逊旧领地,但是小农经济仍然遍布全国,只是在有些地方穿插有较大的封建领地。”[2]“在欧洲一切国家中,封建生产的特点是土地分给尽可能多的臣属。”[3]
可见,马克思认为,英国的土地是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占据主导地位。换言之,此时英国的农业生产是一种小生产。欧洲其它国家此时的情况也与英国相类似。甚至直到法国大革命,法国的土地状况还符合这一基本判断。[4]
我国的经济状况可以从多个角度来透视,但最为根本的还是在制度层面。在所有的经济制度中,土地所有制度又是具有决定性的。而在这一方面,我国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居于主导地位的。“由于人多地少,地势地形复杂,由实行家庭经营,土地高度分散,已是中国农业长期存在地状况。”[5]这种状况也可以通过一组数据来证明。历时20年的全国土地资源调查显示,“我国人均耕地1.59亩,全国有666个县人均耕地小于0.8亩,其中46个县人均耕地不足0.5亩。”[6]尤其是上海,人均耕地仅0.33亩。所以,我国的土地经营状况是分散经营,农业生产在性质上也是一种小生产。这一点与工业革命前的一些欧洲国家,如英国和法国,具有极大的相似性。所以,马克思对这些国家的有关论述对我国的相关制度变迁也具有一定程度的适用性。
二、 制度变迁的趋势
马克思对英国乃至欧洲的农业生产有两个基本判断:其一,马克思认为此时英国乃至欧洲的农业生产主要是一种小生产。原因有二:第一,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7]第二,劳动者对其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8]可见,这种生产方式(小生产)的表面特征是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性。而这一点又由“劳动者对其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所决定。这两点都可以从英国或欧洲当时的现实状况中找到依据。其二,马克思对这种生产方式(小生产)的特性也做了概括:“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集中,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是同生产和社会的自然产生的狭隘界限相容。”[9]
以这两个基本判断为基础,马克思指出了这种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趋势:“它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造成了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这种生产方式必然要被消灭,而且已经在消灭。”[10]所以,在马克思看来,小生产的灭亡具有必然性,而它的灭亡也就是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对自身进行否定的过程。
马克思指出,小生产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它必将为大生产所取代。这也意味着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是大势所趋。由此来看,我国的农地制度也必将为适应这一趋势而进行变迁。马克思对其原因也曾有过具体论述。“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11]这句话应当如何理解呢?
首先,这里的小块土地所有制实质上决定了分散经营的必然性。也就是说它指的是一种小规模的生产,换言之,也就是小生产。尽管我国的土地制度是一种集体所有制度,但是由于在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之后,也就变成了分散经营。这有些类似法国工业革命前的情况。“在法国,尽管有大土地所有权,但经营的却是小规模农业,因而大土地所有权就被革命摧毁了。”[12]因此,马克思这里论述的小块土地所有制的情况也是适用于我国的情况。
其次,小块土地所有制排斥“社会生产力”,也即小生产排斥“社会生产力”。它的涵义可以理解为尽管它们可能会增进局部的生产力,但是对于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来说,却是没有作用的。因此,对于单个家庭或组织通过精耕细作而提高了局部生产力的情况,是不能等同于提高了社会生产力的。当然,如果所有的家庭都能够通过精耕细作或改进生产工具的方式提高局部生产力,这在一定时期内,也是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但是这种提高是很有限的,因为小生产无法发挥起码的规模效应,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小生产的积极性将消失,桎梏作用将越来越明显。
其三,小块土地所有制排斥“劳动的社会形式”,也即小生产排斥“劳动的社会形式”。这表明,在小块土地所有制下,生产劳动局限于小规模的家庭范围,单个的家庭基本上能够自给自足,所以在社会范围内的联合劳动是基本上不存在的。即使存在的话,也一般只是个别现象,而不具有一般性或普遍性。
其四,小块土地所有制排斥“资本的社会积聚”,也即小生产排斥“资本的社会积聚”。因为一般情况下,从事生产的单个家庭拥有的资本是很有限的,它所能够创造的资本也是很有限的。并且它一般无法通过社会联合的形式扩大资本形式。所以,即使单个家庭的资本有所增值,但是从社会范围内来看,资本的社会积聚在小生产的条件下是难以实现的。
其五,小块土地所有制排斥“大规模的畜牧”,也即小生产排斥“大规模的畜牧”。畜牧是土地的一种使用方式。因此,可以说马克思这里是指,小生产排斥农地的大规模经营方式。这从小生产的涵义上可以直接推知。
最后,小块土地所有制排斥“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也即小生产排斥“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因为小生产条件下,单个家庭的实力是有限的,而且分散的土地其面积一般很小,难以达到高科技的应用条件。比如在分散的田地里使用联合收割机就是不可能的。因此,小生产难以适应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要求。
因此,小生产必然会在自身的发展中逐渐走向灭亡,而代之以大生产;小块土地所有制也必然会发展为大土地所有制。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国家本来就是大土地所有制。但是,事实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施行,使小规模的分散经营成为普遍的状况。也就是说尽管从所有权上来看,我们是大土地所有制,但是在经营权方面却是分散化经营。这一点正如前文指出的那样,它是与工业革命前的法国相类似的。因此,为适应小生产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农地规模经营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这意味着现行的农地制度必然需要进行创新。那么,应该选取怎样的方式进行制度创新呢?
三、 制度变迁的方式
既然小生产必然会在自身的发展中逐渐走向灭亡,而代之以大生产。那么,小生产如何过渡为大生产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从马克思对资本原始积累过程的描述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英国,这种过渡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充满着暴力与血腥,是一个“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过程。
具体来说,这种暴力过程,主要体现为三种过渡方式:一是立法掠夺。马克思指出:“在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土地所有者通过立法实行掠夺,而这种掠夺在大陆各处都是不经过立法手续就直接完成了的”。[13]“十八世纪的进步表现为,法律本身现在变成了掠夺人民土地的工具,虽然大租地农场主同时也使用自己独立的私人小办法。”[14]立法掠夺成为暴力剥夺的一种手段。本应体现人民意志的立法成为蹂躏人民意志的工具。
二是圈地运动。“邻近的地主在圈地的借口下,不仅侵占了荒地,而且往往也侵占了个人以一定的租金向公社租来耕种的土地或共同耕种的土地。”[15]有关圈地运动的论述在英国工业发展史上,并不鲜见。这里不多引证。暴力与血腥是圈地运动的显著特征。人道主义者也由此看到了资本原始积累的人道主义灾难。
三是清理地产。“最后,对农民土地的最后一次大规模剥夺过程,是所谓的Clearing of Estates(清理地产,实际上是把人从地产上清扫出去)。“清理”是前面谈过的英国的一切剥夺方法的顶点。”[16]清理地产把暴力掠夺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清理地产,也就是清理地产上的人民。作为地产所有者的人民,成为暴力清理的对象。这是一幅资本主义发展史上滑稽而残酷的图画。
马克思最后总结道:“掠夺教会地产,欺骗性地出让国有土地,盗窃公有地,用剥夺方法、用残暴的恐怖手段把封建财产和氏族财产变为现代私有财产——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17]马克思用这一句话对资本原始积累的残暴性质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田园诗只是一种充满无尽悲凉的反讽,暴力与血腥才是所要强烈控诉的对象。
因此,如果对资本原始积累的特征作一简单的归纳,那就是暴力与血腥。马克思尽管也指出了“……在真正的历史上……,暴力起着巨大的作用”,但是他的控诉还是充分显示了他对穷苦人民的人道主义关怀。可见,在英国工业化的进程中,土地制度变迁是以暴力这种残酷的方式进行的。用制度变迁的术语来说,这是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
实际上,从政府在制度变迁中发挥作用的性质来看,制度变迁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强制性制度变迁;二是诱致性制度变迁。[18]强制性制度变迁是一种激进的制度变迁方式,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力量迅速推动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一种渐进的制度变迁,通过政府不断的制度供给,渐进地推动制度以较为平和的方式实现制度变迁。在农地制度变迁方面,英国和法国分别是这两种方式的典型。在英国的制度变迁中,充满了暴力色彩,下层人民饱受煎熬;而法国则具有更多的温情因素,人民在制度变迁中则更少有痛苦。因此,为了减少给社会带来痛苦的可能性,也减少社会震荡的可能性,诱致性制度变迁可能对我国更富有现实意义。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英法两国制度变迁方式的这种差异呢?如果历史的考察,具体的原因是丰富多样的。但是从生产方式的角度来看,却可以得到一个一般性结论。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时候,就会起到促进和推动作用;反之,就会延缓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时候,生产力总会通过革命性因素,突破生产关系的束缚。英国当时的情况就是:毛纺业的发展要求大量的羊毛供应,而小土地所有制阻碍了牧羊业的发展。因此,在中小贵族的推动下,通过圈地运动,突破了原有生产关系的束缚。这种突破一方面给下层民众带来了灾难,另一方面也为英国此后迅速发展成为强大的帝国奠定了基础。而法国的大革命则没有带来与英国同样的“圈地运动”,而是导致了土地的更为广泛的分配和自耕农的增加。这是与当时法国的工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也就是说,小土地所有制是与法国当时的生产力相适应的,因此,不存在激进变迁的内在推力。法国后来的工业发展史表明,只有当它的工业化水平达到了一定程度,才逐渐突破了原有的小土地所有制。这表现在大规模的农场经营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
从制度变迁方式的角度来看,英法两国的方式选择对于我们国家当前的农地制度变迁有哪些启示呢?
其一,农地制度变迁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实现的。换言之,只有具备了一定的历史条件,才能进行制度变迁。如果没有具备相应的条件,是无法顺利实现制度变迁的。法国的制度变迁之所以迟迟不能完成正是这个原因。所以,如果没有具备这种条件,就要积极地去创造。因此,就目前我国的经济状况而言,我们需要的是从多个领域积极努力,去创造农地能够实现规模经营的条件。
其二,如果条件已经成熟而未能及时变迁,也可能会引发危机。英国圈地运动的发生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对这一点的体现。由于生产力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迫切要求突破当时的生产关系,于是以暴力为特征的变革方式就应运而生了。所以,如果不能及时变迁,也同样可能带来严重的甚至灾难性的后果。这种灾难性在马克思那里已经得到了非常生动而深刻的体现。这一点对我们的警醒意义在于,通过积极的政策供给,促进农地制度变迁,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诱致性制度变迁应当是我国的现实选择。为此,我国政府需要在政策供给上作出重要努力。这些政策应当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具体来说,主要应该包括哪些领域呢?这就涉及到了小生产变革的具体路径。
四、 小生产变革的途径
小生产是必然要灭亡的。它的灭亡会以怎样的手段和途径来实现?上面提到了自身否定,它实际上是一种内在途径。而外在的手段和途径,我们可以从马克思下面的论述中,一窥端倪。
马克思指出,“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19]也就是说,小生产首先意味着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是分散化的。马克思还指出:“劳动者对其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20]可见,在他看来,劳动者对其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提供了小生产的所有制基础。
因此,要改变小生产,就需要改变生产资料的分散状态,就需要打破劳动者对其生产资料的私有权,而后者可能是一种根本的途径,换言之,土地制度的变迁是一种根本途径。
那么,以怎样的手段来实现这种变革呢?前文提到了暴力手段,这里马克思也指出了另外一点:“大工业才用机器为资本主义农业提供牢固的基础,彻底地剥夺极大多数农村居民,使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完全分离,铲除农村家庭手工业的根基——纺纱和织布。”[21]
因此,大工业的发展才最终促使了小生产格局的根本改变。这实际上也是从生产力本身角度提供的一种手段。它实际上与小生产对自身的扬弃也是具有内在一致性的。可以说,在这里内在与外在实现了融合与统一。
变迁是一个总体趋势。那么,小土地所有制如何实现向大土地所有制的转变?小生产如何发展成为大生产?为了解答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首先审视一下几个西方国家的变革途径或手段。
首先,英国的农地制度变迁肇因于纺织工业的发展。由于毛织业的发展,需要羊毛的数量剧增。因此,“牧羊业成为当时最赚钱的行业。”[22]在中小贵族的推动下,英国从15世纪起,掀起了历史上最为有名的圈地运动。正如前文所述,圈地运动是以极其残酷的方式完成的。它导致了广大农民的颠沛流离,所以,有人也以“羊吃人”称呼圈地运动。其在农地制度层面的结果是,导致了农地的大规模积聚,并最终促使了大土地所有制在英国的确立。因此,英国的农地制度变迁是在大工业发展的推动下,通过以暴力为特征的圈地运动实现的。这在马克思的论述中多处都有所体现。
其次,法国的农地制度变迁与英国有所不同。如果说英国的是一种激进的变迁,法国的则是一种渐进的变迁。法国的农地制度变迁体现了两大特征:其一,长期性,它的实现经历了漫长的时期。从18世纪末开始,一直到20世纪70、80年代才算是真正有了本质的改变。其二,与工业发展的同步性,它充分体现了农业发展与工业发展的互动性特征。一方面工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成为了工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法国政府在高度重视工业现代化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农业的现代化,不断制定各种政策,扶持和推动农业的发展。随着工业与农业的发展,法国的小土地所有制逐渐发生了转变。可见,法国进行的就是一种渐进的变革,它主要通过政府的政策支持推动了农地制度最终由小土地所有制向大土地所有制的转变。
因此,农地制度变迁的思路可能有二:其一,通过强制方式,让一部分人脱离土地,实现土地的规模化;其二,允许土地流转,让市场调节土地的规模化;或通过政府的政策支持,渐进地推动农地规模化。第一种思路是一种比较激进的方式,其实现的变革能够在短期内完成,但是带来的问题也是复杂多样的;第二种思路是一种渐进的变革,能够给社会一个适应期,让变革在悄无声息中实现。
所以,从英法两国的共同特征来看,它们都是在发展大工业的基础上实现这一变革的,因此,我们国家要实现农地制度变迁,也必须大力推进大工业的发展,尤其是推进与它们相关的各种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这是实现农地制度变迁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前提。考虑到我国现有农地经营状况与法国小土地所有制的相似性,法国的农地制度变迁可能对我国具有更大的借鉴意义。其中,最重要的两点应当是:其一,促进农业人口的流动;其二,促进农地的规模化经营。因此,凡是有碍于这两点发展趋势的各种规章制度都应当得到改变。与之直接对应的主要是两项制度:一是户籍制度;二是土地流转制度。
让我们欣慰的是,我国政府正在这两方面作出努力。户籍制度正在逐步放开,土地流转制度也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国各地已经蔚然成风,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预见,这两点还只是巨大变革的一个前奏。随着经济领域各项政策供给的实施与完善,我国农地制度将最终实现根本性变革。
五、 变迁的结果
那么,土地制度的变迁或小生产格局的改变带来了怎样的结果呢?对此,马克思也做了很多论述。概括起来,马克思采用了辩证的观点分析了这种变迁的可能影响,指出了它的积极后果和消极后果。
1. 积极后果。(1)促进了生产的集中。“消灭这种生产方式,使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集中的生产资料,……”[23]这种生产方式,也即小生产是建立在小生产所有制基础上的分散化经营,消灭了这种生产方式,就意味着一种生产资料更为集中的所有制和以此为基础的大规模生产,换言之,它为规模化经营提供了条件。(2)它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因为伴随土地所有权关系革命而来的,是耕作方法的改进,协作的扩大,生产资料的集中等等,……”[24]换言之,土地制度的变迁将直接导致生产资料的集中,这样,一方面可以促进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之间更大范围的协作,另一方面也便于采用先进的耕作方法和技术,从而最终促进生产力的提高。(3)促进了国内市场的建立。“一部分农村居民被剥夺和被驱逐,不仅为工业资本解放出来工人及其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同时也建立了国内市场”。[25]农民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这样就产生了可以为工业资本服务的工人,产生了需要购买各种生活必需品的人群,从而培育了国内市场。(4)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只有消灭农村家庭手工业,才能使一国的国内市场获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需要的范围和稳固性”。[26]这是因为消灭农村家庭手工业,就会产生流离失所的农民,它们是天然的无产者,是工业资本所必须的劳动力,消灭了农村家庭手工业,农民留下的土地,就可以为工业资本提供赖以存续的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
2. 消极后果。(1)它导致了大土地所有者的产生。“因为对农村居民的剥夺只是直接地产生了大土地所有者”。[27]农民在圈地运动中失去了自己的土地,被迫流离失所,而农民留下的土地都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少数人拥有更广阔的土地,这意味着大土地所有者的产生,或者说大地主的产生。他们是工业资本的天然同盟。(2)催生了无产阶级。“我们已经知道,对农村居民断断续续的,一再重复的剥夺和驱逐,不断地为城市工业提供大批与行会毫无关系的无产者”。[28]“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盗贼、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部分人是为环境所迫”。[29]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需要的无产阶级就是这样产生的,其中一部分还沦落为乞丐、盗贼、流浪者这种更为可悲的境地。(3)导致了残酷的剥削。“……即使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剥夺广大人民群众的土地、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对人民群众这种可怕的残酷的剥夺,就是资本的前史”。[30]在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的过程中,充满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残酷剥削。这揭示了资本的前史实际上是一部农民饱受摧残的历史。
所以,这些负面效果可以归结为:一方面,残酷的剥夺带来了穷苦人民悲惨的境地,带给了他们深重的痛苦。另一方面,它带来了大土地所有者和无产者这两个阶级的诞生,也可以说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两个重要前提。因此,这一过程就像潘多拉魔盒的打开,一方面带来了希望,另一方面也带来了灾难。
这带给我们的警示意义是明显的。小生产方式的变革是必要的,它能够带来生产力的解放,但是另外一方面也必须警惕这一过程可能带来的问题,如需要警惕变革过程中的强迫或者掠夺行为,需要警惕失地农民的贫困化、边缘化问题等。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增加一些新的造成社会不安的因素,可能会导致更多“乞丐、盗贼和流浪者”的产生,这是我们所不希望看到的。因此,采取措施,切实保障这一过程的公正合法有序,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生计不受影响。当前。因征地而引起的上访、纠纷和局部社会动荡实际上是对这一点最好的注脚。所以,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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