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眼中农村的“礼尚往来”

     

    中国自古以来崇尚“礼尚往来”,而红白喜事始终是这一理念得以现实化的重要载体。就我所观察的农村来说,从丧事、婚娶、整岁(从周岁、十岁、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八十岁、九十岁一直到一百岁)、到乔迁甚至子女考上大学等等农民观念中认为稍事不一般的事件,平常人家都会在以上这些事件发生之际宴请宾客(俗称办事)。而各种有相互往来的亲戚朋友则往往在这样的机会下,得以进行他们日常“唯一的礼尚往来”,除此之外,他们之间一般是不会联系的。当然他们必须为这样的“礼尚往来”付出必要的成本。客家(即到办事的亲戚家的一方)要出一定的礼金,礼金数额一般由他们亲戚关系的远近决定;主家(即办事一方)要承担举办宴会的所有费用。这样红白喜事就不仅具有了社会现象的面向,其也具有了经济现象的面向。本文就将从红白喜事的这种双从面向切入,着重分析其目前所表现和发挥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的情况。

    当然本文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很有局限性的,因为我所接触到的材料和所能了解的事实是具有地域性的,即主要以我所在的村庄所反映的红白喜事往来情况为基本的素材,甚至我主要深入了解的也只是我家的红白喜事往来情况,因此我所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是普适的。但是,我想,如果我的分析能带给读者或多或少的启发,我想这篇微不足道的小文就实现其价值了。

    下面这个表格所反映的内容,是从我腊月初一到家到正月十三离家回校期间,我家所发生的所有红白喜事往来,这里给读者一个直观的印象。但是,仍需指明,我家是农村中很普通的一个农民家庭,我的父母是最为朴实的农民,他们没有所谓的朋友,因此我家没有任何的朋友往来,而只有亲戚之间的红白喜事往来。基于这一情况,我家的红白喜事往来可能不具有代表性。但是,根据我的直观印象,在我家所在的农村地区,红白喜事往来一般局限在亲戚之间,而只有很少的“能混”的农民有和其朋友之间的红白喜事往来。这里对于这个问题我不做深究,只是指出这个问题的存在,这对于我们的论旨是无关紧要的。

     

    时间

    亲戚关系

    事件

    礼金

    腊月初六

    妈表侄

    女儿出嫁

    50

    腊月初八

    妈侄孙

    女儿出嫁

    50

    腊月一十

    爸表兄弟

    孙子一周岁

    100

    腊月二十六

    妈表姐

    妈表姐去世

    100

    腊月二十八

    妈堂哥

    孙女出嫁

      50

    大年三十

    爸表兄弟

    生病

    100

    正月初三

    二舅妈现任丈夫

     母亲九十大寿

    100

    正月初四

    妈姨侄女

    婆婆六十大寿

    50

    正月初四

    妈侄女

    请客吃饭,给其小孩压岁钱

    100

    正月初五

    爸侄女

     儿子十周岁

     100

    正月初六

    妈表姐夫

    孙女一周岁

    50

    正月十二

    妈表兄

    六十大寿

    50

     

    支出合计:900元

    从以上的表格中可以看出,我家所要参加的红白喜事十分密集,当然在年关这是十分正常又普遍的,因为一般结婚日乃至生日(特意安排)都会被选在这个年关时期。下面我们进入正题,分别分析这样的“有偿”的红白喜事往来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

    从社会功能的角度考察,这种红白喜事往来起的显然是血缘关系的纽带作用,通过红白喜事往来,有较近血缘关系的“亲戚”之间得以交流感情,甚至可能会有一种归宿感。俗话说的“走亲访友”可能就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而出的,毕竟人是一种伦理性的动物,亲其亲是很自然的事。从大方面说,这对于加强一个地域、社会乃至民族的凝聚力来说都是有益的。当然这是一种理论上的推论或是假设,现实生活中又是什么样子的呢?其实在现实中,作者认为,红白喜事所发挥的社会功能是微小的。我们知道当今农民已经从“祖荫”之下走出,由此带来人们对血缘关系认识的淡薄,人们对亲戚也不再那么“亲”,这就导致这种红白喜事往来给人伦理上的安慰已经不那么明显。农民大多统管去参加红白喜事称作“吃席”,可见在他们的眼中所有的红白喜事只是“吃”而已。而农村的原子化倾向、农村普遍盛行的赌博现象、农民道德感的缺失和道德认同力的下降都从侧面证明了农村的红白喜事往来不可能起到多大的社会主要是道德性、伦理性的功能。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说,农村红白喜事往来的社会功能是虚无的,因为至少它还在维系着传统的伦理纽带,这种血缘纽带的维系对于一个社会乃至一个民族的道德生活的改善来说仍然是一种很珍贵的可资利用的资源。道德性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伦理性的支持。

    从经济功能考察,红白喜事往来的经济性内容更加丰富。首先,这种红白喜事无论对于客家还是主家都得支出,当然主家会从客家的礼金中得到一定的补偿,但是宴会的消费却是必须要支出的,这笔支出也算是农村的一种集体消费。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这确实有刺激消费的作用,对整个经济发展是有益的。但如果我们以更实在的个体视角来看。我们不得不承认这项有偿的红白喜事往来却是普通农民家庭的一项经济负担。从表中可以算出,我家在这一个年关里,共支出900元的红白喜事往来费用,这对于一个普通农民确实是不小的一笔开支,这不仅是从绝对数字方面看,从相对数字方面看更是如此。这里的“相对数字”是指“收入减去支出后的剩余数”,即农民能从红白喜事往来中受益多少,这就引出了红白喜事往来经济功能的另一方面。

    我们知道这种红白喜事往来不仅体现为血缘关系的伦理网络更表现为一种世俗的关系网。在一家亲戚遇到什么难处时,以上的世俗的关系网就会发挥作用,可能会有助于难处的额解决。这其实还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事实也并不完全如此。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红白喜事往来圈往往也是普通的,因为这圈内的农民家庭很可能都是普通的,无论表现在经济实力或社会影响力上,这就削弱了这种圈子的互助功能,以此此圈内的农民家庭并不能从他们的红白喜事往来支出中收获额外的多少的利益。更需指出的是,以伦理性为基础的通过红白喜事往来而形成的圈子很可能因为社会伦理性的缺失而松散化,并被更具社会适应性的“以利益为本位的朋友圈子”淹没,即一个人很可能出于功利的考虑或理念而漠视红白喜事往来圈内成员的利害得失而相比较对他们的利益朋友圈内成员的利害得失情况表现的更为积极,因为后者与他的利害得失联系的更为紧密。其实在这方面,还潜藏着一种社会不公,即强者利用自己关系资源的占有而可能获得比弱者更多的“额外”利益。我在上文已指出,“根据我的直观印象,在我家所在的农村地区,红白喜事往来一般局限在亲戚之间,而只有很少的‘能混’的农民有和其朋友之间的红白喜事往来。”因此,对于普通农民家庭来说,他们从红白喜事往来圈中受益的可能性就很小了。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农民尤其是普通农民家庭从这样的红白喜事往来中受益即所谓的“相对数字是十分可怜的,当然仍然存在受益的可能性,我只是指出这种可能性对于那些普通农民家庭来说是很小的。也许有人会有这样的辩解,每个家庭都会有红白喜事,因此每个家庭都会从他们所收到的礼金中得到相应的补偿,因为多数情况下,每个家庭办事后都会有盈余。但是对于整个农民群体来说,每一次的红白喜事的举办都是一项农村的消费,而这消费只是纯粹的消费而已,没有给农民家庭个体或农村的经济生活带来太大的助益。

    我父亲对这样的红白喜事往来颇有微词,经常说,此为无用之举。我想这是他们这些当局者的亲身感受,很能说明问题。但是,往往又“当局者迷”,他们还不能对这种无用之举作出理性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理性的行动。当我问他,为什么不能改变这种现状时,他并不能给出很明确的回答,只是坚称这种现象是难以改变的,并举出文革期间国家对这种现象禁止的失败事例来佐证自己的观点。

    他们这些农民还不能自觉跳出传统乃至现状对他们的不利束缚,而这一直是我个人对三农问题的最大隐忧,这些不利束缚往往会是他们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或得不到保障的根源之一。

    三农之路,也许比我们想象的更为漫长。

  • 责任编辑:朱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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