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运动已经在全国蓬勃开展,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中国农村加快了现代化的进程。然而,中国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文明的泱泱大国,在其现代化转型过程当中,农村社会仍然广泛存在各种各样的,与农村社会的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社会传统。因此,正确处理这些传统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在中国这个曾经具有显著宗族特性的社会,祖先崇拜有着悠久的历史,发达的体系。而如今,祖先崇拜现象仍然广泛存在于中国尤其是农村社会。本文选取的案例——石村存在的祖先崇拜现象正是一个缩影。
石村原名石坑村,属于湖南省中部地区邵阳市新邵县寸石镇,离县城约20公里,座落在207国道旁的半山腰的一个山坳上。石村属山丘地区,村中心有一块盆地,三面皆为山坡、山岭,总面积5278亩,全村13个小组,共362户,总人口1348人。该村主要姓氏为朱氏,居住密度较高,共304户1124人,其余姓氏包括陈、刘、黄、谢、何、曾、张、卢、徐。全村主要民族为汉族,且聚族而居。作为一种传统的民间宗教,祖先崇拜尽管在解放后由于各种原因有所衰落,但是自1978年以来,祖先崇拜在石村开始恢复,呈现出系统的活动形式,包括祠堂的集体祭祀,集体扫墓、清明会、修族谱、接老客、家祭、丧葬等表现形式,涉及的范围包括石村的家家户户。因此,笔者,选取石村为典型,进行个案剖析,探讨其存在的原因。
一、传统的沿袭
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传统,由于中国社会独特的宗族特性,中国祖先崇拜成为一种历史悠久,有着发达而完善的体系,伴随中华文明延续下来的独特的中国民间宗教[朱雄君,2007]。石村作为中国社会的一个构成细胞,自然也有着深厚的祖先崇拜传统,这种传统尽管在60、70年代有所衰落,但是一直没有断裂。祖先崇拜的场地包括祠堂、神龛、坟墓以及其它从事祖先崇拜活动的物器基本存在;祖先崇拜的思想观念一直存在于村民当中;村民仍然是聚族而居,还有一个热心并且精通祖先崇拜事务的老人群体;村民一直保持各种形式的祖先崇拜行为上的实践。换句话说,祖先崇拜的物质要素、思想要素、组织要素、行为要素[朱雄君,乔亨瑞,2007]的延续,使得祖先崇拜这种传统沿袭至今,而其表现形式如扫墓、家祭、清明会等都是对解放前崇祖传统的沿袭,在祭祀的具体仪式上也是遵循传统的规则。这种传统以家庭、宗族为载体,以长辈传晚辈为途径沿袭至今,使得这种现象持续下来。正如笔者在调查中村民谈到的:
“我也不知道这样做有多大意思,祖先是不是真有灵验,但大家都这样做,一代代传下来,我也就这样做才是对的,不做会逗(被)人讲(指责)”。
“这些(祖先崇拜仪式)是祖辈们传下来的,我跟着这样做就不会错” 。
这些话语表明,祖先崇拜这种传统具有着结构性的惯性力量,正是这种结构性惯性力量促使村民将祖先崇拜演习下去。
二、农村社会改革为祖先崇拜的复苏创造了条件
祖先崇拜在传统中国社会十分盛行,但到了1949年解放后,随着合作社、人民公社的兴起,计划经济的实行,在六、七十年代,以政治挂帅、阶级斗争为纲的政策路线,压制了包括祖先崇拜、宗族等在内的一切封建迷信。毛泽东在对旧中国国情分析中就指出:族权、政权、神权是传统中国的三大统治支柱[毛泽东,1975]。而集族权、神权于一身的祖先崇拜自然在打压之列。1978年以来,随着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个体化的生产方式全面展开,家庭又重新作为生产、生育、消费的基本结构单位,人民公社的瓦解,村民自治委员会的成立,使原来国家→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家庭这种模式的社会控制网络瓦解,国家权力退出了对农村社会基层的直接管理,对农村社会的控制所所减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路线为那些封建、迷信松了紧箍咒,尤其是“那些在村民看来符合其生存法则和心理需要的民间传统,又被重建,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了新的意义”[刘晓春,2003] 。祖先崇拜作为一种曾经盛行的民间传统宗教,又被村民们重建。石村祖先崇拜活动虽然从未间断,但其复兴却是社会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代。正是农村社会的改革为祖先崇拜的复兴提供了外部条件。
三、现实世界的需求
传统的惯性,社会环境的改变是祖先崇拜复兴的历史原因和外部条件,而最关键的缘由在于当今社会现实世界的需求。
(一)感情的寄托。祖先崇拜“是人们感情的一种归依和寄托”[闫秋红,2004]。这种寄托主要体现在对祖先的怀念,尤其是具有特大本领、对家族有功的远祖。石村上石坑朱氏的远祖坤衡公曾为庙长,为人直正直,有胆有识,对本族发展也有较大功劳。人们对坤衡公的祭祀就较为隆重,在清明会上,人们追亲念祖,总会提到坤衡公,对其人其事津津乐道。而其兄弟坤行公,仅为普通农民,人们几乎忘却了他的存在。其次,人们对一起生活过的近祖总是充满怀念:老人在世时与人们有着共同的生活,建立了感情纽带,这种感情纽带联结着老人和其家人,老人去世后,纽带联结并未因失去生活着的老人这一联结点而结束,人们通常怀念新故之人。而对死者的感情寄托的表现就在丧葬、祭祀、扫墓、立碑、叫饭等一系列仪式上。
(二)风险抵御——寻求祖灵的庇护。在村民的生活中,存在着各种风险:疾病、伤痛、意外事故等各种天灾人祸,这些人们所难以驾驭和控制的灾祸、风险往往促使人们寻求现实以外的神灵的庇佑。祖先是其求助的重要途径之一。据笔者调查,在村民在下列情况往往会祭祀祖先,求祖先保佑:
1、疾病。在笔者所调查的15户有0-3岁小孩的家庭中,由于小孩生病而给祖先烧过冥纸的有14户。成年人如果有大的疾病或伤痛,家人也会乞求祖先保佑:如2005年朱又祥的妻子患胃癌做切除手术,在手术前,他父亲就在神龛前烧冥纸,求祖先保佑媳妇平安。
2、外出务工。石村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为外出打工,除了少量人入厂打工、经商、搞运输,其他主要为搞工程,如公路、铁路工程、房屋建筑、架设电线等,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村中还有十余人近几年从事煤矿、金矿等高风险作业。笔者调查的105户有外出人员务工的家庭中,有92户在2005年除夕祭祀祖先时提出祖先保佑其外出务工者平安、外出挣钱顺利。而12位去矿区作业人员,有10位外出务工前给祖先烧过冥纸。5位包工头在上工地前都祭祀祖先,求祖先保佑工程顺利,赚大钱。
3、求学、工作、当兵、结婚、寿辰、生子。逢家中有人考上大学、中专、参加工作、结婚、寿辰、生子,村民往往在神龛前举行祭拜仪式,寻求祖先保佑。1980年-2007年年石村考上大学、中专的人员(1980-1996年)共25人,当义务兵的5人(1990年-2007年),仅有2人上大学或中专或当兵前没有举行过祖先祭拜仪式,其中16人已参加工作,有13人在走上岗位临行前举行过祖先祭拜仪式。而石村村民逢结婚、寿辰、生子等大事时,都会在酒宴前于堂屋祖龛前举行祖先祭祀仪式,祈求祖先保佑。
(三)互助合作——宗族组织是重要资源。“家族或宗族的深厚基础在于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它形成于血缘这样一种先赋的社会关系之中,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相对封闭的世居和人们在生活中的各种来往和联系强化了有关家族的意识和观念”[杨善华,2000]。由于聚族而居的便利条件,亲密的先赋血缘关系,宗族是村民重要的生产、生活互助合作的组织资源。据笔者调查,石村在下列事务中必需宗族亲房的互助:
1、丧葬。凡族房内有人过世,死者所属房内每户都必须派人为死者的丧葬事宜义务提供劳务服务。孝家除了出钱之外,只管参与各种丧葬仪式,其余从入殓到出殡事宜均由亲房操办,亲房按各人能力各行其职,各尽其责。其分工包括主管、清纸、迎宾、司仪、厨房、酒宴打杂等几大类,共计约40余人。
2、建房。族房内有人建房时,亲房会在劳力上和资金、物资上给予资助。首先是劳力资助。2006年3月-2007年3月,石村共建房或正在建房12栋(包括大装修),其中亲房在劳力上给予资助的有10栋。其次是资金和物资互助支持。建房时,亲房会送一些菜、酒给予建房者,当房屋建成时,房东举办酒宴,亲房送礼吃酒。
3、娶亲。在娶亲时,亲房中的长辈参与筹划与安排结婚事宜,同辈兄弟参与送聘礼、迎亲等事宜。在酒宴上亲房是作为自家人陪客的,如果酒宴上的亲房很少,女方的家人会认为男方的父母不得人缘。
4、天灾人祸与矛盾纠纷。村民如遇天灾人祸、家庭内外纠纷矛盾,亲房是其主要求助对象。除了天灾人祸,当家庭内部或者家庭与外部发生了矛盾纠纷,村民总会求助亲房参与矛盾纠纷的解决。按石村惯例,只要矛盾纠纷限于协商处理,不诉诸司法程序,在协商处理矛盾时,除了村、镇干部、宗族亲房中必须有代表参与矛盾纠纷的解决。
5、农业生产与外出务工。农忙季节,由于单个家庭难以满足劳力支出,村民往往采用今天帮我家、明天做你家的互助形式,亲房是村民求助的主要互助对象。村民外工寻找工作时,除了亲属、朋友介绍,族人、亲房仍然是工作的重要介绍人。村民在外出务工时,喜欢邀一些亲属、亲房、朋友一起,认为“这样能互相照应,万一有什么事可以互相帮忙。”
一个普通的石村村民能获取的社会关系资本不外乎四种:宗族亲房、邻居、姻亲、朋友。而在石村这样一个聚族而居的村落中,亲房往往是邻居,也是朋友,三者的重叠程度很高。在生产、生活当中最便捷、最能应急的关系资源就是这三者高度重叠的关系资源。这尤其体现在劳务互助上。宗族在现实生活中的不可或缺性使得祖先崇拜具有牢固的组织基础,而村民对宗族的认同需要通过各种祖先崇拜仪式强化村民的血缘观念,由此,祖先崇拜在现实中就有了存在的必要性。
四、结语
综合以上考察,我们可以看出,石村祖先崇拜现象的存在既有着历史的原因,又有着当代中国社会在转型过程中所产生的现实因素。尽管囿于笔者的能力难以对整个中国农村社会祖先崇拜现象的存在原因进行广泛考察,仅以湖南邵阳地区的一个村落为案例,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其祖先崇拜存在的原因进行了探讨,难以避免以点概面之嫌,但是,此一典型个案分析仍然为中国农村汉族祖先崇拜的存在原因之研究提供了一种湖南模式,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怎样处理祖先崇拜这种源于历史传统而又广泛存在于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的社会现象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 刘晓春.仪式与象征的秩序[M].上海:商务印书馆,2003.
[3] 闫秋红.祖先崇拜与宗族意识——论端木蕻良小说的一种主题意向[J].社会科学家.2004,2.
[4] 杨善华.家族政治与农村基层政治精英的选拔、角色定位和精英更替[J].社会学研究,2000,3.
[5] 朱氏族谱六修谱撰修组.朱氏合修族谱(六修谱)[G] .1995.
[6] 杰弗里•亚历山大.社会学二十讲[M].贾春增,董天民,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228.
[7] 朱雄君.汉族祖先崇拜探源[J].企业家天地,2007,5.
[8] 朱雄君,乔亨瑞.农村地区汉族祖先崇拜变迁的社会学解读——以湖南石村为例[J].求索,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