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南县创建“文化庭院”繁荣农村文化的做法与启示

      近几年来,随着体制的变化、形势的发展和各个不同时期经济、社会的不同特点,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产生了新的动向、新的特征和新的课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全南县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建设工作新路子,通过搭建“文化庭院”这一有效载体,积极引导农民学习技能、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使“文化庭院”成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新农村道路上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一、“文化庭院”的产生背景
        “空空荡荡几间房,密密麻麻蜘蛛网,破旧不堪几本书,冷冷清清不见人”,这是对一些村级文化活动场所的真实写照。由于工作跟不上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在农村这块广阔领域,工作方法不相适应,文化活动相对滞后,精神文明建设显得苍白无力。在如何开展农村基层文化活动和怎样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出现了思维的“空档”,产生了建设的“盲区”。农村特别是像全南这样的边远山区县,农村文化建设底子薄,传统思想观念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大多农民在夜晚和空闲时间,除了守着一部电视,就是打牌、喝酒,很少有其它文化娱乐节目,一些“黄”、“赌”、“毒”、“邪”等丑恶现象趁虚而入,不断向农村蔓延,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已迫在眉捷。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突出强调了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极端重要性,对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部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再次吹响了繁荣发展农村文化的号角,贯彻落实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农村文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形势下,农村“文化庭院”应运而生。
       
    二、“文化庭院”的基本做法
      所谓“文化庭院”,即以有文艺专长又乐行其事的城镇家庭、乡村农户为中心,吸引、组织左邻右舍、周边乡村志同道合者参加,或编演文艺节目,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或以琴棋书画愉悦身心。“文化庭院”这一农村文化建设中产生的新生事物,全南县委宣传部因势利导,积极引导、支持和推进“文化庭院”的建设和发展,明确提出在开展基层文化建设中,以继承历史文化、立足现代文化、挖掘本土文化、弘扬先进文化为理念,以开展精神文明“五进家”活动为主线,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和宗旨,广泛、深入地开展“文化庭院”创建活动。目前,全县已涌现“文化庭院”156个,组建各类文化组织带动农户1万多户,教育农民3万多人。
      1、政策上给予支持。全南县委、县政府把创建“文化庭院”活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文化庭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创建“文化庭院”的意义、目的做了明确的阐述,对创建“文化庭院”的方法、步骤、任务、措施等方面都做了深入细致的安排部署,并对创建“文化庭院”从家庭文明、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量化标准。同时要求各乡(镇)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全力支持,把创建“文化庭院”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并做出创建“文化庭院”的近期、中期和长期规划。
      2、理论上加强指导。按照全县建设“四个全南”战略整体部署,采取以“理论、舆论、科技、信息、法制、文化”为内容的六引导,高起点、高标准的创建社区、农村“文化庭院”。以“五进家”活动为主线,突出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为主题,从文化的培养、文明的形成、健康的心理、科学的发展四方面加强对创建“文化庭院”的理论指导,使“文化庭院”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成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思想品德教育主阵地和掌握科技信息、提高适应市场经济能力的主渠道。
      3、管理上进行规范。为进一步推动“文化庭院”的发展,全南县对已初步形成文化经营的“文化庭院”实行分类指导。一是各有关职能单位分片包点深入“文化庭院”指导工作。二是加强对“文化庭院”经营者的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对全县“文化庭院”进行分类培训达6余次。三是对所有“文化庭院”标准加以规范。按照“两室一场一校一台一队伍”的标准(“两室”即综合文化室和图书阅览室;“一场”即一个篮球场、羽毛球场或其它健身活动场所;“一校”即农民夜校或现代农民学校;“一台”即建设一个小戏台;“一队伍”即组建一支文体小团队),各“文化庭院”建立健全了系列规章制度,如《“文化庭院”管理职责》、《“文化庭院”图书阅览规定》以及活动档案等。
      4、工作上积极引导。在创建和开展活动过程中,一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发挥群众特长,尊重群众意愿,体现资源优势,鼓励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活动。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团体群策群力,共同关心、支持和帮助开展“文化庭院”的创建活动,把“文化庭院”建设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村镇建设的总体规划。三是壮大规模、辐射带动。围绕增强“文化庭院”的吸引力、凝聚力、感染力,通过健全组织,规范管理,协调配合,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力求将“文化庭院”办出质量、办出特色、办出品位,然后以点带面,辐射推广,规模发展,从而形成覆盖全县乡村和社区的“文化庭院”网络。
      5、资金上予以扶持。首先是争取政府投入,认真落实省委和市委的有关文化经济政策,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在此基础上,县、乡(镇)两级逐步增加对文化事业包括创建“文化庭院”的投入,财县财政设立文化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文化庭院的创建工作。其次是争取社会投入,采取村里资助一点、爱好者凑一点、企业赞助一点的办法解决建设“文化庭院”的资金难题。再次是实施对口支援、联合共建。包乡扶村单位和共建单位拿出一定的物力、财力,采取联合共建的方式,成功地发展了一批“文化庭院”。目前,全县各乡镇及近百个县直单位共捐助图书20000多册,桌凳360套,VCD150多套、乒乓球桌、羽毛球、象棋、跳棋等器材500多套,共投入资金50多万元。
       
    三、“文化庭院”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传播知识的讲台 。
    “文化庭院”的辐射面越来越大,小院落变成大阵地,小文化做出了大文章,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建设。翟湾村利用“文化庭院”,大力提高农民素质,不断深化以“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为主题的“双学双比”活动,形成了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合作组织、扶贫救助五大工作网络,着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注重建设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林科技示范基地,积极打造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品牌,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有效服务。金龙镇跃前村建起“文化庭院”后,院主缪社妹结合自己的多年实践,不厌其烦地给村民传授养鱼技术,帮助他们发展养鱼业,今年全村村民人均养鱼1.5亩,每户可增加纯收入2000多元。现在庭院成员迅速从10多人发展到50多人,培养出一批养殖、种植能手,先后为附近3个村建起了科技示范点。今年以来,全县各“文化庭院”已举办各类致富培训班300多次,受益群众达4500多人。
      2、倡导文明的平台。利用“文化庭院”,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推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赋予“美德在农家”等活动新的内涵,充分发挥农村“文化中心户”和“文化庭院”等的作用,开展了文明生态庭院等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引领农民积极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和家庭关系,构建团结互助、融洽相处的邻里关系,激励农村家庭争做“思想道德好、勤劳致富好、学习奉献好、遵纪守法好、文明生活好”的模范,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同时注重发挥农民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深化绿色家庭、节约型家庭等创建活动,在农村家庭中传播环保知识,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金龙镇来龙村村支书钟卫东说“村里通过评选好媳妇、好婆婆等活动,正了村风民风,家庭和睦了,邻里关系也融洽了,群众的生活观念、婚育观念正在发生着可喜的变化。今年村里又有3对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群众主动提出只要一个孩子。”
      3、丰富生活的舞台。“文化庭院”的建设,重视的是培育农村文化的内生机制,加大对农村文艺骨干的培训力度,增强农村传统文化和群众文化自身的造血机能和创造能力,让花棍舞、车马灯、香火龙和大锣大鼓等农村“土生土长”的文化发展壮大起来。解决农民的文化需求十分有效的途径就是重视、鼓励和扶持多种形式的农村自办文化。现在,全县157个“文化庭院”有一半以上产生了自娱自乐的民间文艺团体,组建了农民演艺队,兴建了农民书屋,村民在农闲季节自发聚集到大院中看戏跳舞,打球下棋,吹拉弹唱,满足自演自赏、自娱自乐、自我发展的精神追求,深受群众喜爱。南迳镇大门头村小组的村民自发组成“车马灯业余剧团”,9位主要演员虽然没有固定工资领,但是他们乐此不彼,只要哪里有需要,他们便出现哪里,给群众带去欢乐,带去笑声。“文化庭院”正以它鲜活的生命力,发挥着越来越多的作用,引领着新农村建设顺利“起航”。 
        
    四、“文化庭院”带给我们的经验和启示
      农村“文化庭院”的建设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完善农村文化建设网络、保护挖掘地方原生态文化潜力找到了行之有效的途径,为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提升科技文化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搭建了广阔平台。建设“文化庭院”是全面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和全力推动文化产业化进程的必由之路。
      启示一:文化庭院是新时期加强三个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以农民自建的宅院为文化活动的场所,“文化庭院”是农民群众娱乐的场所、学技术长见识的场所,是群众相互交流的场所。“文化庭院”将乡里乡亲的亲和力与先进文化的吸引力凝聚成合力,有效承载了加强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综合功能。分布在大大小小的村庄里的“文化庭院”,将自娱自乐与社会服务功能合二为一,让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在这里同放异彩,“文化庭院”成为新时期农村文化建设的示范点和排头兵。这一做法有针对性、可行性、有生命力,具有方向性和全局性意义,值得推广。
      启示二:农民群众对先进文化知识、文化理念的心理需求、对健康向上的文艺活动的追求与向往,成为“文化庭院”建设的原动力。只有把农村文化建设变成农民自觉追求的行为,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文化建设有很高的积极性,农村文化建设才可能充满生机与活力。典型示范,遍地开花,从“农民是农村文化服务的对象”延伸到“农民是农村文化的最终塑造者”。这就要求我们要积极扶持农民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组织和活动形式,努力使农村文化向最基层的农户和农民个体延伸,使农民成为文化建设的主体,使广大农民既是文化服务的对象,又是文化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从农民的切身需要出发,以信息丰富、形式多样、功能齐全的优势,满足了农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受到群众喜爱,受到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彰显出蓬勃的生命力。
      启示三:文化产业化是农村“文化庭院”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最终出路。建设“文化庭院”让农民自办文化由有乐可享到有利可图,农民自办文化是一种经营手段,很大程度上受经济利益的影响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制约,由于农村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文化庭院”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但是随着农村城镇化的发展,相当一部分农民在实现非农角色的转型中,他们将在自办文化事业和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产业上找到自己的舞台。政府要扶持引导农民走出一条由农民被动接受先进文化教育到农民自办文化、经营文化、发展文化产业的路子。
      启示四:致富能人和文化能人对接,是发展壮大农村文化产业的有效途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文化庭院”要达到健康发展和不断壮大,最终还是要找到一条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发展路子。一方面“文化庭院”的建设和文化活动的开展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智力资源和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更要为文化建设提供财力资源和物质保证。当前,一批致富能人在民营经济大潮中脱颖而出。这些致富能人在经营民营企业的过程中,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了培育企业文化、树立企业精神以及营造企业外部良好的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政府及宣传部门要进一步鼓励、引导、支持和帮助民营企业在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的同时,重视对周边农村文化建设和文化活动的支持、帮助,在大力资助当地“文化庭院”的建设与发展、为当地文化事业添砖加瓦的同时,投资发展文化产业,兴办文化实体,在完成企业与文化结合、致富能人与文化能人对接的同时,实现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双赢的良好效果。

     


    作者通联:中共全南县委报道组 

  • 责任编辑:朱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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