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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间小店:作为村落公共空间的兴起与变迁
                                                     ——以湘北上港村为例
    摘  要
     本研究利用访谈法、参与观察法以及文献法所获得的资料,以公共空间的相关理论为视角,叙述了作为村落公共空间的乡间小店在湘北上港村兴起、发展和兴盛的过程,并对乡间小店与其他类型公共空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力图厘清建国后村落公共空间的变迁过程。

     本文的研究发现,小店在湘北地区的发展经历了兴起、发展和兴盛的过程,在兴起阶段,小店充当的是国家计划经济末梢的角色;在发展阶段,小店成为乡村市场的节点,主要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在兴盛阶段,小店发挥便民服务、信息传播、休闲娱乐功能,成为农村社区生活的中心。小店发展成为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是在小店与其他类型村落公共空间的继承、融合和替代的过程中实现的。

    上港村乡间小店发展为村落公共空间主体,主要与以下因素有关:村民家庭收入增加,生活条件得到改善;集体劳动的解体,闲暇时间增加;社会流动的增加,在家务农人员大大减少;村庄的陌生化,以公共空间为基础的交往需求被创造出来;小店适时变化,满足了村民的需求。

    本文最后对上港村村落公共空间的变迁进行了讨论,认为目前村落公共空间呈现单一化和公共生活衰退的趋势,应当把公共空间作为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重建村落公共空间,应当着眼于为村民参与公共生活提供平台,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

     

    关键词:村落公共空间  乡间小店   公共生活  新农村建设

    1 导 论
    1.1问题的提出
    在20世纪下半叶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知识界和政府都十分关注并致力于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成为国外研究中国问题的焦点。进入21世纪之后,三农问题引起了中央政府前所未有的重视,从2004年到2009年,中央政府连续颁布六个“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规划和要求。

    2008年10月份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决定》中明确提出了繁荣发展农村文化的目标。主要内容有: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农民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建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支持农民兴办演出团体和其他文化团体,引导城市文化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中共中央,2008)。为建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奋斗目标。从中可以看出,中央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对农村文化生活的建设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位置,这在以前国家关于支农惠农政策里很少涉及的。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农家书屋等乡村公共文化场所的建设,可以形成乡村生活的公共空间,引导农村文化生活向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有利于乡村基层社会的社会治理和整合。

    20世纪80 年代初兴起的农村改革,引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的大发展。2004年,中央宣布取消农业税,农村的发展进入一个新时期。但是,在农村发展欣欣向荣的同时,一些不良现象也暗地里滋长,如从2004年开始一直持续到现在、屡禁不止的“买码”(地下“六合彩”的简称)热潮,隐匿村间有组织性的“农村赌场”的悄然出现,还有“男女老少齐上阵”打牌等现象不得不引起我们的警惕。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这些活动大多数在乡村的一个公共场所进行,就是乡村小卖部、小商店,它们提供了活动进行的场所;同时乡村小店也是各种信息交汇的中心,是村民生活中重要的公共场所,在日常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上述背景下,本研究对湖南省北部的一个小村庄进行了调查,并试图回答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作为乡间公共空间的小店是如何发展起来并成为村落公共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的,即乡间小店发挥的功能有哪些变化?第二,乡间小店的兴起与变迁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村落公共空间整体变迁是怎样的?第三,在乡间小店兴起、发展和兴盛的过程中,有哪些内部和外部力量发挥着推力的作用?第四,对乡间小店兴起和变迁过程的分析,能够为新时期重建村落公共空间有什么启发和意义?

    1. 2相关研究综述及其不足
    在目前国内的研究中,社会学意义上的乡间小店研究几乎没有,已有的一些研究主要集中经济学和管理学方面。本文主要从公共空间的角度对乡间小店进行考察,在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和著作中,对于公共空间及与其密切相关的概念“公共领域”的论述非常多,本文主要选取与本研究相关的理论进行综述和评价;另一方面,目前国内已有很多学者运用公共空间和公共领域的相关理论对茶馆、集市等进行过研究,这些研究对于本文的写作有很大的借鉴和启发作用,在此也做一些介绍和分析。

    1.2.1关于公共领域的相关论述
    “公共领域”这一概念最早由美籍德裔的杰出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提出,而真正将其发扬光大、传播到全世界的则是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

    汉娜·阿伦特把人的活动分为三种:劳动、工作、行动,认为劳动的目的是维持生命,生命是劳动的动物的最高价值。劳动和工作都是人类在自然环境中采取的活动模式,而行动实际上是人类之间的互动关系。前两种基本属于私人领域,后一种基本属于公共领域。一般以维持生命为目的所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活动属于私人领域的活动,而类似于古希腊城邦国家的公民所从事的政治活动,则属于公共领域的活动(赵红全,2004)。所以在阿伦特的概念里,政治是公共领域的重要一部分。在阿伦特那里,“公共领域”实质上就是“政治领域”(王玲、申恒胜,2007)。由于此概念主要是阿伦特对古希腊城邦公共生活的思考得出的,所以又被称为“古典型的公共领域概念”。

    哈贝马斯在阿伦特提出的“公共领域”概念的基础上建立了系统的理论。1961年,哈贝马斯完成了题为《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的教授资格论文,在书中他认为所谓“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公共领域的一部分由各种对话构成,在这些对话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形成了公众。那时,他们既不是作为从事业务的或职业的人来处理私人行为,也不是作为合法联合体隶属于国家官僚机构的法律规章并有责任去服从。当他们在不从属于强制的情况下处理普遍利益问题时,公民们作为一个群体来行动;因此,这种行动具有这样的保障,即他们可以自由地集合和组合,可以自由地表达和公开他们的意见(哈贝马斯,1964)。在书中,哈贝马斯主要关注的是处于现代民族国家和市民社会框架下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受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历史传统的影响,面对个性的丧失、文化的颠覆、合法性的缺损、民主力量的式微以及生活世界的殖民化等名目繁多的资本主义矛盾与危机,他找到了“公共领域”这把重锤、这把利锥,既以此作为准秤去衡量和评价,又以此作为武器去批判和改造(李佃来,2006:15)。因此,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内涵和理论规定的概念,通过对这一范畴结构性转换的描述,哈贝马斯试图对当代西方社会问题作出诊断。但是,在广泛的传播和运用过程中,这一概念也被移用于其它历史语境。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美国的中国学研究中开始运用这一概念来观察中国近代历史,特别是用这一范畴来分析晚清和现代中国的报刊的批评性功能和社团的形成及作用。围绕着能否将公共领域范畴抽离开哈贝马斯的具体语境,中国是否存在欧洲式的公共领域,以及吁求公共领域的方式是否得当等问题,美国中国学界已经发生了争论。为了显示出中国与欧洲在社会结构方面的差异,以及在不同社会文化条件下报刊、社团等范畴的不同作用,有些学者用“公共空间”的概念替代“公共领域”这一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来分析中国问题(汪晖,1995)。同时,无论是阿伦特的“古典型的公共领域”,还是哈贝马斯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公共空间都是其中的核心要素,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与其采用自外而内、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苦苦寻找纯粹的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而不得,不如从自下而上的角度,从最普适的公共空间着手,逐渐挖掘其间带有中国意义的“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的成分,进行本土化的研究(王玲、申恒胜,2007)。

    1.2.2国内有关村落公共空间的研究
    对“公共领域”概念与理论的介绍并将其应用于中国研究方面,很多中外学者都对此作过各方面深入的探索,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尤其是美国的一些汉学家对中国近世社会的实证性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很多研究的焦点集中在中国城市的公共空间,对中国乡村社会的公共空间涉及很少,本文主要梳理有关村落公共空间的研究。从现有文献资料来看,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朱海龙(2005)将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与村落公共空间联系起来,认为农村的公共空间是一个社会的有机整体,它产生各种形式的社会联系,这些社会联系和相互交流的方式具有某种公共性质,并在相对稳定的时候,就构成了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村落公共空间,它是一个包含区域地理、地方文化、社会行为等的一个综合性的概念。由于农村独特的区域位置、深厚的文化传统、积极的生活方式等,使得村落公共空间具有自身的特质。而且作者认为“农村公共空间”具有“公共领域”的某些精神要素,又具有自己的特质,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要体现中国农村社会的公共价值和公共精神,反映出当今社会的民主意识和多元化的公众自觉精神。作者以湖南邵阳县的新村作为研究的考察点,搜索了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村公共空间”的孕育、发生、发展,希冀以“农村公共空间”能为农村社会的和谐运行,乃至成功转型开辟一条道路。

       曹海林(2005)在一组文章中将村落公共空间和村庄社会秩序通过社会关联这一概念联系起来,认为村落公共空间可以作为分析透视乡村社会秩序生成与重构的一个视角,并考察了不同时期乡村社会秩序的变迁。作者根据公共空间型构的动力将公共空间划分正式的公共空间和非正式的公共空间两种理想类型,正式公共空间的型构动力主要来源于村庄外部的行政力量,因此也可以把这类公共空间称之为“行政嵌入型公共空间”;非正式公共空间的型构动力主要来源于村庄内部的传统、习惯与现实需求,因此也可以把这类公共空间称之为“村庄内生型公共空间”。乡村社会变迁中行政嵌入型公共空间的萎缩与村庄内生型公共空间的凸现必然引发乡村社会秩序的重构,乡村社会的整合不再主要是建立在外部的“建构性秩序”基础之上,而是更多的依靠乡村社会内部形成的“自然性秩序”。

       王春光等人(2004)在对贵州安顺市J村的调查基础上,提出在国家西部大开发和农村基层民主治理的过程中,应重视乡村社会公共空间的作用,因为公共空间本身就是一种自治方式,它对公共权力的授权和使用都具有独立的约束力量,而且在我国农村并不缺乏发展公共空间的可能性和基础,国家应该给予很好的挖掘和培育,从而有利于国家对农村地区的治理和开发。

       王玲(2007)在总结和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川北呈村为个案,认为村庄中多元公共空间的存在满足了村民社交、休闲、表意的基本需求,有利于农村社区的整合和稳定。作者将村庄公共空间划分为三种理想类型:以祭祀和信仰活动为主的神异性公共空间、以交往和交换活动为主的日常性公共空间,以及以控制和治理活动为主的政治性公共空间,探讨这三种公共空间演变轨迹及其对村庄秩序的维系和建构意义。最后提出重构村落公共空间以达到村庄社区秩序重建和社区整合的目的。

       周尚意等人(2003)以河北唐山为调查区域,抽样调查分析了当地七个乡村公共生活与公共空间的分布特点。认为乡村聚落中的公共空间是农民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场所。虽然乡村生活发生了变化,但是大多数乡村公共空间还是分布在必需性活动场所附近,并以两三种活动复合在同一地点为主,良好的环境和设施是附加性的分布影响因素,同时分析了政府、村委会、核心人物在乡村公共空间中的作用。

       伍先琼(2008)在其硕士论文中从农民闲暇的视角出发,考察了农村公共空间随着农民闲暇方式转变、闲暇场地的转移而发生的变化。作者以J村为调查点,将农民闲暇分成广场、茶馆、农家三个具有代表意义的闲暇时代,分析了农民闲暇与公共空间变化之间的互构关系及其影响因素。最后提出农村公共空间的重建,需要将目光放在农民闲暇场地、闲暇设施的恢复和建设上,同时还需要有活跃性强的社区精英进行组织。

       李华伟(2008)则以豫西李村宗族、庙会与乡村基督教的互动为线索,考察乡村宗教性公共空间的变迁与民众生活秩序的建构。作者认为基督教以信仰为纽带形成的社会救助网络和社交网络,已在某种程度上重构了豫西李村公共空间,对社区公共空间的重建起到了重要作用。基督教的影响致使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教会传道人成为地方精英之一,并影响着社区公共空间的走向。

       以上成果主要是一些研究者从乡村社会的整体视角来关注公共空间,或通过通过对某一地区公共空间现时态的分析,或通过对某一地区纵时态的考察来追寻乡村公共空间对于农村基层社区整合和秩序构建的意义,达到乡村善治的目的。

    1.2.3关于茶馆、庙会等单一公共空间的研究
    在国内对单一村落公共空间的研究方面,近年来也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主要是乡村中某类最具有典型意义的公共空间如茶馆、村庙、水井等的研究,其中关于茶馆的研究成果最丰富,也最深入。

    王笛(2001)是国内史学界最早运用“公共领域”概念的学者,他采用历史分析方法,以成都为对象,重点考察了20世纪初成都地区茶馆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功能及变迁。作者认为茶馆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是理想的观察社会、经济、文化及地方政治变化的场所,在这里上演着社会生活的百态。虽然一直以来,茶馆总是被限制和被打击,但是茶馆最终得以幸存并仍然是城市日常生活中最活跃的部分、重要的公共空间,充分显示了极其旺盛的生命力。

    在他之后,有一批学者将关注的目光投向该领域。吕卓红(2003)通过参与观察和历史研究的方法,以在成都附近所获得的田野调查资料为基础考察了川西茶馆在民末清初的新生和演变,她强调了茶馆对社会整合的独特功能,试图揭示茶馆对于“疗救现代性病症”的参照性意义。戴利朝(2005)以茶馆观察为突破口,考察了农村公共空间的复兴与基层社会整合,他认为茶馆只是众多公共空间的一种而非唯一,并探讨了公共空间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朱小田(1997)则以近代江南乡镇最基本的人文景观——茶馆为透视点,考察乡土中国独特的运行规则。他提出,在乡土社会的运作中,江南茶馆是乡村市场的结点、社区政治的焦点、闲暇生活的热点。以上研究都以茶馆这一重要的公共空间为研究对象,强调了茶馆对于乡村社会的平稳、有序运行和社区整合的意义。

    在其他单一公共空间研究方面,胡英泽(2006)究利用田野调查所搜集的水井碑刻及访问材料,考察了明清以来山西、陕西、河南等北方地区的水井习俗。通过对水井制度的研究表明,水井制度突出了地缘关系,反映了北方乡村社会的特质;乡村水井在建构社区空间、规定社会秩序、管理社区人口、营造公共空间、影响村际关系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刘铁梁(2001)认为传统农业社会的两类集体仪式活动:庙会与祭祖是研究中国基层社会特别是村落社会建构与民众伦理行为规范的重要观察对象,两者分别建立在血缘或地缘关系之上并以相对区别的方式解释和影响村落生活秩序”,他对浙江南部几个山村的庙会仪式及与之相联系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在社会交往方面的行为现象进行了描述,考察了祭祖和庙会上的“公共仪式”对村落空间的再造作用。

    1.2.4 现有研究的不足
    以上关于村落公共空间和茶馆、庙会等单一公共空间的研究为今后关于“公共领域”概念和理论的本土化积累了宝贵的文献资料和研究经验,但是从现有的研究状况来看,还存在着以下一些不足之处:

    第一,在研究对象上,乡间小店这一重要村落公共空间的研究明显不足。在已有的研究中,一些研究者已经发现乡间小店这一公共空间已成为村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如王玲(2007)认为村内外的“幺店”“杂货店”越来越兴盛,这些商业附属型公共空间已经成为村里一个重要的公共空间;李小云等(2006)在江西黄溪村的实地调查也表明,村民经常到小商店的频率是较高的,同时互动频率也是比较高和固定的,而且在这一公共空间中人们彼此之间的亲密程度、信任度也比较高,对农民的社会资本有很大的影响。但在目前的研究中,从公共空间的角度以小商店作为单一研究对象的研究基本上没有,现有的研究主要关注村落多元公共空间的组成。

    第二,在研究内容上,在已有的从不同视角对村落公共空间的研究中,无论是从整体的视角来关注公共空间,还是具体对某一公共空间的考察,都强调公共空间的政治意涵,着重研究村落公共空间对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意义,对于“市民社会”发展的影响,而对公共空间对农村基层的治理和农村本身的建设不够,同时忽略了对村落公共空间本身的研究,不利于该领域知识的积累。

    1.3本研究的内容和意义
    1.3.1研究对象的选择及概况
    上港村在行政区划上隶属于湖南省岳阳县X乡,地处岳阳县东北部,与湖北省通城县接壤,离通城县县城仅26公里,距岳阳市区79公里。

    X乡由原来的Y乡和Z乡合并而成,属革命老区、铁山库区、边远山区和旅游新区,境内有岳阳县海拔最高的相思山,全乡总面积69.8平方公里,辖27个行政村,总人口2.6万,党员656名。全乡耕地面积为14420亩,山林面积8.89万亩,属于典型的山区,长石、石英、观音土等矿产资源都有一定的储量。X乡平均海拔620米,属典型的亚热带大陆气候,整个地势东高西低,野生蕨、野生笋等野生菜蕴藏量丰富;主要农作物为水稻、大豆、花生等。目前,X乡人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农作物和劳务经济。2006年全乡共实现工农业生产总值17420万元,财政收入达到279万元,农民人平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50元,达到3260元。

    上港村位于相思山南麓,东面、北面、西面都被大山包围,中间地势较为平坦,仅有南面有一个出口与外界相通,2007年硬化的乡村公路可以直通湖北通城县城、岳阳县城、岳阳市区,也可以直接到乡政府所在地——W镇。上港村现辖7个村民小组,发源于相思山的一条小河从村中间流过,村民主要是居住在山脚,顺着小河的流向呈带状分布,村公路沿着小河延伸到每个村民小组。上港村是并非一个单一姓氏的村庄,以刘姓为主,其次是傅姓,次之是钟姓,还有许姓。各个姓氏基本上是聚族而居,每个村民小组都是以某一姓氏为主,夹杂少许其他姓氏的居民。各个村民小组的姓氏分布如下表:

    一组
     二组
     三组
     四组
     五组、六组、七组
     
    以钟姓为主
     以傅姓为主
     以许姓为主
     以刘姓为主
     以刘姓为主,夹杂少许傅姓、许姓
     

    一组、二组、三组和四组主要居住在小河的上游,小河两边,五、六、七组则分布在小河的东面,三个小组紧密相连,而且由于是同姓,由同一个宗族分化而来,所以往来比较密切。

    作为一个行政村上港村建制于1981年,设党支部和村委会,设村支部书记1人,村长1人,村会计1人,妇女主任1人;下辖7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分别设小组长1人。支部书记每届任期3年,一般委员任期3年。现任村支书己经连任5届。在村庄重大事务的决定和人事方面由村支书和村委会共同决定,村支书有较大的任免权。

    从经济区域类型上看,属于典型的农业区,上港村没有村办企业,前几年村支书办的一个鞭炮厂也因为安全检查不合格于2005年关闭。在农作物种植方面,以前以水稻种植为主,兼种油菜、大豆等;近些年主要种植水稻。水稻种植方面,以前是一年两季,但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较多,现都是一年一季。村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劳务经济,由农作物所获得的收入只是家庭经济的一个补充。从上世纪90年代末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农民外出打工潮中,外出务工的主要是中、青年男劳动力和女性,基本上每户人家都有青年或壮年劳动力在外打工。

    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村民的生活水平也在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在村民的住房和日常生活用品方面。从本世纪初一直持续到现在的“建房热”仍兴盛不衰,村庄以前的老房子已经很少,基本上都是两层或三层的楼房。彩色电视机、DVD机和电话/手机基本上已经普及,小汽车、洗衣机、冰箱、燃气灶这两年也开始进入普通村民的家中。

    交通方面,摩托车是大众化的交通工具,短距离办事一般都是骑摩托车去解决。另外,每天有两趟客车通往岳阳市区,一趟客车通往岳阳县县城。由于离湖北省通城县比较近,还有一趟客车来往于通城县县城。

    选择上港村为个案村,主要由于以下几个原因:第一,该村是一个普通的农业村庄,仍保留有一些原生态的特点,与外界交流较少,但并不封闭。第二,该村正处于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过程之中,既保留着一些传统的习俗,又开始具备一些现代性的因素,即现代性己经渗入到村落社会之中。第三,上港村是笔者的家乡,能够较为方便的进入研究场景并且自由的访谈、获取资料;而且作为一名从家乡走出来的学子,多年的家乡生活能够给予笔者与上港村居民共同的对日常生活世界的观察与体验;同时,又能以外部的、学术化的眼光来观察和思考村落的变迁。

    1.3.2本研究基本视野
    在哈贝马斯的经典性研究中,他讨论了欧洲公共领域的发展变化,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对公众社会的专制,造成了公共领域沟通渠道堵塞,生活世界被政治权力严重压制的社会异化。为了摆脱公共领域被扭曲,生活世界被吞噬的社会危机,哈贝马斯提出重构人们批判的价值观念,实行政治体制改革,开展健康交往,恢复公共领域的社会功能,寻求有效沟通,为人类找回失落的家园——生活世界(刘少杰,2002:290)。本文意义上的村落公共空间与西方经验的“公共领域”有相似之处,但也有一些根本的不同。本文将更多地关注村落公共空间对于村庄本身的发展和治理,以及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外部力量进入村庄后对村落公共空间形塑和重构的过程。与以往的研究相比,本文关注村落公共空间作为农村社区的一部分,如何为村民对于村庄自身建设意义,关注村落公共空间为村民提供更多的经济、文化方面的服务,以达到新农村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的,而对于村落公共空间对宏观层面国家政治发展的影响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则涉及不多。

    1.3.3本研究的意义
    近几年来,中央政府一直都在推进城乡的和谐发展,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城乡发展政策。在强调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越来越关注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的需求,而村落公共空间的建设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有利于满足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上港村是中部地区一个十分普通的村庄,希望通过对乡间小店兴起与变迁的分析来透视新中国成立后村落公共空间的变迁的过程,但是本研究不可能代表所有中国乡村公共空间的变迁,只是对我所关注的某种类型村庄的经验解读,试图从中找出一些可以把握的规律。但是笔者相信,上港村所经历的变迁不是特殊的,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为处于同一个时代,同样的社会环境中,相同的国家政策会产生影响,虽然有可能不同的村庄有不同的社区记忆和历史,并且这些历史和记忆会对外部力量的冲击产生一定的抵抗力,但是在强大外部力量的渗透下,不同的村庄一定也会经历变迁,而且这种变迁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相同的轨迹,因为村庄所赖以维系的大环境是相同的,从这个层面来讲,本文讨论的价值又不仅仅停留在上港村单个村庄的层面。

    1.4本研究的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取定性研究方法,具体为参与观察、个案访谈和文献法。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参考了许多文献资料,包括与本文相关的一些论著、论文和个案村相关的地理资料和历史资料。

    1.4.1访谈法
    本研究主要以访谈法进行。个案的选取注重典型性,以农村居民为主,同时还包括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村退休教师。(访谈个案的基本情况见附表)

    1.4.2 参与观察法
    由于研究的特殊性,本文在访谈的基础上,在上港村的小商店里进行了8次参与观察,第一次参与观察的时间是2009年寒假期间,主要是在五组和六组的两个小商店里进行。由于第一次参与观察是在春节期间,会受到春节这一特殊因素的影响,所以笔者又在2009年四月初返回上港村,在四组的小商店进行参与观察,同时在第一次进行观察的两个小店,再次进行参与观察和访谈,力图发掘乡村“常态”下公共空间的生活样态。

    1.4.3 文献法
    要分析上港村公共空间的变迁,仅有实地观察和访谈是不够的,必须结合当地的有关文字资料和已有文献。因此,笔者花了一定的时间收集相关文献资料,其中包括地方志和族谱等记录村民生活的文献,并与访谈记录、日常生活场景相互对照,来验证事实的真实性。

    1.5相关概念的界定
       (1)公共空间

    根据阿伦特和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概念的阐释,同时结合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我们可以把公共空间视为社会内部业己存在着的一些具有某种公共性且以特定空间相对固定下来的社会关联形式和人际交往结构方式。公共场所是公共空间的基本要素,而公众间的互动与交往是公共空间的重要成分。本文所指的村落公共空间与村民的公共生活有紧密的联系,大体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乡村社区内人们可以自由进入并进行各种思想交流的公共场所。如乡村聚落中的寺庙、祠堂、集市、水井附近等,人们可以自由地聚集,交流彼此的感受,传播各种消息;二是乡村社区内普遍存在着的一些制度化组织和制度化活动形式。如村落内的企业组织、乡村文艺活动、村民集会、红白喜事等仪式活动,人们同样可以在其中进行交流、交往(曹海林,2007)。村落公共空间的实质是村民生活样态的体现。

    王玲(2008)在其硕士论文中根据人们在公共空间中所从事的活动性质将村庄公共空间分为:神异性公共空间、日常性公共空间和政治性公共空间。在神异性公共空间中人们主要从事祭祖坟和赶庙会等仪式化的活动;而在日常性公共空间中人们主要从事生产和生活等日常的交往、交换、娱乐和休闲活动;政治性公共空间则主要用于处理村庄公共事务。虽然以上的划分类型不一定科学,但为了观察、访谈和叙述的方便,本文也主要从上述三种类型展开论述。

    日常性公共空间是乡村生活中的主体,是村民“常态”下的生活空间,李小云、孙丽(2007)根据公共空间在实体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将村落公共空间分为五种:与村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洗衣码头、小商店、集市等生活型公共空间;村民进行休闲娱乐的广场、老年活动室等休闲型公共空间;由红白喜事或农民运动会等具体事件而产生的事件型公共空间;政府扶贫项目或NGO社区发展项目而形成的项目型公共空间;村民自发组织进行活动的祠堂、观音庙、教堂等组织型公共空间,村委会也属于此种公共空间类型。根据本研究的需要,本文将日常性公共空间分为三类:与村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洗衣码头、小商店、水井、磨坊等生活型公共空间;村民进行休闲娱乐的广场,看电视、电影、地方戏曲和打牌的场所等休闲型公共空间,这些场所一般是不固定的;由红白喜事、节庆日活动或农民运动会等具体事件而产生的事件型公共空间。项目型公共空间在本研究的田野调查点并不存在,不予考虑;事件型公共空间具有不确定性,变化不大,不纳入考察的范围;组织型的公共空间已经在公共空间的分类中已经包含了,不再分到这一类中,所以本文对日常性公共空间的论述主要从上述三种类型展开。

    (2)乡间小店:本文是指散布于广大的农村社区中间,为广大农民提供日常生活用品、食品、零食等利民、便民服务的商店。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以代销店、商铺、小超市等形式出现。

    (3)公共活动:是指超出个人和家庭以上的单位(如社区、村庄、政府或民间组织)组织的公共性的活动,主要有聊天、日常娱乐活动、商业(买卖)活动、年节娱乐活动,以及参与社区基本行政事务等。

     

    2 乡间小店:作为公共空间的兴起、发展与兴盛
    湘北地区小店已经成为村落公共空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和变迁的轨迹是本研究的重点。本文主要从新中国成立后湘北地区小店的雏形——供销社和代销点开始,论述乡间小店作为公共空间一部分的发展和变迁过程。建国前关于本地区农村私人商贩的情况,由于年代久远,可以利用的文本资料难于寻找;而且生活在那个年代的老人在农村中已不多见,对那个时代历史资料的收集很难,所以在此不做说明。

    本部分主要分为三个时间段,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第一个阶段;改革后到2000年为第二个阶段;2000年以后一直到现在为第三阶段。以1978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作为一个分界点,是因为1978年实行包产到户的政策后,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与人民公社时期相比都有很大的不同,具体到湘北地区小商店的发展也是一样。以2000年作为另一个临界点,因为2000年前后,中国农村悄悄的发生了一场巨变,农村与外界的交流和开放进展到一个新时期,村庄很多层面都发生了一些变化,湘北地区也同样如此。当然,以这两个时间为分界点,并不是说湘北地区在这两个时间点顷刻之间完成了转变,其实这些变化的发生是潜移默化的,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是这些变化在这两个时间点前后表现得比较明显,所以将其作为本研究的时间分界点,同时也是为了本文写作的需要。

    2.1集体时代的供销社、代销点——国家计划经济的末梢
    建国后,起始于1958年的公社化运动在中国乡村社会发展史上产生着极大的影响,其中最为重要的影响便是对乡村社会实施统一的有计划社会变迁,村庄生活的集体化就是有计划的社会改造中的一部分。湘北上港村与中国大部分乡村一样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的土改、农业合作化进程。1958年,刚开始建立人民公社的时候,X乡与相邻的三个乡一起组成一个大的人民公社,实行 “集体食堂”,吃大锅饭,但这种状况仅仅持续三年。1962年,人民公社经历了一个调整,实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上港村与相邻的七个村组成下港人民公社,上港村叫做上港大队,同时成立了各个生产队,以队为基础,实行结算,日后的各个村民小组即由此转化而来。同时,农村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制度。即把基层政权机构(乡人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机构(社管理委员会)合为一体,统一管理全乡、全社的各种事务。

    建国以来,供销社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53年之前,这是供销社发展的黄金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54年之后,经过了合作社、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供销社已经不再是农民的,而成了政府的第二商业部和统购包销的工具;1978年改革以来一直到现在是第三个阶段(杜润生,2005:177)。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国家比较穷,以农民入股——分红的形式,国家和农民一起把供销社办起来,当时上港村村民与相邻八个村的村民一起参股,人均不到一块钱,把供销社办起来了。供销社设在离上港村5里路远的下港村,所以叫“下港供销社”,为村民提供日常的生活用品,主要是“洋油(即煤油,村民沿袭以前的叫法)”、盐、布匹、糖等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价格都是由国家规定的。1953年到1956年的农村社会主义运动改造之后,供销社成了城乡之间商品流通的唯一渠道,村民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只能从供销社获得,供销社成了乡村市场唯一的商品供应点。用村民的话说,供销社是当时国家的垄断、专营工具。下港供销社唯一的进货渠道是上一级供销社。问起村民对于当时下港供销社的印象,村民们普遍的回答就是“凭票去买布、打洋油”,还有“送粮谷”,除此之外,没有太多其他的印象,因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村民都过着集体的生活,个人家庭的需求很少,只有一些最基本生活必需品不能从自然环境中获得的如盐、布匹、糖等才会去供销社购买。另一方面,当时还没有普及照明,照明普遍用的是煤油灯,所以村民每个月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拎着一个玻璃瓶到下港供销社去“打洋油”。在年关时节,村民们才有可能分到一些布票和糖票等,村民才会去供销社买一些货品,所以在当时村民的生活中,供销社离他们生活世界“很遥远”,只有在生活用品紧缺的时候才会想到它。去供销社是为了满足当时很少的生活需求,真正“无事不登供销社的门”。

    村民对供销社另一个比较深的印象就是“送粮谷”,在1958年之前,X乡还没有公路与外界相通,公路只通到离X乡相邻的另一个集镇上。20世纪70年代中期,乡公路通到了下港供销社,但是仍然没有到上港村,于是在乡镇通知“送粮谷”的日子,每个小组都会派出男劳动力挑着应该上缴的“皇粮”送到下港供销社去,那里有粮店的人专门验收、过秤、打包,然后由汽车拉走。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末,只是从80年代起,“送粮谷”的变成了各家各户,仍然是肩挑“皇粮”到供销社,上缴给国家。所以在村民的印象中,供销社成了国家收购粮食的机构。其实,国家当时对重要的农产品——粮食、油料实行专收专卖政策是由专门的国营粮食机构负责收购的,供销社只负责收购除粮油、生猪以外的其他各种农副产品的的收购。在上港地区,农作物的种植以水稻为主,农副产品主要是人民公社时期各生产队养的蚕茧、种的棉花、油菜等,由上港大队统一送交供销社,普通村民并不知情。在粮食收购方面,国家粮食的收购部门为了方便,经常在下港供销社收购皇粮,所以在村民的印象中,供销社就是收购粮食地方。

    20世纪70年代初,上港村在村庄的中心地带整出了一块平地,建起来上港大队的办公楼和代销点。顾名思义,代销点就是在村中代理供销社的商品以方便村民的生活;代销点以稍高于供销社的价格把商品卖给村民,商品出售的差价用来支付职工的工资。但是代销点仍然只能提供一些日常的小商品,一些紧缺商品如煤油、盐、布匹等还是必须到下港供销社凭票购买。代销点进村,并没有给村民带来很大的变化,只是生活方便了一些,有些商品不用跑到供销社去买了,在代销点就能买到。在1984年,建立X乡乡政府,分田到户之后,下港供销社也慢慢地退出了村民生活的舞台,而上港村代销点则转包给私人,由私人经营,拉开了农村自主进货、自负盈亏的商品经济的进程,并且在村民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从建国后供销社在农村的建立到20世纪80年代逐步退出农村市场,供销社实质上是国家设在乡村的一个商业机构,其职能是代理国家销售工业产品、收购农副产品,实质上与城市里的国营商业是一样的,只是在分工和形式上不同(张乐天、陈中亚、曹锦清,2001:439)。同时,在人民公社时期,供销社作为政社合一、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的政治经济组织——人民公社的一部分,是农村市场重要的商业组织,是国家控制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渠道,形象地说就是当时整个国家计划经济的大动脉在农村地区的经济末梢,湘北地区供销社和代销店担负着同样的职能。所以,在这一时期,供销社及代销点在村落中更多地扮演国家机器的角色,对村民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只是村落公共空间中作用不明显的一个部分,成为农村改革开放后小店的雏形。人民公社解体后,国有商业从农村撤退,供销社和代销点也转为小商店成为村落公共空间重要的组成部分。

    2.2改革开放后乡间小店的发展——乡村市场的节点
    改革开放启动了历史的闸门,中国社会加快了发展的速度。1983年1月初,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颁布,从理论上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起步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3年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1983年到1985年,农村开始实行政社分开,撤社(人民公社)建乡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1985年、1986年,中共接连发出两个一号文件,决定取消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农村走有计划发展商品经济的道路。伴随改革开放的春风,农村进入了一个万象更新的时代,村民们的感觉就是“自由多了,没有那么多束缚了”;1984年,上港村分田到户,人民公社解体;1985年,上港代销点转由个人经营,CM-1成了独立经营代销店的第一人。刚开始转为私人经营时,代销店在村民的生活中仍只扮演着经济服务的角色,与人民公社时期差不多,为村民提供日常生活用品,只是买东西不用票证;商品的种类多了,以前很多不能在代销点买到的物品现在可以买到。这种现象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店主可以根据村民的需求自主决定进货,“当时可以到通城县县城去进货,那时还没有客车与通城县城来往,进好货之后,只能先坐车到通城县石南镇,然后步行20多里路把货物挑回来”,CM-1告诉我。1987年之后,代销店几经易手,但仍在村庄中延续下来,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

    20世纪90年代初,闻到市场气息的一些村民也开始经营小商店,四组的TS(CM-15)在村小组的路口开了一家店,打破了村中只有一家代销店的局面,此后又有一些村民相继开办小商店,三组GH所开的小商店一直经营到现在,这些小店以村民组为基本市场对象,主要面向村小组的组员,做“熟人”的生意。1993年,上港村村委会决定拆除村大队部的办公楼和代销店,重建村委办公楼。村委会在建房时考虑村里商业的发展,利用村里原有的一些集体资产,建一栋双层楼房。第一层建六个商业门面,租给村民作生意,希望能够把村里分散的小商店集中起来,在大队部形成一个小集贸市场;没想到村委会的如意算盘落了空,1994年5月份建好之后,没有村民愿意在大队部出钱租门面作生意,村委会只好在1995年将门面出售,卖给了私人。

    当然,在门面出售之后,一些村民陆续在大队部做起了生意,有做百货生意的,有开药店的,也有卖肉的,而且由于村小学也建在大队部的后面,每天上学、放学,大队部都是学生的必经之路,学生经常在小商店买些东西,逗留、玩耍,下面三个组(四组、五组、六组)的村民也经常来买些商品,慢慢地大队部(村民还是习惯这样叫)在一段时间里热闹起来。同时,一些店主为了吸引顾客纷纷采取一些措施,1995年底,CG开办的小商店买了两套台球桌,放在商店门口,这在当时在村中引起了很大的轰动。那时村里闲散劳动力很多,因此在农闲时候,经常可以看到一群年轻人围着台球桌切磋球技,有几个年轻人每天定时都会去打桌球,每次都会有一帮的年轻人围着观看,大队部成为当时乡村生活的一个娱乐中心,“那个时候都是没事做,天天跑到那里打桌球,那时我的技术比较好,经常跟小傅他们一起切磋”(CM-2)。

    因此,在这一时期,小店逐渐扩大了在上港村村民生活中的影响。当然这一时期的村落公共空间是多元的,经过人民公社运动和“文革”后的乡村,各种传统现象在农村复兴,电视、录像机也开始进入乡村,神异性、日常性、政治性的公共空间并存,共同对村民的生活产生影响,小店只是村落公共空间的一个组成部分,承担着经济功能,只是市场经济在乡村的一个节点,不是湘北地区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当然,在娱乐休闲方面,小店逐渐吸引村民,成为聊天、娱乐的场所。   

    2.3新时期乡间小店的兴盛——社区生活的中心 
    从20世纪90年代起,国家确定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之后,外部因素对农村的影响逐渐深入,农村中发生了一场静悄悄的巨变,这种变化在2000年前后表现尤其明显。对于上港村来说,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小店作为村落日常性公共空间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逐渐凸显出来,成为农村社区生活的中心。

    2000年前后,上港村出现的一些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大批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在村里的基本上是一些老人、妇女、小孩、还有在家种田的中年人。第二是家家接通了自来水,同时在家里修一个小水池用来洗衣服、洗菜,解决了生活用水问题。第三,电视机的普及和有线电视的开通,VCD、DVD开始进入普通村民家中。第四,村公路修到各村民小组,2007年在多方筹措下,村公路和通往各村民小组的公路都实现了水泥硬化。第五,居住条件的改善,2000年前后,村中掀起了一股建房的热潮,并一直持续到现在,且都是建楼房。可以说,村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尤其近两年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支农惠农的力度,村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村落环境大大改变的同时,小店在村民公共生活中的重要性也进一步凸显。到目前为止,上港村一共有5家商店,成为村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3.1 便民服务场所
    从小店的雏形——代销点在上港村的建立,小店一直担负着为村民提供日常生活用品的功能。但在公路连通到村民小组后,交通便利,对价格昂贵的生活用品村民都会去岳阳市区、县城购买;也有一些小商贩用农用车拉着蔬菜、水果等送到村民门口,小店一般只提供香烟、啤酒、鞭炮、零食之类的商品。同时,小店店主开始经营其他的商业项目,如四组TS的商店也是肉铺;三组GH的商店也卖豆腐;而五组CM-3近两年才开张的商店同时也是农资经营店,六组商店的店主则提供摩托车出租服务。所以,小店为村民提供生活服务的功能并没有受到影响,同时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很多小店都扩大了经营面积,有些店主干脆把楼房的第一层作为商店经营场所。所以,村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在小店基本可以得到满足,小店作为赢利性场所的存在给上港村村民提供了来去自由的理由。在小店里,村民办完事也可以坐下来聊天;农闲时候,也可以去小店坐坐,看电视;久而久之,小店成为日常生活中村民最经常去的场所。

    2.3.2信息交流的中心
    2000年左右出现的外出务工潮,造成了大批村民两地分隔的状态,唯一的联系方式是电话。村里一些小商店首先安装了电话,为村民提供信息服务,按时收费。有些村民离小商店比较远,打工者一般先打一个电话给店主,跟店主约好时间,让家人来小店接电话,得到店主通知的家属都会在约定时间赶到小店来跟亲人通话。这种情况在周六、周日两天特别常见,留在家里上学的小孩放假,外出的父母趁这个机会打电话回家与儿女说话,问学习情况,有没有生活费等方面的情况。所以在周末,很多村民带着小孩,爷爷奶奶带着孙子、孙女或妇女带着子女早早在小店里等侯,由于在外务工的村民非常多,一般都有很多村民在等电话。电话没响之前,村民们在小店里聊天,拉家常,小店成为最热闹的场所;电话铃声响起,全场肃静,方便村民接听。接完电话,打工者最新的消息又成为村民们谈论的中心话题。这样,小店逐渐成为村民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些村民平时没事也到小店去聊天。

    随着电话的普及,尤其是手机进入乡村以后,小店的信息服务慢慢地失去了市场,每家每户有电话后不需要到小店来,但是小店作为信息交流的中心并没有失去作用,村民到小店只为“扯谈”(方言,聊天的意思)。以下是四月份5号晚上在六组CM-10开的小店里观察到的场景:

        时间还未到7:30,店主一家人还在厨房吃晚饭,SQ和ZH就陆续来到了小店,见主人在吃饭,直接到电视机房看电视,谈论画面里的动物——蛇。

        7:30左右,店主吃完晚饭,进入电视机房,老板娘送来一盘热茶。大家逐渐拉开了的话题。

    SQ:中港村CC买了一辆新客车,今天晚上请所在村民组的村民吃晚饭,摆了十几桌酒,村民们买了300多元的鞭炮祝贺,好热闹!……

    ZH:是啊!土湾村(另一个村)那边也在铺水泥路了,政府拨了款,他们村有很多在外面当官的,从上面拨了很多款回来修路。……

    QF:今年的农业补贴政策出来了,但是钱还没有发下来,今年种地的也有补贴,80元/亩,以前种田的补贴要等到这次重新登记之后,钱才会打到“本本”(村民对“银行存折”的代称)上。……

    在整个交谈的过程中,最多的时候共有14位村民在小店里,把整个小店都挤满了,交谈过程中不断有村民加入进来,带来新信息,转换新的话题。整个交谈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村民才渐渐的散去。

    在电话没有普及之前,小店是上港村村民与外出亲人联系的唯一渠道;电话/手机普及之后,小店仍是信息的交汇、传播中心,村民们所知道的信息不断地在这里交流,并传播出去。在这过程中,小店实际成为信息交流的载体,形成了一个公共空间,在村民的生活中发挥着信息交流、传播的作用。

    2.3.3娱乐休闲的场所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由于闲暇时间的增多,打字牌、玩扑克在村里渐渐兴盛。90年代末,从湖北传来一种字牌,采用新的玩法,与以往所玩的扑克、字牌都不同,有点类似麻将打法,但又有所不同,一般的叫法是“角子”,因为用塑料做的,男女老少很快就学会了,并且乐此不疲,所以在此地,村民最经常玩的就是这种字牌,倒是全国流行的麻将在这里见不到踪影。这种字牌只要能凑齐四个人就可以开始打,找不到人的时候三个人打也可以玩;设备比较简单,一张桌子,四个椅子。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留在村中的人越来越少,“打牌都找不到脚哒”(湘方言,即找不到一起打牌的人),这是村民的原话,而且村民也不愿意跑到别人家里打牌。所以,打牌场所逐渐向小店转移,小店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村民活动的公共场所,小店是村里人气比较旺的地方,容易找到“志同道合者”——即想玩牌的村民,只要找到四个人就可以开始。同时,店主也愿意提供这种服务,因为可以从每一牌桌上抽取一定的“份钱”,“份钱”根据打牌砝码的大小而定,一般是1元/次,店主会抽取6元;2元/次,就抽8元……往后类推,玩得越大,店主抽的“份钱”也就越多。到了晚上的时候,“份钱”则要增加,店主必须把电费也加进去。

     在我两次回乡调查的时候,小店始终是村里最热闹的地方,而打“角子”则是小店中最经常的活动,有时候参与的人只有四个,围观的人则将整个桌子都围起来了,“看牌的比打牌的还多”。按照一天的时间划分,上午小店里一般比较冷清,大多数村民会在这个时间段做农活,或者是在家里睡觉;下午和晚上是村民“赶场”的时候(村民的戏称),一般是下午和晚上两场,参与者有妇女、在家的年轻人、中年人。

    4月4号,回乡观察第一天,下大雨,下午到家放下行李即到五组小店,小店有四桌牌正在进行,打牌的、看牌的挤满了小店的堂屋,大家谈笑风生,非常热闹;吃完晚饭,又有两桌,不同的参与者。村民告诉我,今天店主的收入至少是50元。回乡调查的日子,每天到五组、六组的两个小店里,总会有“牌场”在进行,天气晴朗的时候如此,如果下雨,小店一定会挤满。因此,在村民的印象中,在小店里“打牌”才是常态,不打牌才不正常的怪现象。所以在4月5号晚上在五组的小店里观察时出现了下面的场景:

    8:30左右,小店里已经有了八个村民在“扯谈”,QX和YD进来了,QX非常高兴,说自己赢了10元钱,大家一问才知道,原来他是和YD打赌赢的,赌局就是YD老婆有没有在小店里打牌。如果进入小店,YD老婆在打牌,就是QX赢,YD输给QX10元钱;如果YD老婆没有打牌,则算YD赢,QX输给YD10元。结果是YD老婆没有打牌,大家在一起聊天,所以QX赢了。

    ……

    在观察的过程中,有很多村民进来的第一反应就是今天晚上怎么没有人打牌。当然,除了打牌之外,现在小店基本上都有电视机,开通了有线电视,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可以看电视节目,很多村民来到商店也会看看电视,跟店主聊天。对于大部分村民来说,小店成为娱乐休闲的场所。

    2.3.4赌博、买码的场所
    现代汉语中关于赌博的定义:赌博是用斗牌、掷色子等形式,拿财物作注比输赢。法律中关于赌博的定义:赌博是指用一定的方式,拿财物作注,比输赢的行为,其目的是想通过赌博无偿占有他人财物,但数额较小或偶然的亲友之间的娱乐则不算赌博。本文所指的赌博活动主要指用扑克进行的“诈金花”“斗牛”“扳坨子”[1](都是流行的赌博方式)以及筹码比较大的“斗地主”“打角子”的活动。小店之所以成为赌博场所,因为这里人气最旺,而且店主服务非常热情,因为可以从中抽取更多的“份钱”,一般是50元;另一个原因是村民都不敢在自己家中进行这种活动,因为这是赌博,家人都不会同意。所以,小店成了这类活动最理想的场所。赌博与小店里的打牌活动是有区别的,赌博时村民之间的关系变得十分的微妙,活动的意义也不再是消遣,整个屋子十分安静,旁观者也自觉起来,不再指手划脚,不再发表言论,屋子里不再有嬉戏声、吵闹声,只有在一轮结束后才会听到大家的叹息和议论。

    “这种赌博活动在春节前后,大批打工青年在家,口袋里又有一些钱的时候尤其兴盛,大把大把的‘票子’直接往桌上押,看得人心惊肉跳,有时候一盘的输赢就有好几百,一个晚上输赢可以达到几千块甚至上万,像‘诈金花、斗牛’这种没有人数限制的赌博一般都是二、三十人”,四小组店主CM-15对我说。

    2008年,“扳坨子”的赌博活动在村里出现,这种赌博活动是残忍的,以比大小的方式决定输赢,丝毫没有情面。如果庄家的牌比你的牌大,则你押的钱都被庄家“吃了”(即赢了的意思),就是这么简单的玩法,来钱非常快,“票子像雪花一样往上面飘”(CM-3),所以一段时间很多村民都跑过去赌,非常热闹,不过由于这种聚赌活动,一段时间又转移到其他的村里去了,仍然有很多村民跑去赌。在赌博这类活动中,小店成为承载着村庄中赌博生活的公共场所。

    2003年,一场地下“六合彩”[1]的旋风刮进整个村庄,打乱了村庄原有的平静,所有的村民男女老少,在家的、不在家的;识字的不识字的都被动员起来,参与到这场国家禁止的赌博活动中,村里很多人感叹,“这是人民公社解体以后农村最大的一场运动而且不需要进行动员”(CM-11、CM-12),当时南方周末报纸进行了对岳阳地区的“地下六合彩”的活动进行了专门的报道,报道中有一首打油诗很好的反映了当时的状况,“相见不问好,开腔言生肖:上期已出牛,这期该马跑?输者长叹息,赢者怨注小。田亩少人耕,沃野生蒿草。电视及时雨,码报如雪飘。遥望买单处,人如东海潮。”(南方周末,2004)这种购买“地下六合彩”的活动,村民俗称为“买码”。在地下“六合彩”的实际运作中,至少有三种角色不可或缺:码民、写单者和庄家。写单者承担着类似于彩票投注站的作用,在很多集镇和农村,写单者联络上线庄家,在每期“特码“出来之前接受各种个人的“报单”,在规定的时间里转报手中的押注情况,同时从庄家那里抽取码金的10%作为酬劳,所以“写单”也成了一种赚钱的方式,乡间小店占有“得天独厚”的地理和资源优势,店主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不过在那个疯狂的年代,“买码”的人多,写单的人也多,很多村民都想从中分一杯羹,小店只是“码民”们众多的选择之一。2003年到2006年,三年的时间,“买码”狂潮在乡村肆虐,很多村民家庭破产,由于欠债太多,有家不能回,被迫远走他乡。在吸干了村民们的剩余资金之后,地下“六合彩”自身也发生着变化,开始深入村庄生活的底层,成为村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开始在乡村中“平稳地运转”,最初的五元一注为最低的限度,现在随便你买多少都可以,五角、一元,写单者照单全收。在经历了最初的疯狂之后,村民们心里也实现了相应的调试,回归理性,不再以身家性命相搏,而是有钱才买,买的钱很少,有准确“特码”消息才买。在这“平稳运行”的“买码”中,乡间小店因其消息的灵通性、地理的便利性,重要地位再一次凸现出来,以下是4月5号晚上在五组的小店里观察时出现场景之一:

    晚上9点左右,三哥来了,他是村里有名的“码迷”,他刚进小店就有村民向他喊“明天晚上买哪一个数字啊?有什么特码吗?”,YD笑着回答,“还没有什么特码呢?明天再研究研究啊!有什么确切消息再给你打电话啦!”说完就走了,小店里坐着的村民把话题转移到了明天晚上的“买码”了:

    HH:我估计明天晚上会出“猪”这个生肖,昨天晚上做梦梦到有三只猪,一只大的还有两只小的,我做梦一向很灵验的,估计明天晚上会出“猪”。

    SQ:我觉得有可能会出红波,根据码书上的诗句,可能会出红波。……

    4月6号晚上六点左右赶到六组的小店,店主CM-10正在“写单”,周围围着一大群村民,有一元一注的,也有五元一注的,反正大家都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多少钱,押哪一个数字,还有很多村民在旁边观看,看别人写的是什么,然后再下注。写完单后,店主会向庄家报单,村民们则抓紧时间赶回家吃晚饭,吃完晚饭后则到小店来等8:45分开码,看看自己有没有买中,在这等待的过程中,小店村民越聚越多,有些村民凑齐了四个人开始“打角子”,有些村民则守在电视机面前看电视,有些则聚在一起“扯谈”。

    2.3.5乡间小店:社区公共生活的中心
    从20世纪70年代人民公社时期下港供销社在上港村设立代销店以来,小店在村民的生活中从未像现在一样发挥着如此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经济功能、信息功能,还是在休闲、娱乐功能甚至是赌博上,小店都成为村落公共空间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成为乡村社区公共生活的中心。生活是立体的,以上叙述的场景在小店每天都会上演,小店已经成为村落生活的公共场所,展现乡村生活的多个面向;生活是连续的,任何时刻的小店都是作为一个整体为村民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不会像本文所描述的将小店功能划分得支离破碎,对小店的分开叙述只是为了本文写作的方便。正如一个村民所说,“每天到小店去看看,已经成了我的习惯,白天没有时间,就晚上去;有人打牌,我就上牌桌;没有人打牌,就跟别人‘扯谈’或者看电视,反正总比呆在家里好”(CM-4)!

    上港村小商店基本是以村民小组为对象的,在小店里往来最多的是小店所在村民小组的村民,很少有一个组的村民经常跑到其他组去买商品、打牌、看电视,比如说一组的村民很少到五组的小店里去买东西、打牌、看电视;反之,也很少有五组的村民到二组开的小店里去聊天。当然,五、六、七小组地理上紧靠在一起,而且三个小组的村民是同一个宗族的,村民之间往来非常密切,所以这三个组里的两个小店里区别不明显,彼此之间没有太大的界限。因此,可以说村民日常公共活动的范围是以村民小组为基本的认同和行动单位的;同时也可以看出,在人民公社解体后,村民组仍然是一个真正的熟人社会(贺雪峰,2009:164)。

    从2000年开始到现在,小店之所以能够逐渐成为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成为社区生活的中心,是因为小店满足了村民的需求。在大部分村民的眼中,小店是最重要的娱乐休闲场所,换句话说,小店是最重要的“打牌”场所,很多村民坦言:在农活忙完了之后,闲暇时间里不打牌我还能做什么,没有什么其他的活动,除了打牌还是打牌。在家里看电视有时候是一个人看,有时候是两个人看,时间长了也没什么意思,现在又不想随便跑到别人家里去串门,所以还不如去小店打牌。那里来去自由,没有人会管你,也不用看别人的眼色。(CM-4、CM-5)从上可以看出,小店实际上成了湘北地区村民生活的公共场所,成为社区生活的中心也就不足为奇了。

    3  乡间小店与其他村落公共空间
    本文将村落公共空间分为日常性公共空间、神异性公共空间和政治性公共空间三种类型,小店实际上是日常性公共空间的众多实体表现形式中的一种,本文以湘北地区的小店为研究对象,所以将其单独列出来讨论。事实上,不管乡村社会有多么特殊,有人群的地方就会有公共空间(戴利朝,2007);无论是在人民公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村落公共空间都是多元的,小店只是众多村落公共空间的一个组成部分,而非唯一;只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村落公共空间的变迁,小店从众多的公共空间中凸显出来,成为湘北地区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本章主要讨论建国后,湘北地区其他类型村落公共空间的发展和变迁以及小店与它们之间的关系。

    3.1日常性公共空间:从多元到单一
    在导论部分,本文将日常性公共空间分为生活型、休闲型两种,日常性公共空间是村民生活“常态”下的公共空间。在上港村,曾经存在和现有的村落公共空间主要有以下实体表现形式:生活型公共空间主要有与村民生活相关的池塘洗衣码头、小商店、水井;休闲型公共空间主要有村民进行休闲娱乐的大队部、村小学礼堂、晒谷场、居民房屋的堂屋和广场。以上划分并没有严格的区分,只是一种简单的归类。

    3.1.1生活型公共空间:小店独存
    在农业社会的发展中,水井与乡村社会聚落的关系十分密切,乡村民众对生活用水问题十分重视。水井处于有一定时空坐落的村庄,水井事务体现了地缘关系(胡英泽,2006),在上港村也同样如此。池塘在南方很常见,用来洗衣服、生产工具等,跟水井一样是村民生活中的重要场所。上港村每个村民组都有一口水井,一个池塘。有了水井和池塘,就解决了村民日常生活中的用水问题。在村民没有接通自来水之前,水井旁和池塘边都是重要的村落公共空间。每天早晨,村民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挑水,来来往往的村民在相互微笑着打招呼过程中开始一天劳作。有些村民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在水井旁碰到了能够解决问题的村民,两人就会停下来,吸根烟,共同商谈事情。与水井边相比,池塘上的洗衣码头是更加热闹的地方,吃完早饭后,男人们就出去干活,妇女在家干家务,洗衣服是第一项家务,因为早晨池塘里面的水要清洁一些,而且衣服早洗早干。因此,在池塘边上可以看到三三两两的妇女在洗衣服,一边洗一边聊天,说到高兴处,一片嬉笑声;由于洗衣码头有限,一些妇女来了之后只能在旁边等,也加入了聊天的行列。在洗衣码头上,不断地有妇女新加入进来,也不断地有人离去,直到衣服洗完为止。

    随着村民经济条件的改善,村民陆续接通自来水,而且村民都会在家里砌一个小水池,用来解决洗衣服、洗菜的问题,自来水的普及使村里公共水井基本荒废,村民都不用挑水喝,也不用到池塘里去洗衣服,池塘反而成为各家各户生活污水的汇聚处。最近几年,由于很多农户都建了新楼房,自来水压力不够,不能送到二楼,很多农户联合起来,在周围的大山上挖一口大井,然后再把水接到各家各户,如五组在2004年集体在后山挖了一口大井,解决了所有村民组楼房二楼不通水的局面,所以因水井、池塘形成的生活空间逐渐被消解,从村民日常生活中消退。在整个上港村也是一样,流经村中的小河成了“污水沟”,再也看不到鱼等野生生物,只有一堆堆的生活垃圾堆在港湾,随着河水流走。

    在上港村现存的生活型公共空间中,只有小店独自存在,传统的水井、池塘所形成的公共空间都被消解了。

    3.1.2休闲型公共空间:部分向小店转移
    电视进入农村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上港村出现第一台电视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在外工作的XX买回一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在乡村引起了轰动,当时没有开通有线,只能通过室外天线来收看节目,每天晚上,许多村民都会赶到XX家中观看,那时小小的电视机打开了一扇窗,让村民有机会看看外面的世界。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末,每天晚上,有电视机的村民家里一定会热闹非凡,在当时娱乐活动非常匮乏的乡村,晚上看电视是头等的大事。夏天,看电视的村民非常多的时候,村民还会把电视机搬到庭院来,村民们吃完晚饭,便会有意识地赶到这里,围在电视机前,整个庭院成了一个小小的放映场,大人、小孩都其乐融融,置于欢快的场景中。在电视里插播广告的时候,村民们一起谈论电视节目或交流一些最新的信息;电视剧一开始,大家都不发出任何声音,盯住电视屏幕;电视剧结束后,大家才依依不舍地离开,边走边谈论着未完的剧情,猜想着明天晚上电视剧主人公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这种公共生活的存在给村民带来一种精神上的满足,促进村民之间交流和沟通。因此,电视机在农村刚刚出现的时候,是以作为促进村落公共空间存在与拓展的面目而出现的。

    20世纪90年代后期起,电视开始在农村普及,电视的普及给村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变化。它改变了以往村落社会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联程度或者说交往频度,使乡村社会公共空间不断萎缩。在电视前度过的时间己经对村民的生活和人际关系产生了影响(夏国锋,2007)。现在,上港村村民再也不用到其他村民家中去看电视了,每户人家都有电视机,而且开通了有线,一天24小时随时都可以看,遥控器在手,想看什么节目就看什么节目。另一方面,电视机的普及,电影也失去了存在的空间。电影在建国后就进入了乡村,那时是作为思想教育的一种形式出现;在人民公社时期,电影由县电影公司放映,每年放两场;改革开放之后,电影放映改由私人经营,村民一般是家有喜事的时候才会请人来放电影。总之,如果某个村或者是某个村民小组要放电影,村民一般提前都知道,大家都象盼过年一样盼着那一天的到来。到了电影放映的那一天,村民提前吃完晚饭,带着小孩、凳子赶到电影放映场。一般每次放两场电影,看电影看到尽兴处,一片叫好声。看电影来自本村和邻村的,遇到熟识的人,大家一起聊天,谈论农业或村里新闻。电视机普及之后,电影也销声匿迹了。

    随着电视的普及,消失的还有每年春节时候演出的花鼓戏。在20世纪90年代,看花鼓戏在本地区非常盛行,曾经有一年,平江的花鼓戏班从过年后来演出,一直演到农历二月份农民开始春耕之后才离开,整整持续了一个多月,场场爆满。现在这种戏曲演出活动在乡村很少出现,一位村民告诉我“现在没什么戏曲班子,但我家里有一大堆的花鼓戏碟子,什么剧目都有,而且每天早上湖南公共电视台还会放花鼓戏。”(CM-6)

    在上港地区,电视机、DVD机的普及,电视所形成的村落公共空间不复存在;于此同时,电影和花鼓戏所形成的公共空间消解了,如第二部分所叙,部分休闲活动向小店转移,小店成为湘北地区村民娱乐休闲的场所。

    3.2神异性公共空间:从兴盛到衰退
    晚近二十多年来,中国农村不少地区重新出现了宗族活动、民间信仰以及其它的民间活动。在改革开放之后,上港村在人民公社时期被禁止的宗教、信仰活动出现了全面的复兴,宗族活动方面主要是宗族续族谱的活动,信仰方面主要是“拜菩萨”,而且信仰方面的活动往往跟宗族联系在一起。道士、和尚、算命先生又开始在村庄活动;生病请“菩萨”医治,向算命先生求吉凶等现象也在村里出现;小孩出生的时候、小孩办满月酒时、村民家里有喜事的时候,“菩萨”都会到场,这些活动在20世纪90年代达到高潮。1992年,刘氏宗族(主要是五、六、七三个组的村民,四组虽然也姓刘,但是跟这三组不是同一个宗族)举行三天三夜的庆典活动,派出大批村民到D镇(从那边迁移过来的)续族谱。在此之前宗族里一些有威望的老人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庆典一共三天,前两天主要是在祠堂里烧香,请祖宗牌位,请神,请村民在祠堂里唱山歌,吸引村民前来观看;第三天,从D镇迎接族谱回刘氏祠堂,敲锣打鼓、放鞭炮、摇彩旗,庆典在这一天到达顶峰。三天的庆典由宗族里的老人主持,刘姓宗族所有的成员都要参加。这三天里,族里所有的人都在一起吃饭,一起劳作,场面非常壮观,一些从本地区迁移走了的刘姓村民也会赶回来参加这一庆典。这一时期,村里许姓、傅姓、钟姓都举行庆典续了族谱。这些活动加强了宗族成员之间的认同和归属感。

    上港村各个村民小组都建有“土地庙”,全村人公开拜祭的是“五灵官”,相传是村里的先贤死后被上天赐为“神仙”,“五灵官”姓刘,由四组的刘姓宗族保管,村民有事则派人用轿子去请,事情办完之后再送回来。每年村里都会为“四灵官”庆生,由四、五、六、七四个村民组轮流举办,时间是每年的农历9月28日。轮到某一村民组后,村民组按照一家一户轮流转来决定举办权,举办隆重的宴会活动。庆典的举办主要采取农户集资的方式,每户12元,用来买菜,置办宴席。9月28日的中午,四个组的村民都会聚在一起吃饭为“五灵官”庆生,规模非常大,每年都有十几桌,中午吃饭的时候为“五灵官”烧香,烧纸钱,放鞭炮;其他地区信仰“五灵官”的村民也趁这个机会来拜“五灵官”,向菩萨祈福、“赐茶”;吃完午饭,则会向举办方出资,30、40元不等,有钱人可以多出。在这样的仪式中,村民被凝聚在一起,大家一起交流感情,谈论生活方面的话题,宗族之间的感情得到了加强;同时,外面来参加庆典活动的村民也会得到热情的欢迎,这也是结交朋友的机会。

    由于四个队一起为“五灵官”庆生,关于举办权问题经常发生冲突,所以在1995年,五、六、七三个村民组联合起来举办了一场造神运动,俗称“打倡”,目的就迫使“五灵官”请一个新菩萨出来,由这三个村民组的村民来祭拜和保管。这场运动整整闹了七天七夜,动用了三个村民组所有的男劳动力,请了十几个和尚在六组的晒谷场上“念经请神”,最后终于造出了一个新菩萨“四灵官”——“五灵官”的哥哥,村民们把它刻成雕像,烧香祭拜,从此也不用跟四组争“五灵官”了,有了自己的菩萨;每年的菩萨庆生活动也改成了为“四灵官”庆生,四组则单独为“五灵官”庆生。在七天七夜的活动中,吸引了四面八方的村民来观看,三个组村民的热情都非常高,很多人白天干活晚上去观看,大家围在一起谈论;小孩更是成群结对地在一起玩,有些村民白天干活,晚上去帮忙,“那时候,我白天下地干活,晚上回来为菩萨抬轿子,晃得脚都软了;现在想想那时候还真的好玩,有一股劲在那里”。(CM-7)

    现在,村里续族谱和“打倡”这种活动没有了,菩萨在村民生活中的重要性逐渐降低,只有那些年纪比较大的村民才会经常去求神,年轻人根本没有这方面的信仰。但是每年为菩萨的庆生活动依然保留了下来,程序和规则跟以前一样,四组为“五灵官”庆生,五、六、七组轮流为“四灵官”庆生,每年依然有十几桌,唯一改变的是“四灵官”的庆典活动固定在六组WB(CM-10)开的小商店里举行,不用轮流跑到每个组去吃,“在那里举行主要是方便,很多东西可以直接在店里买,WB家里厨房设备也比较齐全,而且这里三个组的村民又比较集中,所以在这里最合适”(CM-8)。所以,神异性公共空间从20世纪90年代的兴盛走向衰退。

    3.3政治性公共空间:从中心到边缘
    人民公社时期由各种政治与社会聚会所形构的政治性社区,是20世纪50至70年代中国村落社会公共空间的最显著特征(吴毅,2007:14),开会是村庄各种政治运动最主要的动员方式,村民愿意不愿意都必须参加。上港村村民对此的印象就是“会多,隔三差五就要开会“。首要的就是常规社员大会,以生产队为单位,主要工作是评工分;男女老少参加集体劳动的都要参加,隔三天开一次会,大家一起评工分。其次就是生产大队组织的全村性的政治集会,村民都得参加,在村大队部举行,主要是宣传上级的有关政策,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一些不良现象进行批评和教育;还有“万人大会”,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这些大会小会加起来构成了村民生活主要的公共空间,对于当时的村民来说,开会已经成为他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农业生产方面,主要是一个生产队的成员一起集体劳作,统一组织,每天早上由生产队长负责派工,安排生产任务,清点人数,按时出工,全程监督,到点收工,在这种联合劳动的过程中,“磨洋工”的出现不可避免,很多村民坦言,

    “当时去得早,不过效率不高,去了之后,大家先坐一会,抽两根烟,休息一下,有说有笑;干不了多久,又有社员借口上厕所,还有些停下来抽两口烟,反正干活都不上劲,当然这种情况只在农活不多的情况下出现,农忙的时候,起早摸黑都忙不过来”。(CM-9)

    在秋季田里的农活都干完之后,生产队又组织社员兴修水利,而上级公社也经常搞一些“大运动”,

    “当时主要有修铁山水库、林业围垦、修京广复线、开山造林,这些运动都是大场面的,有时候是全县人民一起干,有时候是整个乡的劳动力在一起干活,那时候场面很壮观,广播里播放的都是振奋人心的歌曲,大家都干得热火朝天。当时一年365天,除了过年有几天清闲之外,其余时间都有活干,整个人都围着生产队队长的‘指挥棒’转,他说干什么就干什么”。(CM-5)

    当时村落公共空间带有浓厚的政治化色彩,这种政治型公共空间基本填满了所有上港村村民日常的公共生活,政治型公共空间在村落共同体中占据绝对的优势。

    人民公社解体,农村实行田产承包责任后,集体化生产也消失了,被紧紧捆绑在一起的村民感觉自由了很多,同时农户有自己的决定的自由和权利,什么时候去干活,不用听村里、村民组的指挥和号召,政治对村民生活的影响逐渐减小。1988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手中有了民主投票的权利,刚开始的几年,上港村村委会非常重视,每年都会在村小学的大礼堂召开一次村民大会,村支书、村长都会上台做报告,公布村里的一些信息,讲村里财务收支情况;同时大会也为村民提供了互相聊天和交流的机会,村民们对村里的公共事务也会发表自己的看法,因此大会形成了一定的村民与村干部上下互动的空间,但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多久,随着20世纪90年代农民负担越来越重,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火药味”越来越浓,村民们也知道他们手中的选票权一点价值也没有,“因为村长的选任还是村支书说了算;再说谁上谁下都是一样的,还不是找你“要钱”(指收上交),开会都是走形式,谁当村长还不是书记说了算,不是你我能决定的”。(CM-9)村民逐渐失去了对村事务关注的兴趣,一年一次的村民大会也开不下去了,退出了村庄的政治舞台。所以,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和21世纪初,村民和村委会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两件事:收上交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日常的乡村生活中,村民都是躲着村干部,因为一旦村干部找你,一定没有什么好消息,村干部在村中的威信大大下降,由集会所形成的政治性公共空间不复存在。

    2003年起,中央开始大规模推进以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为目标的农村税费改革。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取消了针对农民的各项收费,农村的建设进入一个新时代。取消农业税之后,上港村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联系就更加少了,一般村里有些什么事情都是村民组组长通知,而且现在村里一般也没有什么政治性的集会,村民现在比较关注的是农业补贴什么时候发下来,今年会补多少钱,所以在村里小店村民的谈话中间经常会谈到这方面的话题,而且关于农业补贴、国家惠农支农方面的消息首先会从小店传播开来,以下是4月5日在六组小店里观察到的场景:

    QF:今年种地也有补贴应该是80元/亩,村里以前说只有60元/亩,现在标准出来了,是80元/亩。……

    QF:村里通知明天各组身体有残疾的村民到下港村卫生院去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将会发放残疾证,估计以后会有一些好处。

    总之,政治型公共空间在湘北农村经历了从中心到边缘的过程,而且在村落公共空间中有逐渐消解的趋势,相反,小店则成为湘北地区一些惠农政策和信息的传播点。

    3.4乡间小店与相关公共空间的融合与发展
    小店成为湘北地区村民公共生活中最重要的公共空间,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随着向乡村社会的变迁,小店作为公共空间逐渐与其他的村落公共空间逐渐融合,并替代了其他类型部分公共空间发展而来。在其他村落公共空间的消解和萎缩、小店的发展和壮大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乡间小店作为村落公共空间与其他村落公共空间此消彼长的关系,同时也可以看到小店对相关公共空间中传统因素的继承和发展。

        在湘北地区,小店作为公共空间与其他村落公共空间的融合、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空间的地理分布和特征上,具有公共性和中心性。首先,小店一般以村民组为基础,分布在村民组的路口或是村民聚集的地点,同时由于农村居住条件的改善,小店能够提供一块面积大的场地作为村民活动的公共场所。其次,乡间小店作为赢利场所的存在使得村民从心理上认同小店的公共性,即这是一个自由出入的场所,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的地方。因此,从村委大队部、晒谷场、祠堂到小店,小店实现了村落公共场所的替代和继承。

        二是公共空间在村落中发挥的功能上,小店由单一的经济功能到经济、娱乐、信息功能的复合和叠加,成为村民公共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小店不断适应村民变化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水井、洗衣码头和电影、地方戏曲此类公共空间消解给村民公共生活带来的影响,并成为政治性公共空间和神异性公共空间的一部分,从村落公共空间的边缘走向中心,成为公共空间的主体。

        三是在公共空间中的活动形式方面,小店继承了开会、闲聊、打牌等公共活动的形式,保持了村民之间信息和情感的交流;同时小店又结合外部因素对乡村的影响,发展了“买码”和“掷色子”“诈金花”等赌博活动形式,拓展了村落公共空间的边界,虽然这些公共活动是外部不良文化入侵农村的表现,但不可否认它们都很好地契合了乡村社会的特点和环境,受到村民的追捧和欢迎。

    4 乡间小店:成为村落公共空间主体的原因分析
    乡村社会的发展有自身的轨迹,被卷入现代化洪流的中国乡村受到国家、市场、科技等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同时各个地域的农村有着自己的历史和记忆;各种内外因素共同形塑和改造着中国乡村的生活。

    湘北地区,小店作为村落公共空间的一部分,是“嵌入”在乡村社会生活中,乡村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态环境的改变必然会影响村落公共空间的发展和变迁,小店作为村落公共空间的兴起和变迁主要受哪些因素的影响是本章要解决的问题。本章的讨论主要在村庄的层面展开,主要讨论影响湘北地区乡间小店作为公共空间兴起、发展和兴盛的原因。

    4.1村民收入的增加
    改革开放之后,村民收入来源多样化,家庭收入增加,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农民在搞好农业生产的同时积极外出从事“副业”。20世纪90年代开始,珠三角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吸纳了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湘北地区大批的农民离开家乡南下打工,成为南方工厂里流水线上的重要力量,外出务工者的收入源源不断地流回农村,成为湘北地区农村经济的主要来源。家庭收入的增加使村民有足够的资金来改善生活和居住条件。从21世纪初开始,上港村掀起了一阵建楼房的热潮,并且一直持续到现在,4月初回乡观察期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建材价格便宜,村里一共有20多户村民在建新房。10年时间,上港村几乎所有村民住房条件都得到了改善,土坯房基本消失。家庭收入的增加,村民有能力购买电视、DVD、冰箱等家用电器,这些家电进入普通村民的家庭;同时,有线电视覆盖广大农村地区,自来水的接通等在改善村民生活条件的同时也消解了部分村落公共空间。家庭收入的增加在满足村民日常的生活消费之余,使得村民仍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从事打牌、买码等活动。所以,家庭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条件的改善是促成村落公共空间变迁的主要因素之一。

    4.2集体劳动的解体
    20世纪80年代分田到户之后,集体劳动的解体,村民闲暇时间增加。分田到户之后,农业生产由集体劳动变成了个体劳动,收益权的清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也因此产生了更多的农闲时间(贺雪峰,2009:222)。同时,农药、化肥、除草剂和农业机械的使用也节省了大量的劳动力,农业科技的进步一定程度上使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增加了闲暇时间;而且由于前几年粮食价格的波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降低,湘北地区很多农民都把双季稻改为单季稻,农民在一年的时间里从事农业劳动的时间进一步减少。但是闲暇时间的增加并没有转化成生活质量的提高,一方面是农民越来越闲,有更多的闲暇时间,有精力和能力从事娱乐休闲活动;另一方面是农村原有休闲型公共空间的消解,而新型休闲型公共空间没有建立,普遍缺乏,大部分村民在农闲时无事可做,不得不在原有村落公共空间里寻求满足。在湘北地区,在其他村落公共空间消解和萎缩的情况下,小店为村民提供了公共生活的场所,从事各种休闲活动,为村民提供了参与公共生活的平台,乡间小店作为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地位逐渐凸显。

    4.3社会流动的增加
    改革开放之后,社会流动增加,城乡之间的人员交流日益频繁,在家务农人员大大减少。分田到户之后,大量的农闲时间使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变得可能及迫切起来(贺雪峰,2009:223)。在上港村,改革开放的初期,就有村民外出从事“副业”,不过当时规模很小,而且以中年男性为主,主要从事伐木、砍竹子等体力活。20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社会的开放程度进一步深入,大批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主要去向是珠三角地区,农村中务农人员大大减少,很多公共活动和娱乐活动很难组织起来,因为参与的人员不够,所以花鼓戏这种需要众多村民合作的活动很难举办。在新时期,村民外出打工的现象进一步加剧,有一句话形象地说明了当时农村的基本情况,青壮年都外出打工了,留在村里的都是“386199”部队(即留在村民的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所以,村民如果想进行一些娱乐活动,必须走出家门,寻求合作,小店因其地理上的中心性和功能上的公共性成为乡村社会中最理想寻求合作的场所。小店也逐步发展成为村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村民外出务工、经商,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收入肯定不一样,乡村社会开始出现贫富分化,经济方面的差距在村民日常交往活动中或多或少会影响村民的心理,村民之间交往逐渐不如以前,邻里之间的串门聊天活动持续减少,交往活动逐渐退出村民堂屋、住房等私人性质的空间,而转向小店这一类的公共性的场所,所以小店作为村落公共空间逐渐在村庄公共活动中占据主体地位。

    4.4村庄的陌生化
    村庄的陌生化,以邻里为基础的社会性关系和交往逐步变少。由于上述的一些原因,以邻里为基础的社会性关系和交往逐渐变少,而以公共空间为基础的交往需求被创造出来(贺雪峰,2009:223)。上港村由于集体劳动的解体、村庄政治性公共空间的萎缩,全村性的集会不复存在,全村村民一年中基本不会集中到一起参加公共性的活动,全体村的公共空间不复存在,村庄由以前的熟人社会逐渐变成现在的半熟人社会。

    在村民小组的范围内,村民们仍然彼此熟悉,村民组范围内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之间也以熟人社会的逻辑进行交往,但是由于社会分化等原因,村民组内村民之间互相串门聊天的次数持续减少,以邻里为基础的社会性关系和交往大不如前,以公共空间为基础的交往需求被创造出来;小店以村民组为地域范围,在村民组内为村民提供了交往和公共活动的空间,同时小店作为赢利性场所的存在满足了村民公共性的需求,小店逐渐成为上港村村民生活的中心。

    所以,在上港村,从村庄层面来看,由于村庄的陌生化,全村性的集会所形成的公共空间不复存在;同时以邻里为基础的社会交往持续减少,以村民组为地域界限的小店所形成的公共空间被凸显出来,成为村民参与公共生活的平台,小店逐渐成为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在村民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4.5小店满足了村民的需求
    小店店主出于赢利性的考虑,根据乡村社会环境的变化,适时增加和缩减小店的功能,满足了不同时期村民的社会需求。小店之所以成为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在于它适时变化,在店主获利的同时,满足了村民的社交、体闲和表意的闲暇生活需要。马克思认为人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社会属性才是人的本质属性,人不能离群索居,必须在社会中生存,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际之间的交往(马克思,1861:87)。当村落社会中其他类型的公共空间逐渐消解,村民之间社会性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之时,乡间小店不断调整,通过与其他类型公共空间的融合和发展,功能的复合与叠加,在目前村庄已有的环境中,尽量满足了村民的社会需求,从而受到村民的青睐,发展成为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

     

    5 讨论与结论
    5.1村落公共空间的单一化与公共生活的衰退
    本文以湘北上港村为个案对象,尝试将公共空间这一分析视角应用到村庄研究中,以乡间小店为透视点,从一个侧面刻画村庄社会的运行方式,试图阐释它的运行规则以及发展趋势;本文以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及国内公共空间的相关研究为背景,叙述了乡间小店作为村落公共空间的兴起、发展和兴盛的过程,并通过对乡间小店与其他类型公共空间关系的继承和融合来揭示村落公共空间整体的变迁轨迹。从新中国成立进过改革开放进入21世纪,国家试图吞噬社会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社会的萎缩乃是一个基本的状态(任建涛,2004)。从本文对公共空间的研究来看,村落公共空间的萎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他类型公共空间的逐渐消解和萎缩,从反面凸显了乡间小店公共空间的兴起、发展和兴盛。

    在人民公社时期,国家力量全方位地侵入乡村社会的各个方面,传统的家族、宗教组织被废除,祭祀、红白喜事、拜菩萨等传统公共活动被禁止,村民以集体劳动的形式被捆绑在一起,大部分时间实际上被国家挤占或控制,村落公共空间的形式和内容带有普遍的政治化色彩。那个时期,除了吃饭和睡觉等生理需求所占用的必要时间,真正意义上的私人时间在理论上几乎是不存在的。而在人民公社化的初期,甚至连吃饭也成为“公共时间”的一部分(夏国锋,2007)。因此可以说,人民公社时期政治型公共空间是乡村公共生活的全部,带有浓厚的政治化色彩,裹挟着国家从上至下强大的政治压力,私人空间和私人生活被最大限度地压缩到最小的领域。

    改革开放,分田到户以后,农业生产由集体劳动变成了个体劳动,村民们有了自主安排和选择的自由,集体劳动所形成的公共空间被消解,国家力量逐渐从村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中退缩,村民私人空间和生活被放大。同时人民公社时期单一的、全能型的政治型公共空间被瓦解,后退到乡村社会的一隅,传统社会存在的多元公共空间被复活,同时电视、电话、市场等现代性因素进入乡村营造了新的公共空间,村落公共空间呈现多元并存的局面,村民的公共生活丰富而多样。随着“闲暇不再总是必须去适合国家意识形态的公式化框架”(王绍光,1995),村民们有了更多进入和退出公共生活的自由选择。

    进入21世纪,社会流动的增加,电话、电视在农村的普及,市场经济对农村生活的影响逐渐深入,使曾经一度兴盛的神异性公共空间和部分生活型公共空间面临冷清和萧条,在村落公共生活中逐渐被消解。农业税的免除,国家力量从基层后撤,村干部失去昔日的权威,村委会对村民控制力的减弱,政治型公共空间退到了村落生活的边缘,逐渐在村民生活中隐退。与此同时,村庄的陌生化和电视、电话的普及,部分村落公共空间逐渐向村民的私人空间转化,公共空间不断萎缩,并且集中转移到乡间小店上来,使乡间小店成为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呈现单一化的趋势。村落公共生活则由改革初期的丰富多样变得单一而有限,公共生活不断衰退,且受不良文化的影响明显。

    总之,从建国后到现在,村落公共空间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经历了一个高峰之后,呈逐渐萎缩的趋势,而私人空间经历了最初的低潮后不断的发育和膨胀,公共生活不断向私人领域隐退。私人空间的膨胀对村落公共空间造成了一定的挤压,导致村落公共空间的萎缩和公共生活的衰退。

    5.2村落公共空间: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
    本文以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相关论述为理论背景,探讨了村落公共空间的变迁,与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相比,村落公共空间的概念无论是在内涵与外延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本研究的村落公共空间不如说是一种“中国式的‘平民公共领域’”(王玲,2007)。

    公共领域是哈贝马斯所开创的关于民主社会的定义,指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建立是以国家和社会的分离为前提的,建立在自由发表意见和相互平等对话的基础上,是政治权利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朱海龙,2005)。实际上,在哈贝马斯主要论述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中,公共领域是有边界的,并不是所有的民众都能自由地出入咖啡馆、沙龙、酒吧等公共场所参与讨论,工人、农民和“暴民”这些“没有独立地位”的男性和女性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中被摈除出去的(哈贝马斯,1999:7)。相反,在哈贝马斯着墨不多的“平民公共领域”中,其主体不仅包括“受过教育的阶层”,也包括没有受教育的“民众”(哈贝马斯,1999:2),更强调主体的大众性,所以 “平民公共领域”这个概念与中国村落公共空间的研究联系更加紧密,因为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基本上都是生活在农村里的村民,受教育程度都不高,村民自由进出村庄的各种公共场所,自由交谈。另一方面,哈贝马斯论述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由私人汇聚而成的公共领域无论是政治功能还是文化功能,对国家政治权力都有积极的批评和推进作用,这种作用被哈贝马斯认为是促进社会秩序稳定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失的,而当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发生国家与社会、公共与私人相互介入的结构转型后,这个领域的积极作用也就荡然无存。哈贝马斯提出的药方是:重建公共领域、寻求有效沟通,为人类找回失落的家园——生活世界(刘少杰,2007:290)。从中可以看出,哈贝马斯论述的公共领域更注重公共领域对民主政治和民主理论的功能,而在村落公共空间的研究中,村民所进行的主要是娱乐、休闲的活动,讨论的话题更多的是家庭琐事、村中社会新闻,对于村落政治和社会治理很少关心,中国乡村基层社会发展到今天,公共空间的政治意味依然不突出,甚至微乎其微(戴利朝,2008)。虽然国内众多研究中,将村落公共空间的与中国“市民社会”的孕育和发展联系起来,但是笔者认为在目前中国农村的现实状况下,与其将村落公共空间作为国家民主政治孕育和发展的基础,还不如把村落公共空间作为村民参与公共生活,满足村民的社会需求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载体,探讨村落公共空间对于乡村自身建设和治理的意义。

    5.3对新农村建设的启示:村落公共空间的重建
    村落公共空间是村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村落公共空间建设对于村庄的有序治理和满足村民公共生活的需求、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价值。村落公共空间是农民参与公共生活的重要平台,是村民日常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是要适应农村社会多元化所带来的半熟人社会化的变化,为农村提供可供有效消遣闲暇时间从而有效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公共空间(贺雪峰,2008:224)。

    村落公共空间的重建应当以村民为主体,并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资产阶级公众意识的形成是资产阶级公众领域形成的主观条件,而且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因为没有这种自觉的公众意识,资产阶级公众领域中的言语对话、信息交流、舆论沟通也就不可能发生,不仅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作用不能发挥,而且它也无法存在下去”(刘少杰,1999:308)。村落公共空间的建设也是如此,在中国农村目前的现状中,村落公共空间建设应当在在村民自治制度的范围内进行,由村委会和村民自愿参与到村落公共空间的建设中,村民有选择公共活动的形式、内容和场所的自由,所以在村落公共空间的重建过程中,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吸收村民的意见,尊重村民的选择。同时应当采取相关的措施激发村民的主人翁精神,让村民积极参与到村落公共空间的建设中。

    村落公共空间的建设应当重视农村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建设,村落公共空间的单一化和公共生活的衰退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村中公共休闲场所和设施的缺乏,乡间小店成为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是伴随着其他类型村落公共空间的消解和小店成为村落公共场所的情况而出现的,所以要重建村落公共空间,丰富村民的生活,一定要重视农村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建设,不能总是由私人场所来承担公共空间的功能,私人场所愿意被用作公共场所,是因为会给所有者带来经济上的利益,而一旦这种经济利益空间不复存在,这种场所能否作为公共空间依然存在很难判断。事实上,农村公共场所的修建,投资小,收益大,“修建一个篮球场,减少十个赌场”,这是一位村支书发出的由衷感慨。[1]

    村落空间的建设应当善于挖掘和利用农村优秀的乡土资源,乡土文化是生活在特定区域内的人们独特的精神创造和审美创造,是人们乡土情感和自豪感的凭借,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生命力,是人们用以表达喜、怒、哀、乐等思想感情的重要手段。在改革开放初期,乡村社会各种传统势力的复兴和回归,反映了村落多元公共空间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村民的社会需求,虽然有些公共活动是以糟粕的形式出现的。乡土文化贴近农民的生活,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应善于挖掘和利用乡土文化的优秀部分,来凝聚广大农民,培育多元的村落公共空间,满足村民多元化的需求。
        村落公共空间的建设应加强对村落公共生活的引导和组织,在当前的农村社会生活中,由于农民素质的局限和经济利益的追求,一些低俗文化利用村民的这种心理在农村横行无忌,地下“六合彩”的盛行就是一例明证。同时,中国农村是以地缘和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村民之间的往来十分频繁,个人在群体中的从众心理(李龙、毛亚昆、苏峰等,2008)加快了一些低俗和非法活动在农村的传播,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所以在农村公共空间的建设中一定要加强对农村公共生活的引导,引导农村从事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对于农村中出现的一些赌博等不良的想象,政府相关部分应当予以坚决的打击,维护农村公共生活的健康、有序地进行。

    5.4基本结论
    本文以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及国内村落公共空间的相关研究为背景,叙述了乡间小店作为村落公共空间的兴起、发展和兴盛的过程,并通过对乡间小店与其他类型公共空间关系的继承和融合来揭示村落公共空间整体的变迁轨迹,通过相关的描述和分析,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基本结论以供参考:

    (1)乡间小店已经成为湘北地区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从建国到现在大约60年村落的发展和变迁中,乡间小店作为村落公共空间的经历了兴起、发展到兴盛的过程,目前已成为湘北地区社区生活的中心;乡间小店成为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是在其他部分村落公共空间逐渐消解的过程中,对其他类型村落公共空间替代与融合的过程中实现的。

    (2)乡间小店的兴起与变迁跟村民收入的增加、村庄的陌生化等因素有关。每一个事物的发展和变迁都有自身的规律和逻辑,也会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乡间小店发展成村落公共空间的主体,主要原因是村民家庭收入增加,生活条件改善;集体劳动解体,村民闲暇时间增加;社会流动增加,在家务农人员大大减少;村庄的陌生化,以邻里为基础的社会性关系和交往逐步变少;乡间小店适应变化,满足了村民的社会需求。

    (3)村落公共空间的单一化和公共生活的衰退。在村落公共空间的变迁过程中,政治型公共空间从中心到边缘,神异型公共空间从兴盛到平稳,生活型公共空间从多元到单一,在村落公共空间的变迁过程中,乡间小店作为村落生活主体地位逐渐凸显出来,同时在这过程中可以分析出村落公共空间的单一化和公共生活衰退化的趋势。

    (4)新农村建设必须重视农村公共空间的重建。在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相关论述中,“平民公共领域”的概念比较适合用于中国农村公共空间的研究,中国式的“平民公共领域”更有利于中国村落公共空间研究的发展和进步。同时,重建村落公共空间,以村落公共空间作为载体,为村民提供参与公共生活的平台,可以更好地满足村民的社会需求,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引导农村文化向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

    5.5本研究的不足
    本研究通过调查,叙述了湘北地区上港村乡间小店作为村落公共空间的兴起和变迁的过程,并对村落公共空间的整体变迁做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本研究尚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以后研究中加以解决和改进。

    (1)本研究主要以访谈、参与观察和文献为主,通过访谈和参与观察,对上港村乡间小店的发展和村落公共空间的变迁有了基本的了解。本文主要考察乡村社会变迁的历史,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纵向的分析;但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本人对新中国成立后上港村相关的文献资料收集不足,以致于写作时有些口述资料无法从文本上得到证实,只能采取其他的方法来印证,可能会对本研究部分个案资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造成影响。另一方面,收集到的一些文献资料残缺不全,影响了相关讨论和研究的深入。

    (2)本文叙述和分析了从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到现在以上港村为代表的湘北地区村落公共空间的变迁,将近60年村落公共空间的变迁的历史,其内涵非常丰富,过程非常复杂,其中的曲折经历非我一篇短短的硕士论文能够叙述和分析清楚,所以本文只能以粗线条的方式勾勒出此地区的变迁,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历史的复杂性和真实性。同时由于本人对文字的驾驭水平和对材料的组织、整理水平有限,对乡间小店和其他类型公共空间变迁过程的叙述不够生动和清晰,影响了相关讨论和分析的进一步展开。

    (3)由于研究者自身知识储备不足、理论功底有限,本研究只是村落公共空间的变迁做了些描述,在运用公共空间相关理论的时候,有些力不从心,运用时不能很好将理论和个案材料有机融合,未能对相关理论的研究做进一步探讨,希望以后能够在这方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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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扳坨子”的赌博游戏,道具是麻将。参赌者从一副麻将中抽出1-9饼四套牌,外带4个一条,共计40张牌。参赌者共分为四方,其中一方为庄家,其余三方为参赌者自由组合,通过掷骰子决定某一方先起牌。每局每方取两张牌,用这两张牌显示的数字相加之和比大小,如果相加之和大于10,则按照超过10的数字计算,一个一条算半张牌,两张对儿牌为最大。麻将中的饼子,湖南的方言叫坨子,所以这种赌博游戏在当地称之为“扳坨子”。

    [1]正规的“六合彩”实际上是香港“六合彩”公司经营的商业性博彩项目,经港府注册批准,在全港发行。而在内地不少地区蔓延的地下“六合彩”,仅要求码民在1—49中选出一个数字,,如果符合当期香港“六合彩”开奖的特码,就可获得40倍于所押赌注的奖金。这样的外围博彩方式,在香港本地也是被禁止和打击的。一码定乾坤;1∶40的赔率—地下“六合彩”的显规则,就简单至此。49个数字,被人们赋予了形形色色的聚类依据和组合方式。比如不同的数字分属十二生肖中的不同动物,还比如按单双,按五行,按“红波”“、绿波”“、蓝波”划分,等等。每逢星期二、星期四及隔周星期六的晚上8时45分,就是香港六合彩开码的时间。各种渠道的传言让“信息不对称”的码民相信,特码是在摇奖前就已经定了的。他们把种种认为隐含特码的暗示信息,称为“玄机”。码书码报的主要内容就是分析“玄机”。在地下“六合彩”的实际运作中,至少有三种角色不可或缺:码民、写单者和庄家。写单者承担着类似于彩票投注站的作用,在很多集镇和农村,他们用一张复写纸写出一式两份的小纸条,如:" 38 ,200 ,2004 - 6 - 29”一表示买码者在2004年6月29日以200元赌注押38为当期特码。如果当期香港“六合彩’特码是38,则码民应获得8000元奖金,否则就意味着输掉了200元。写单者和码民各执一份,两个数字加上日期,就能构成交易凭据的全部。之后写单者联络上线庄家,转报手中的押注情况,同时从庄家那里抽取码金的10%作为酬劳。

     

     

  • 责任编辑: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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