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讲读书与写作的关系
李学文
毛泽东在读师范的时候于读书是下了很大功夫的。在与友人的信中也很讲到一些关于读书的事情。毛对读书可能和我们一般的有些不同。起初他大概是不自信的。可能是不够听老师的话,所做事情不够专一,“四面出击”了,还可能读的书不如别人的多,不如别人理解深刻,不如别人读的书高深。但后来的信似乎改变了既有的看法,认为自己的读书方法是对的。他主要讲了“言”的问题,即在读书的时候要不要写作。
有朋友说写作发议论“搅神费日”。毛泽东对此予以反驳并提出以下理由。
写作并不分散精神浪费时间,学问用了之后反而更能有所进步。他拿自己做例子,认为如果就那样不发议论整天读书的话,大概也只能“昏懵如前”,没什么出息。虽然“言多必失”,却可以知道自己失在何处,以利改正。总之大家应该多发议论,互相批评,这样不但在学问上,对国家也是大有好处的。
泽东的读书方法我看是比较不错的。可以破除那种读死书的坏风气,还可以乐观舆论,活泼环境,因而值得我辈效法。
但每人的情境不同,也不能一概而论吧。
2009.4.23
毛泽东十九岁论“法律信仰”
李学文
现在能读到的毛泽东最早的文章《商鞅徙木立信论》,是讨论法律问题的。非常有意思。毛泽东那时还在读高中,19岁的时候。大概此后不久他在选择专业的时候还考虑过法律,毛和我们的法律还是很有些渊源的。
毛泽东读到商鞅变法的时候,有感于彼时老百姓的"愚",政府的不易,觉得这样子很不好,并且还下了一个很武断的结论说,他知道为什么我们国家现在成这个样子了,全是因为国民的愚昧!毛泽东也有不成熟的时候。呵呵。
但泽东还是有反思的。也考虑到了良法恶法的问题。老百姓是不相信恶法的,怎么能够信仰恶法呢?
现在看来,如果把那时的毛泽东放到时下,恐怕是个不怎么高明的法学家。大概也就是说些广开民智,大力普法之类的话。或者还说要制定良好法律的极为正确的言论。没什么意思。
还可以讲毛泽东的彼时的法律观。泽东讲,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工具也。看,我们的法律到底还是有些用处的。不像后来他老人家对法律的不重视。但只是讲了这么一点。唉,泽东,多写点嘛,那样我就可以做一篇长文了。
还说些无关的话,1912年的时候大概和一个世纪后的今天差不多。人们普遍崇洋,泽东也不例外。毛在讲到国民愚弱不信仰法律的时候,还生拍被外国人知道了,会被人家耻笑。或许这是一种策略,不过从情感上,老李还是觉得很难接受。
看来,这个学校里的书呆子还是得到社会上去磨练磨练,要不大多都是奴才。
2009.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