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子:龚湾村里的贫富分化
很多人认为农村是一个很一致的概念,农民是一个相当抽象的整体。提到农村里的经济状况,很多人会觉得应该相差不大。但中国是一个大国,地域广大而差距明显,因此农村的实际情况实际上是相当复杂的。就经济状况而言,可以说是有富有贫,有好有坏;而且总体上表现为农村内部的因贫富分化而形成的阶层分化。取消农业税后,农业耕作有了可观的收入,一部分农民依靠自己的土地或进行传统耕种或进行家禽水产养殖就能够实现不错的收益;然而,有部分农民却由于家中田地较少而趋于贫困,更有的因为特殊情况如生病、配偶死亡、子女婚嫁、孩子读书等情况而陷入贫困。
2009年春节后,我们调研组深入湖北龚湾村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质性调研。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村庄里的贫富分化的是十分明显的。龚湾村是典型的农业村,以种植水稻为主,分田到户以来全村各户基本上靠种地为生。龚湾村又是典型的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型农村,虽然全村只有142户,常住人口500多人,但总共只有1000多亩地。这样一来,村里的地平均下来的两亩地只能算是每人有点口粮田了。从村里的土地承包合同记录来看,村里有地最多的不超过20亩,最少的不足一亩,平均每户7.52亩,平均每人1.96亩。虽然近几年来国家不断提高粮食的收购价格,实行种粮补贴,但相对于农资上涨、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大而言,一家人仅仅靠种田的收入是难以生活和发展下去的。[1] 也就是说,我们在考查村里的贫富情况时,土地因素是应该重点考查的基础因素,但我们也因关注更多的土地之外的因素,只有较为全面地考虑,才能提高调研的科学性。因此,我们将通过两个方面,即土地和土地之外的因素来分析讨论龚湾村里的贫富分化问题。
一、土地占有状况与农民静态贫富差距
龚湾村具有较强的开放性,不断有村民实现城镇化而离开村庄,外来村民则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进入村庄。另外还有不少家庭通过考学、外出务工、做生意而离开了村庄,这样一来整个村庄就表现出一定的流动性,即村里的人员状况是时常变动的,很难做到相当准确的精细测量。我们将以户籍在村为基础,同时参考土地承包合同记录及其它具体情况(如尚未落户的外来户),根据各户的土地经济收入状况和就业状况而不考虑诸多的其它原因来划分龚湾村的阶层状况。这样的一种划分主要是为了明确土地的占有状况及相关的其它收入对农民的贫富所产生的影响。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划分出只是单纯从经济收入的角度来看的,这样的贫富差距只是一种静态的并不是最终的结果。总体上看,全村可以分为五个阶层:外出经商阶层、半工半农阶层、小农兼业阶层、举家务工阶层、传统务农阶层。
1.外出经商阶层
外出经商阶层是指曾在村里生活但现在已长年在外经商与村庄已基本断绝了联系的农民。这些人早年便出去闯荡,现在都在外做起了不大不小的买卖,他们与土地基本上没有太多的关系,也不太关心的土地,属于已经基本上成功脱离了农村的群体。这些人单就经济状况而言无疑是村中的最好的阶层,在村里约占11%,他们是村里其它阶层羡慕的对象,甚至是村民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总体而言,外出经商阶层的年收入一般在3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至少有10万。龚湾村一组的邓水木,很早就在汉口卖米了,现在只是在村里还有户籍连房子都没有了。他已经定居武汉,除了过年是回来小住一下(住兄弟家),与村里基本上没有联系了。外出经商阶层是村里与土地关系最为淡漠的阶层,他们可以完全脱离土地,依靠自己的生意来满足对生活的需求,土地对他们已丧失了经济价值。
2.半工半农阶层
半工半农阶层,简单地说就是既在家种地又在外务工的阶层,其中“半工”一般以远距离务工为主。半工半农阶层一般都有10多亩地,种地收入一年可达一万多元,外出打工的收入一年可达2万多元,一年的总收入为3万多元。半工半农阶层的经济活动中心是在外务工,家里的田地则是在经济来源中居于次要地位。总体而言,这个阶层在龚湾村约占35%,在村里属于较为富裕的群体,基本上可以达到“小康”水平。属于这一阶层的家庭是典型的分离式家庭,一般是年轻夫妻在外务工,家中的田地则有家里的老人耕种,所谓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就主要存在于这一阶层之中。我们调查发现,龚湾村里40岁以下的人几乎全在外务工,这个年龄还在村里的要么是有病在身要么是受家中情况所困无法外出,村民说“年轻人是不会困在湾子里的,能出去的都出去了。”半工半农阶层与土地关系较为紧密,土地是他们重要的收入来源,是家庭经济的重要保障。虽然在外务工是这一阶层的最主要的收入,但由于在外务工存在着较大的危险,因此他们对土地依然存在较大的依赖性,笔者了解到村里有不少人愿意外出务工而还在村里的原因就是觉得外面有很多不太确定的因素,远没有在家瑞安稳。对于龚湾村里的半工半农阶层来说,在外务工虽的收入会比在家种田强很多,但毕竟不可能在外打一辈子工,这样家里的土地就成了他们最后回到村里的坚强保障。
3.小农兼业阶层
小农兼业阶层以从事农业为主,以在县城和镇上务工为兼业,对农村土地有着高度依赖。这个阶层一般有10多亩地(多的有17亩~20亩),种地收入一年可达一万多元,“兼业”的收入一万左右,[2] 一年的总收入为两万多元。小农兼业阶层在龚湾村约占17%,以种地为主要经济收入,在村附近从事兼业主要是迫于农业收入的不足而不得不游离于村庄和城镇之间以补充经济上的缺乏。那么为什么他们不选择外出务工呢?京山县是粮食主产区以种植水稻为主(国宝桥米即产自京山),这里的农村一年大概有5个月的农闲时间,如果用这些时间外出务工,可以有较为可观的收入,但正如前所说的,农民总觉得家瑞安稳,如果种地的收入足以满足基本的需求,他们是不太愿意外出的。我们注意到,小农兼业阶层一般都能靠种地收入维持生活,加上兼业不仅可以在家而且可以有不错的额外收入,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足够的动力外出务工了。
虽然现代化的浪潮在相当程度上构成了对农村传统社会的冲击,但现在的中国农村还是“半熟人社会”,人们还是习惯于熟悉的感觉。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小农兼业阶层表达出比半工半农阶层更多的土地需求,他们觉得在外面兼业时常要看人眼色,有了多点的土地就可以有更多的土地收入,这样就不需要时常在村子的周边“打零工”了。总体上讲,这个阶层是村庄里十分稳定的阶层,虽然在整个村里的结构比并不高,但从其特性上看,他们构成了农村了的主要常住人口,基本上一年都会住在村里,因而小农兼业阶层是农村社会重要构成。
4.举家务工阶层
这个阶层以外出务工为业,目前对农村土地已经没有依赖,他们属于村庄外的“流浪者”,基本切断了与土地的联系。这一阶层在龚湾村约占17%,一年的收入可以达到2万多。据我们了解到,举家务工阶层大多数在90年代农税负担很重时就将家里的地撂荒外出打工了。从现在的土地承包合同记录来看,这一阶层大多只是在二轮土地延包时由村里分了两亩口粮田,但现在的情况是,由于两亩地根本没有办法维持生计只能继续在外打工了,而“确权确地”时的那点地就只好转租给村里的人种了。[3] 调研的过程中我们意识到这一阶层在村里属于无法访到或难以访到的阶层,我们所收集的相关信息基本上是从村里的人打听到的。可以分析出的是,举家务工阶层虽然在城市里工作,构成了所谓的农民工群体。这些人在外的打工是无法保障自己能够成功离开农村的,土地是他们在无法外出打工后的依靠,但延包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将使他们长久地保持低度占有土地的状态。这一阶层在未来存在着强大的土地需求,可能是人地矛盾发生的主要阶层。
5.传统务农阶层
这一阶层的共同之处在于长期劳动生活在农村,既没有外出务工也没有农闲时在县里或是在镇上“打零工”,而仅仅是在村里依靠土地的种植收入或是利用土地发展养殖业(开水塘养鱼鸭、养猪)。传统务农阶层在龚湾村大约占20%,一年的收入由于此阶层内部的多样性而有所区别。总体上,这个阶层内部有三个既具有传统阶层的共性又具有自己个性的群体,具体情况况如下:
(1)单纯的耕地农民
这一群体可以说是单纯地在龚湾村务农,一年的收入几乎全靠种地所得,只是偶尔会有有农副产的收入(卖少量的鸡蛋、猪等)。他们几乎一整年都会待在村里,土地是他们全部的收入来源。龚湾村二组的张木舫,家里有10亩多地,一直在家里种地也没有时间在外出打零工,家里的房子刚刚被大雨冲毁,也没钱盖房子。从土地的收益来讲,单纯的种地是只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的,而且是在生活需求极为基本的情况下。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单纯的耕地农民对土地有着较大的需求,因为在收入如此单一的前提下土地的增多就意味着收入的提高。他们非常希望得到那些外出务工阶层的土地,但在农村这一般是不会成为现实。[4]
(2)养殖户
养殖户也是现今的农村较为常见的农民,很多村都有。龚维村有5户从事水产养殖,主要是养鸭、鱼和甲鱼。这些人的土地一般不多,一年种地的收入很少,而且种地的粮食一般不进行市场交易,主要的作为家里的口粮。养殖户的收入主要是靠开塘养殖,有的是养殖单一的品种,如龚湾村的张东生单养甲鱼;有的是综合养殖,如龚湾村的胡德,家里有7亩地,既养鱼又在鱼塘边喂猪,猪粪直接排在鱼塘里,这样即不污染环境又能肥水。养殖户的收益一般会因市场行情的变化而有较大的波动,风险较大。不过每年的收入一般都会比种地多,像胡德家一年的收入就可达6万多元,是村里的大户。养殖户们似乎与土地并没有太紧密的联系,只要有开展养殖的土地就可以,但从他们选择在家养殖的原因倒是可以体察到更多的东西。龚湾村的龚三官,家里有4口人,只有4亩多地,如果单靠种地明显不够生活,家里又有孩子的“牵绊”而无法外出务工,只好在由家里的兄弟龚爱官无偿送的两亩地上进行旱鸭的养殖,靠卖鸭蛋生活。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养殖户的职业转型,即由耕种农民到养殖农民,有主动的也有被动的,有发家致富的也有勉强过活的。
(3)老年人
总体上讲,农村里的老年人是极为弱势的群体,他们不可能有固定的退休金和养老金,所以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只能靠子女,子女孝顺还好,如四组的邓应中老人由于子女都在外工作养老不成问题,老人不仅住着子女出钱建的楼房,而且还办了个乡村书社;但大部分的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是很差的,因为子女自己的生存压力很大,他们也有自己的子女而且花费很大,这样就无力顾及自己年老的父母了。之所以将老年人归于单独的一个阶层是因为我们的调研是以户籍为主,所以尽管两代人同在一村但土地承包合同上实为两户。老年人由于年龄而基本丧失了劳动力,就算有较多的田地也无法耕种,很多老年人只好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无偿地送给自己的子女,子女只是每年给点口粮和生活必需品。而那些没有土地的老年人,只好自谋生路了,实在没办法就“就水就药就绳子了”(自杀)。[5]
二、各种原因的驱使下的动态贫富差距
从上节我们可以初步得出农村内部的贫富差距以及由这些贫富差距而形成的阶层分化状况,结合土地占有状况和就业状况来分析贫富分化是一种基础性的分析,能够十分清晰地划分出农村内部的阶层分化状况,也有利于研究农村土地制度的相关问题。但正如前言所指出的,上述的贫富差距只是考虑了相对较为静态的因素——土地收入和其他收入——而没有注意到农村社会里家庭支出和家庭结构的特殊性。例如在城市里,一个家庭的基本支出如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总体上讲是相差不大的,即使有较大的支出也不会危机生存,但我们把这些因素放置到农村里去就会发生很多不同的结果。如两个都属于小农兼业的家庭,一年的收入可能都是2万多元,但假如一家的子女在上大学而另一家的子女在家务农,这就意味着在以后的几年里一家会背负着沉重的教育负担而一家则因多了位劳动力而可以增加生产收入。这样的假设可能不太科学,但至少可以说明我们在考量农村的贫富差距及阶层分化问题时除了需要考虑收入方面的因素还要考虑支出及其他方面的因素,这样的一种补充性的分析有利于做到分析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当然由于生活的细微层面是十分复杂的,我们只希望通过较为突出的影响因素来完善上节的分析路径。据调研统计的信息,龚湾村里有15户因这些因素而趋向贫困的家庭,约占总户数的10%。下面我们将结合在龚湾村调研的信息来探讨动态的贫富差距及主要的决定因素。
1.疾病
刚来龚湾村调研时,我们的个队友(从未来过农村)看见农户在收棉杆便表示农村的人种田很锻炼身体,他们的身体应该会比较健康。但熟悉农村的人是知道,农民也是经常生病的,而且后果很多都很严重,原因就在于生病时觉得没什么,“过几天就会好的”是他们普遍的想法,到出问题时往往就会很难医治了,所以农村里因获疾而难以医治最终丧失劳动力的人往往会成为家里的长期负担或成为长期的纯消费成员。
农村里的任何人有疾病都会显著地成为家中的负担,至少是医疗上的负担,从家庭成员来讲,青壮年生病就会影响到种田的生产率进而减少种田的收入,如果是半工半农阶层和小农兼业阶层,则还会使其损失务工或兼业的收入。龚湾村一组的邓友成,在几年前得了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加上身体不好,这样就基本丧失了劳动力而成为家里的负担。原本在武汉卖米的妻子被迫返回家中(子女在外务工),家里的10亩地只能有他的妻子耕种,家中主要劳动力的丧失使属于半工半农阶层的家庭陷入了贫困之中;年幼的子女生病不仅要支出医疗费用,而且会牵绊父母外出增加额外的收入;家中的老年人生病了则会增加家中的养老负担,这是一般逻辑的假设,虽然在现实中是存在的;但在龚湾村里较为普遍的是老年人生病后不久就会非正常地死亡,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家里的医疗负担和养老负担,还可以使老人的子女在农村的白喜事中获得一笔可观的喜钱收入。老年人这一方面可能出现了非常态现象,但总体上,家庭成员的疾病会直接影响到各个阶层的经济收入进而导致各阶层在贫富差距差距上的流动,因为这些阶层的贫困可以说是绝对性的,即使有再多的土地也难以增收,甚至会被迫将无力耕种的土地流转出去。
2.家庭劳动力死亡
家庭劳动力死亡这一因素和疾病因素有很大程度上的类似,在一般意义上是可以归入上小节的,但由于龚湾村里村民远远高于自杀率其他地方而成为显著的因素,所以有必要进行单独的分类。劳动力的死亡对于以小农生产为主的农村家庭来说是混灭性的打击,这意味着长期的收入减产,除非家庭能通过另娶或另嫁而补充新的成员来恢复原先的生产水平,但这在农村一般不太可能。另外,家里劳动力的死亡还会限制其他劳动力的生产行为,半工半农阶层可能会放弃城市的务工收入而退回到村庄中,小农兼业阶层则可能会因减少兼业的时间和缩小兼业的范围而损失部分兼业收入。龚湾村的龚爱官,原本在京山上班,07年由于妻子患癌症而被迫回家照顾,08年妻子病逝使他只好留在家中照顾子女,先在女儿在县里读书成为家里最大的开支,加上儿子外出务工的失败使仅有的10亩地成为家里的全部生存保障。另外,龚湾村唐全华的病逝给家庭的打击也是如此。
3子女婚嫁
在龚湾村,我们发现很多阶层会因为儿子的结婚而陷入贫困,即使家境不错的也无法避免;相反的是不少阶层因为女儿的出嫁减轻了养育的负担而使家庭情况好转起来。龚湾村的张运关,两个儿子在两年内相继成婚,为了给大儿子娶媳妇,张运关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为大儿子建了新房。我们去他家访问时,他家的房子已经被几天的雨水冲垮了,他说现在小儿子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只能暂住在老大家,他“都快愁死了”。现在农村是“没房媳妇不肯来”,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家庭的负担。同样是龚湾村的邓先成,有三个女儿都已出嫁,家里基本上没了负担,只靠种地就能生活的很好。但从长期来看,儿子的结婚会增加家庭的成员特别是劳动力,这样在无形之中有利于家庭发展生产,而因女儿出嫁减轻负担的阶层在以后会出现养老难的问题。
4.子女教育负担
城市里的孩子一般都会读书,但在农村就不一定了。龚湾村里很多人高中毕业就外出打工了,只有少数会读大学。这样有教育负担的家庭就会陷入贫困,而在外打工的反而可以为家里挣得相当可观的收入,这样即使是同一阶层也会因此而拉开贫富的差距。龚湾村的贺忠才,妻子平时在家种地,丈夫在武汉做苦工,一年一万多,家里两个孩子读书,一个上高中,一个上大学。现在为了供子女读书,他们家里只有最基本的生活用品,可谓一贫如洗。子女教育负担沉重的家庭在短期内会陷入贫困,但几年后就会随着子女的参加工作得到一定的好转。而那些子女初中或高中毕业就外出打工的家庭,可能会随着就业难度的加大而回到农村,成为失业的农民工。
5.失业后土地保障的空白
举家务工阶层外出务工的主要原因是家里只有基本的两亩口粮田,他们可能在短期内不会有太多的生存危机,但从根本上讲他们是缺乏基本的土地社会保障的,他们实际上是处于生存底线之下的阶层。特别是受经济危机的影响,龚湾村里大多在广东务工的举家务工阶层的生存状况正受着严峻的考验,我们调研时大部分的举家务工阶层都已怕不好找工而提前出去了,虽然他们出去所遇到的情况是我们难以预测的,但从总体上看他们中的一部分会找到工作但工资会下降而一不会可能会找不到工作。如果他们最终回到龚湾村,那人多地少的矛盾将会激化,后果则是因贫困而导致的村庄不稳定和社会秩序遭破坏。
三、两层贫富分化的统一
从以上两节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里的两种贫富分化,一种是直接与土地因素及其他因素相关的的收入贫富,这是农村最为基础性的贫富层次,也是现行农村政策最为关注的贫富分化。从中央的政策来看,重点的就是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农业收入,只有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一系列问题,才能确保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这种按收入划分的贫富状况的社会学表现就是前述的五个阶层的划分,即外出经商阶层、半工半农阶层、小农兼业阶层、举家务工阶层、传统务农阶层。单从收入上面分析,这五个阶层的贫富状况是由高到低的,虽然传统务农阶层中的养殖户有的是村里的大户,但考虑到数量的稀少应归入这一阶层,而且养殖户所占的结构比不会影响到传统阶层在整个村庄内的地位。
另一种贫富分化就是收入之外的贫富分化,主要表现为短期和长期的家庭支出,这里就涉及到农村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问题,这些因素作为农村社会的动态因素始终在影响静态的农村贫富分化:疾病的影响可以使半工半农阶层转变成传统阶层而陷于贫困,家庭劳动力的死亡会使小农兼业阶层在长期损失额外收入的同时因忙于应付生活而外债缠身,子女婚嫁及教育的负担则会时传统务农阶层在原本勉强度日的困境下体会到生活围城的重重包围……所以我们在看待农村的贫富差距及阶层分化问题时应该透过表面的遮障而探寻内部的学理本质,这样我们才能将中国的农村社会看得更加清晰和透彻。最后要说的是,农村的这些问题都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课题,只有认识清了并解决好了这些问题才能使中国的9亿农民真正走向“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
[1] 如京山县的粮食收购价格1997年是0.72~0.73元每斤,2008年是0.83~0.86元每斤,最高时为0.92元每斤,总体上粮价增长了20%~30%。而从1997年到2008年农资的价格缺上涨了2`3倍。
[2] 兼业的收入与前述的半工半农阶层的在外务工的收入是有较大差别的。只要农民没有特殊的技术,在外务工的农民的收入不会有太大的差别;但在家里兼业则会因人而异:龚湾村三组的龚火燃家里有10亩地,但由于没有手艺只能在农闲时到镇上的加工厂里搬东西,收入较少;而龚湾村二组的李波,自己有手艺会做泥瓦活,这在农村的建房用工属于“大工”,每天80元,因此在农闲时完全可以赚近万元。
[3] 农村里土地转租出去的对象一般是本家的亲戚或是关系较好的(相与好的),租金一般是每亩100元,转租出去土地所得到的国家种粮补贴——每亩100元——一般由出租者得到,即转租一亩土地一年可以收入200元左右。
[4] 农村里的土地流转一般是发生在本家亲戚和关系很好的人之间,基本不会公开地进行市场化交易。
[5] 居我们了解到,龚湾村老人的自杀率很高,70年代时就有几十人自杀,近两年就有3、4个自杀。老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病痛难忍又没钱医治、子女对老人态度差动辄打骂老人想不通、婆媳关系紧张,村干部说实在是没办法,各家的负担都比较重无力顾及老人,“国家越是不给钱(补贴),子女越是不孝顺;国家越给钱(补贴),子女越是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