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路雄:黑龙江农机合作社评析
农机合作社与耕地的规模经营是互为条件的,所以在这里对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作一些研究。黑龙江省是全国农机合作社发展最早,而且最有特色的地方,在研究黑龙江农机合作社的同时也看到了全国其他地区农机合作社发展的一些情况。在简要介绍情况后,本文要对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做一些评论。
一、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过程
2003年初,黑龙江省决定由政府作为主要出资人,在海伦、克山、富锦、呼兰四个县建立18个农机作业合作社。对于每个合作社,由政府补贴价值100万元的农业机械,并由合作社所在村负责建农机维护场库棚[1]。2004年该省将再组建50个农机作业合作社。在原来的克山、海伦、富锦3个试点县(市)各增加5个;另选7个县(市),每个县(市)5个试点。省政府对每个试点还是投入100万元,用于农机装备购置;村集体、农机大户和其它个人投资总额不低于40万元,用于场库棚建设;农民入股每亩出资底价5元,不设上限[2]。
2005年,国家和黑龙江省投资5700万元,在黑龙江省组建99个农机作业合作社[3]。2006年省政府计划财政投入5500万元,组建200个农机作业合作社。2006年春该省农机合作社总数已达349个,其中新建社81个,包括:已投入使用的49个农机合作社(黑河市的44个和讷河市的5个),另外32个合作社经过招投标,分别落户在全省各地的28个大豆种植村和青贮玉米种植村[4]。2007年,黑龙江省共投资3.67亿元(包括财政和个人投资),新组建345个农机作业合作社。2007年底,全省农机作业合作社总量已经达到803个。
2008年,黑龙江省将再组建250个农机作业合作社,并选择部分县(市)作为现代化农业试点[5]。在2008年任务完成后,全省农机合作社将超过1000个,实现每个乡拥有一个农机合作社的目标[6]。
黑龙江省从2004年开始,就实行了通过招标组建农机合作社的办法。2007年全省有277个村参与竞标,最后有196个村中标。其中最高竞标金额高达67万元。由于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愈来愈高。中标村投入的资金已由2004年的41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近70万元。而国家财政的投资越来越少,由2003年、2004年的每个合作社政府投资100万元,到2005年平均每个社政府投资为57.6万元,2006年为27.5万元。2003年试点政府投资与群众投资的比重是:63:37[7],以后几年中政府投资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按照2007年招标方案,每个合作社农机装备总投资规模为100万元,其中每个竞标村自筹资金不低于35万元,其余部分由省财政投资补足。
中标的作物区则由早期的大豆和青贮玉米,发展到现在的玉米、大豆、水稻和青贮玉米等多种类型。招标方案还对竞标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了规定,鼓励其实行土地连片种植,要求连片面积5000亩以上,每个地块连片面积不少于300亩;竞标村耕地面积必须在2万亩以上,其中水稻产区水稻种植面积在6000亩以上,玉米产区玉米种植面积在8000亩以上,大豆产区大豆种植面积在8000亩以上。竞标村及其周边相邻的村,落实同类作物面积相对集中,能够保证大型农业机械台均作业量在8000标亩以上[8]。
据统计,自2004年国家实施农机补贴政策以来,黑龙江省落实国家和省级补贴六亿七千多万元,引导农民自筹资金七亿五千万元进行农机更新,但在组建农机合作社中主要以省财政补贴为主[9]。
二、农机合作社的组织形式
2003年试点的农机合作社都统一实行以村为基础的股份制:18个农机合作社总股本金为2851.4万元,平均每个合作社股本金为158万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800万元,占总股本金的63%,这部分资金量化到田亩,折股到农户,作为农民股;农户按亩入股,总投入104.4万元,占总股本金的3.7%;村集体投入797万元,占总股本金的28%,作为集体股;有机户投入70万元,其它社会投资80万元,占总股本金的5.3%,分别折算为个人股[10]。这种组织形式有股份制的特点,但在国家投入算作本村社员股后,在每个农机合作社中,集体投资和农民以土地投入的股金占了94.7%,其他个人股只占5.3%。而且,这些以村为单位组建的农机合作社首先是为村内农民提供农机服务,同时也可以为外村的农户和单位代耕,从18个合作社2003年的作业收入来看,有近1/3的收入来自于本村以外的跨区域作业[11]。因此,这种组织形式应该是比较典型的农民自我服务的合作社组织。
在发展过程中,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基本上都坚持了以村为单位组建,以对内服务为基础的原则。
例一、海伦市东林乡东方红村是第一批农机合作社之一[12],该村有耕地18500亩,农户560户。2003年初,经过支部会议研究和群众讨论,东方红村创建了农机作业合作社。合作社以原农机队为依托,把国家拨给村里价值100万元的农机按入股土地总数进行折算,一亩土地算作一股,农户拿土地入股参加合作社。
在生产中,合作社实行“六统一分”管理制度:统一整地、统一购进化肥等生产资料、统一耕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统一销售、按股分红。农机合作社与农产品收购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按订单安排种植计划,包销农产品。在财务核算方面,合作社把耕作中各种生产资料的投资计入成本,秋后卖粮一并扣除,收益部分按股分红。在农机服务队自身管理上,实行单车核算,按亩计酬,农机队挣作业机耕费,其微利部分作为集体积累,以备日后设备大修、更新之用。
例二、哈尔滨五常市杜家镇永联村[13],这是全省第一个水田农机作业合作社,也是全省唯一集体经营农机20多年的集体经济组织。1983年,实行联产承包分户经营后,刚刚接任的村干部李军和李忱商量,借1.8万元,买了“长春40”拖拉机。到1990年,永联村机耕队淘汰“长春40”,买了两台“莫特兹60”,农机马力增加了两倍。1994年,镇里将两台“莫特兹80”划给永联村。杜家镇半数土地由永联机耕队作业,作业费实行内外有别。别的村每亩收30元,永联村只收一半儿。
2004年,省、市农机部门负责人发现永联村集体经营农机是全省唯一仅存的果实时,毅然拍板向永联村投资100万元农机具,组建了全省第一个水田农机作业合作社。村机耕队折价50余万元,入股农机作业合作社,占总股份的30%。李军说:“村集体绝对控股农机合作社,就是要保证为村民服务的宗旨永不变。” 两年来,集体股还在增值。去年,农机合作社赢利9万元,集体股分红3万元。
例三、鸡西市太平村农机专业合作社[14]。该农机合作社,拥有东方红1002推土机1台,东方红804拖拉机3台,迪尔3316收割机1台,配套农具4套。在管理模式上也采取“六统一分”,各个生产环节,包括购进种子化肥、田间除草、播种、镇压、喷药、中耕、收获、整地等均由合作社负责。农机合作社以服务本村为主,辐射周边农场和邻村,合作社从本村农民手中租土地10000亩,由合作社统一耕种,与附近的太平农场签订了代耕作业合同12000亩。合作社对本村农户采取降价服务的方式。
例四、安达市丰桥农机合作社[15]。这是一个以乡镇为基础组建的跨村的农机合作社。2004年底,丰桥农机合作社由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立项,2005年3月正式开始运行。农业综合开发部门投入资金200万元,镇政府投入现金和实物折资67万元。合作社首批入股农民212户,入股土地5000亩。目前,入股农民增加到347户,入股土地增加到8300亩。合作社总股本为526万元,其中:国有股20万元,占总资本的3.8%,来源于财政投资的10%;集体股67万元,占总资本的12.8%,来源于镇政府投入的资金和实物折资;个人股439万元,占总股本的83.4%,来源于土地折股249万元,社会自然人入股10万元,财政投资80%量化给农民的180万元。合作社的可分配利润按股分红,当年兑现。
在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各地都发展了一批农机合作社,但其中以村为单位组建,以对内服务为基础的农机合作社很少,笔者在网上搜索到的只有吉林敦化市官地镇大荒地村农机化生产合作社[16],河北青县金牛镇大勃留村勃翔农机合作社,他们在内部也实行“六统一分”的生产模式:即统一品种、统一定购生产资料、统一整地、统一播种、统一收割、统一销售,分户管理和收益[17]。
但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机合作社是农机手(农机所有者)的组织,实行对外服务。如:
例五、甘肃张掖明永乡农机合作社[18]成立于2006年4月,是由明永乡农机站联合本乡17户农机大户、农机站加油站、农机站配件销售网点、农机站修理网点成立的农机化服务组织。合作社主要业务是组织协调好合作社农机具为农户开展好各项农机作业及跨区作业提供配件供应、油料供应、农机维修等服务。合作社与农户(或生产单位)签订代耕合同,合作社理事制订代耕计划,统筹调度机具对农户或生产企业的承包土地开展作业。
例六、江苏省溧阳市溧城海清农机专业合作社[19]。2008年3月,由江海清的发起,蒋店村8位种粮大户成立了海清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注册资金160万元,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50台套,办公及机库用房1200平方米,为农户提供耕耙、栽种、植保、收割等一条龙式农机服务。短短几天,合作社成员由成立初的8人迅速发展到32人。海清农机专业合作社已与7800个农户签定土地耕翻、育秧、栽插、农机作业服务合同,合同面积1.2万亩,水稻、三麦机收作业面积1万亩,作业区域覆盖上黄、埭头、上兴、社渚、溧城5个镇,并在社渚镇设立了合作分社,预计今年合作社的农机作业收入将达320万元。
例七、奉化市国发农机专业合作社[20]。这是奉化市第一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经工商注册登记该社于2006年3月27日正式成立。合作社拥有社员7人、注册资金7万元,拥有各类农机40台套,包括洋马高速插秧机4台、久保田高档联合收割机2台、25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16台、旋耕机18台。合作社的农业作业涵盖机耕、机插、机收等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2006年合作社为宁波各县市区机耕服务面积达10300亩,机插面积达453.8亩,机收面积达1300亩,作业收入达79万元。从2007开始,国发农机合作社在已承包570亩土地的基础上,准备再向社会返租1200亩的土地,开拓现代式庄园经营模式。
三、农机合作社的经济优势
从黑龙江农机合作社的资料中可以看出农机合作社的经济优势:
1、收费低。农机合作社收费较低,一方面是对社员收费低,另一方面是比小型机械作业成本低所以收费低。绥化市北林区太平川镇胜利村农机作业合作社仅大豆亩均收费就比其他雇佣的农机至少优惠4元,为本村五保户、特困户作业提供赊欠等优惠[21]。2003年,海伦市东林乡东方红村陈志厚家共有耕地65亩,其中40亩入股到合作社,另外25亩由自己耕种,两片地有明显的差异。合作社用大机械作业,每亩地10元机耕费,散种地用小四轮耕作,不但土壤深翻不足,每亩地竟折合14.6元,机耕费每亩差4.6元[22]。
2、农机合作社使农作物增产增收。农机合作社增产增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采用大型机械联合作业,整地标准提高,解决了小型农机具存在的农田作业重复、耕层深度不够、土地板结、土壤通气性差、效率低、投入大、产量少的弊端,使土壤结构疏松、通气性好、防旱排涝能力得到增强[23]。二是过去用小型农机具达不到精量播种,而现在通过采用气力式精密播种,种子均匀度非常精确,出苗率高,使粮食品质平均提高一个等级;采用低茬收割,比人工收割降低损失10%,提高了产量[24]。
3、连片作业,形成规模效益。一方面是农机的规模化作业提高了经济效益。绥化市北林区太平川镇胜利村农机作业合作社实行大机械的连片作业,减少了机车作业的空运转,生产效率提高了18%,耗油量减小了10%,合作社仅节约油料就达5万余元,从而实现农机手与农户的“双赢”[25]。黑龙江省对2003年第一批18个农机合作社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时发现,由于实行连片作业,机车作业空运转减少,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油耗量降低了,平均每亩收费比过去下降了2 4元,为农民节约机耕费共计126.6万元。18个农机合作社所在村的农户,每户按30亩耕地计算,分红收益和减少机耕费支出这两项,每户可直接受益160--200元[26]。
另一方面,由于连片种植的规模大,可以向客户提供品质统一的高质量农产品,并实行订单农业,大大提高了产品的出售价格。哈尔滨市沈八村大用农机作业合作社看准绿色杂粮的价格是一般细粮的两倍以上,而且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价格更高的商机。在完成了绿色杂粮的生产认证及市场开拓,取得了绿色食品使用资格,并在北京、天津等地建立了市场销售网点后。农机作业合作社租种农民耕地定出每亩耕地年租金400元、每斤玉米收购价0.65元,分别比市场价格高出一倍和0.15元。这样的收益是由于实行规模经营并提高了产品质量得到的[27]。
4、节省社员的资金支出。还是哈尔滨市沈八村大用农机作业合作社,由于是批量进货,其购进的种、肥价格便宜,社员一亩地可节省30元;合作社给社员进行农机作业,每亩地优惠8元;社员不用筹备春耕物资,每亩地又可节省贷款利息10来元。这几项成本一核计,社员每亩地又等于多挣50元[28]。
5、解放了农业劳动力。由于农机合作社对社员的土地实行了全盘机械化耕作,对非社员实行代耕,使得农业劳动力大幅度得到解放,许多原来的农业劳动力可以外出打工,拓展了就业门路,大大提高了农户的收入。哈尔滨市2006年一年共有30万亩土地实现了由农机社承包、机械化耕作,1.6万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人均增收4000多元[29]。到2007年,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成立了21个农机作业合作社,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达2535人,使农民年增加收入近千万元[30]。2006年按转移劳动力人均年收入按5000元计,黑龙江全省农机合作社转移劳动力5万人,年劳动力转移创收达到2.5亿元[31]。
以村为单位建立的农机合作社,具有以上5种经济优势,而对外服务的农机合作社只具有使用大型农机和解放劳动力两项优势。
四、一些需要讨论的问题
1、农机合作社内耕地权属情况。
从海伦市东林乡东方红村农机合作社[32]、哈尔滨市沈八村大用农机作业合作社[33]、安达市在升平镇保田村丰桥农机合作社[34]等事例中可以看出那些以村为单位建立的农机合作社的土地权属情况。
第一、农机合作社的社员都还享有耕地承包权。所谓农户入股合作社的土地,实际上有不少合作社是租用的,租金普遍是200元/亩,另外还有股金分红。安达市升平镇保田村丰桥农机合作社除了每亩给保底收入150元外,2005年每亩分红50块,2006年每亩分红55块,而哈尔滨市沈八村大用农机作业合作社每亩耕地年租金400元。
第二、从实例中可以看出,有些村社员只是拿出一部分耕地入股,如海伦市东林乡东方红村陈志厚家共有耕地65亩,其中40亩入股到合作社,另外25亩由自己耕种。入股合作社的耕地实行“六统一分”,从种到收,所有的作业环节都由合作社统一组织操作,农户的入股地块,实际上只是保留了一种收益权,入股合作社的地块实行了“确权不确地”。这些入股的耕地是连片耕作、实现了完全的规模经营。2006年黑龙江全省农机合作社实行规模经营面积达到200多万亩,平均每个农机合作社实现规模经营面积在5000亩左右[35]。
另外,有些村对承包地也作了一些调整,以利于土地连片。如佳木斯市2003——2007年先后共组建农机作业合作社38个[36],合作社通过内部合理调换土地,实现了土地连片种植,有效解决了大机械与小地块之间的矛盾,农户耕地由平均每户7块地调整到3块地[37],合作社机车作业在100亩以上的连片作业占总作业量的80%,每个合作社都有连片作业在1000亩以上的地块[38]。
由农机合作社代耕的土地,由于难于实现连片耕作,只是实现了机械耕作,其中有的环节具有规模效益,但还不是全盘的规模经营。
2、怎样看待农机合作社内部的经济关系。
农机合作社农户以土地入股,由于合作社实行六统一,实际上社员不用投入任何劳动就可以分享收益。正因为如此,农机合作社的纯收益很低。2007年绥化市北林区有21个农机作业合作社,完成标准化作业面积34.6万亩,纯收入33.9万元[39],平均每亩作业纯收入为1元。
这种状况的形成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现行制度阻碍了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虽然村里的一部分劳动力到社会上打工,但他们的户口还在村里,身份还是本村农民,这些人没有实现身份的转换。这与其就业状况可能不稳定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城乡隔离的制度,造成农民城市化的困难,尤其在社保、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难于与城市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这种制度制约着农民放弃土地承包权。
第二个原因是,30年承包期政策可以使农民以承包权来分享土地的收益。在农机合作社内,农户的受益权不再与具体地块相连,其受益权被虚拟化。但按照法律,社员只要不在设区的城市落户,就可以一直享有此权利。
从这个意义上看,以村为单位组织的农机合作社是一种带福利性的合作组织。只要是入股社员就可以以入股权分享收益权,而不用付出劳动。
在农机合作社中,收益实际上是那些农机操作手操作各种农机具所创造的。但农机手是纯粹的打工者。农机手的收入有两个参照系,一是社会上的其他农机手,二是进城打工者的收入。与美国等国家的大型家庭农场的农场主相比,中国的农机手不是土地的所有者或占有者,他们是挣工资的雇工。从长远看,这将限制着农机手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的发挥。从这种意义上讲,一些家庭经营的规模较小的机械化农场可能更好一些。但是,使用小型机械会使规模效益大打折扣,从经济效益的全面比较中,那种经营方式效益更好,还不好讲。
这种以村为单位的农机合作社,与集体统一经营的机械化农场也很不相同。在集体统一经营的机械化农场,其他社员基本上都进入集体企业就业,所以他们可以放弃土地的承包权,农场的收益除了上交集体,不用直接分给社员。
通过以上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到,以村为单位的农机合作社的内部关系极具中国特色。它反映了在人多地少、劳动力转移慢和人口城市化速度受限制条件下,一种实现土地规模效益的方式。这种方式的产生和存在与国家大规模补贴农机是分不开的。当然由于黑龙江人少地多,具有实现机械化规模经营的优势,这也是重要条件之一。
3、服务型农机合作社与农民的经济关系。
在全国其他地区的农机合作社基本上都是服务型农机合作社。就其性质看,这种农机合作社与个体农机大户基本上一样,产权都属于私人。他们为其他农户实行代耕。这种农机合作社与农户的关系很简单,农户只是按市场价格付给其各种不同环节的作业费即可。土地的全部受益如何与农机合作社无关。在粮食价格较高、地租较低的情况下,有些农机合作社也会租进土地,经营自己的种植农场。如浙江奉化市国发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打算在已承包570亩土地的基础上,再向社会返租1200亩土地自己经营。
在美国,一般的大农户,其耕种的土地都是既有自己所有的,也租用一部分土地。全部把土地买来归自己所有成本太高,占用资金太多。我查看了一些统计资料,美国农户的土地租金一般都实行分成制,地租一般占收入的20%左右。一般家庭农场自己拥有的土地与租用土地的比例是由粮食价格所决定的,粮价高、利润高,就可以多租一些土地。粮价低,就少租用一些地。
中国的农机大户,由于自己拥有的土地太少,如果大量租地,成本太高,农场是很难维持生存的。所以在中国,由农机大户向种植大户发展的机会太少。
服务型农机合作社最大的功绩在于,可以解放农业劳动力,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所以他的发展取决于兼业农民非农收入的水平,及其支付能力。中国的农机大户和服务型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就是依靠中国农民兼业的普遍化。可以说,专业的农机大户和服务型农机合作社是与中国农业兼业化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的农机大户和服务型农机合作社反映了中国的特色。
结论:通过对两种农机合作社的分析,可以看到,在中国目前的制度条件下,城乡分割制度和耕地长期承包制度共同制约着耕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在日本只有土地私有制制约着耕地规模的扩大,但农民城市化是没有制度障碍的,因此在中国实现耕地规模经营更加困难。这就使得机械化规模化家庭农场的发展机会太少。正是在这种条件下,两种农机合作社应运而生,一方面适应了解放农业劳动力的需要,另一方面适应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规模效益需要。对这两种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方式,我们应该肯定其合理性,但也应在各种对比中看到其局限性。
(5月下旬)
[1]解读“一号文件” 黑龙江:农机合作社铺平富民路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2004-4-16
[2]解读“一号文件” 黑龙江:农机合作社铺平富民路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2004-4-16
[3]黑龙江省将组建99个农机合作社XINHUANET.com2005年03月22日
[4]黑龙江省推进农机作业标准化 新建81个农机合作社中国农业网 2006-6-8 9:46:43 信息来源:黑龙江日报
[5]黑龙江农机化发展目标确定 再组建250个农机合作社chinaneast.gov.cn 2008年03月17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6]今年黑龙江农机补贴创新高 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2008年3月3日
[7]解读“一号文件” 黑龙江:农机合作社铺平富民路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2004-4-16
[8]全省农机合作社已达654个 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2007-4-9
[9]今年黑龙江农机补贴创新高 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2008年3月3日
[10]解读“一号文件” 黑龙江:农机合作社铺平富民路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2004-4-16
[11]规模化经营 机械化生产——黑龙江省创立农机作业合作社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启示 肇东市太平乡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网站
[12]规模化经营 机械化生产——黑龙江省创立农机作业合作社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启示 肇东市太平乡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网站
[13]黑龙江:首家水稻农机合作社扎根永联村 东北网--黑龙江日报2007-5-29
[14]太平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双赢 鸡西新闻网 2008-05-08
[15]黑龙江农业综合开发探索扶持农机合作社新模式 新华网哈尔滨7月18日电(记者韩洁)
[16]吉林:农机合作的“主角”效应 中国农业信息网2008-05-07 11:05作者:孙彦君 徐峰 马粼 于宁来源:吉林日报
[17]全力开创农机合作社建设工作新局面--人民网2007年12月07日
[18]张掖市明永乡农机合作社 2007-8-16 张掖市信息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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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解读“一号文件” 黑龙江:农机合作社铺平富民路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200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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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解读“一号文件” 黑龙江:农机合作社铺平富民路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2004-4-16
[27]一样的玉米咋能增收200多元呢 2008-01-15 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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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黑龙江哈尔滨市农机合作社让1.6万农民离土创收 中国农业信息网200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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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规模化经营 机械化生产——黑龙江省创立农机作业合作社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启示 肇东市太平乡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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