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寻找一条切合中国自身实际但又可行的道路来解决日益严峻的“三农问题”,是所有思考中国命运者必须回答的一道难题,而农村基层政权则是这道难题的核心所在。因为从外部而言,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NGO,都必须通过农村基层政权才能进入农村,就内部关系来讲大多数农民终其一生面对的始终是村长、村支书这类基层干部。值此之故,我和几个受了正规高等教育后回到农村的曾经或者还在农村做“泥腿子干部”的同学聊了聊,记录下了他们自己或者他们身边的同事是如何在农村“当干部”的一些事例,并在此基础稍作申述阐明自己对于农村基层政权未来前景的看法,希望借此能够扩大对于“三农”的认识。
首先从G县的几个敬老院说起,敬老院作为地方财政和国家财政双重承担的福利机构,按照国家要求是要做到每个乡∕每个镇都要建一个敬老院。根据规定,农村的鳏寡孤独者在经过村民委员会——乡政府——镇政府三级审核后就可以入住,敬老院每个月都会发给每位老人100元的零花钱。敬老院解决了部分老人的赡养问题,这是我和同学都觉得值得肯定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敬老院在具体运作各种事务时不可避免的两面性,好的来讲,例如我有位同学提到他所在镇有一位30岁左右丧失了劳动能力的人也住进了敬老院内,住了好几年了。坏的一面呢?这位同学还提到有位村支书兼任了所在乡敬老院院长一职,他克扣伙食费中饱私囊,因此里面的老人吃得很差。不过,在发送老人零花钱方面,由于内外监督体制的存在和涉及金额的数目较大,没有人敢于克扣。
敬老院解决的只是是农村孤寡老人的赡养问题,而对于有子嗣的老人,他们依靠的对象只能是自己的子女。我曾经把武汉农村存在的年轻一代放弃对于老人的赡养义务,促成老人“非正常死亡”的现象和同学聊过——如同王昱娟觉得在陕西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那样——他们都斩钉截铁地说这种情况在他们所在的农村不会出现,他们说基本的人伦孝道不仅在农民观念,在他们这些基层干部之间也是得到认同和支持的,他们也不允许这种现象的存在和蔓延。我同学说村干部是有权威的,他们可以充分介入到家庭事务中,特别是涉及到赡养问题。如果村民拒绝村干部介入处理此类问题,他们就会充分运用手中权力来保证老人赡养问题的解决。我问道有哪些手段他们会采用,他们举例说不同意农民的伐木申请,在孩子户口问题上磨蹭处理等等,如果严重的就直接取消该农户所能享受到的各种农业政策优惠。虽然我不完全相信同学讲得他们所在的地方不会出现放弃赡养老人现象的说法,但我就想对比他们的说法提问,武汉农村“非正常死亡”现象的大量存在,除了年轻一代形成了不再养老的观念以外,是否还有农村基层政权领导放弃对于孝道观念的坚持这一层原因?无独有偶,阎云翔在《私人生活的变革》中也提到过村干部被拒斥与家庭之外是农民私人生活变革的原因之一 。但他认为“孝道与传统的养老机制从50年代到90年代一直受到批判,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养老危机。”显然过于粗鄙化地理解了该问题的复杂性。我在此不会过多阐述,我只是觉得如果基层干部能够重新引导农村公众舆论,并以合适方式介入家庭事务,老人赡养问题是能够得到合理解决的。
接下来就几个问题再细讲一下。第一个是农村基层工作的上访问题。我同学一再给我说上访问题是农村工作中最主要的也是最头疼的问题。因为他们普遍觉得现在的农民很会利用上访来维护自身利益。他们都感慨地讲到中国的上访制度存在很大的缺漏,就是如果农民在所属政权上访没有得到解决之后越级上访,但一般的处理结果仍然是发还当地政权要求再次处理。用我同学的话讲这就是给他们这些基层干部“没事儿找事儿”,所以为了避免这种麻烦,他们都会用比较中庸的手段来予以就地解决,这就会让农民和基层干部就某一上访问题互相让步的达成一个共同接受的结果。这儿有两个例子,一个老农妇,她过世的丈夫曾经在G县城的五金社做过事,但是后来回到农村他的档案材料都掉了。另一个人是一个老党员,还曾经担任过D乡副乡长,但他离职后也是档案材料掉了。后来这两人的经济状况都不好,依照相关规定他们可以出具材料申请一些特别的政策,但他们无法出具相关证明,因此相关优惠无法落实到两人身上。因此这两人都选择了上访。两人的问题都很复杂,前者属于不同属地的不同部门,后者是不同部门,乡政府都不具备行政权力来处理这两件事。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核,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乡政府出具证明,保证在每次评“低保”的时候两人都是照顾对象,同时还会在关爱活动中照顾两人,而这两位老人也没有去争取属于自己政策,他们也安心于这种替代性的解决方案。表面上看,这样做显得过于随意,但结果对于双方都是双赢的,农村基层政权见面了繁复的行政冗务,而老人也得到了妥善安置,这显然是一种“因地制宜”的解决方法。当然这样做还有个前提不能忽略,内地农民上访要求往往是他们的最低诉求,这往往能够得到就地解决,所以他们也不大会再去上访了,而发达地区的上访往往是最高诉求,所以他们的上访结果只能通过上级行政机关来协调解决。
第二个是农村医保问题。据我了解,农民是每年交10元,交3年,3年后就不用再交。农民参加医保,这个钱可以充抵在村卫生室购药看病的钱,到了乡以上级医院看病,就实行凭票报销制度,最高1万元,特殊情况可2万。作为国家大力推广的这项惠农政策,要求占村人口的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参加低保,但起初L县当地农民是极力反对参加农村医保,大概只有百分之七十参加了。农村基层干部为了完成指标,他们就在发送农民的农业补贴的时候克扣了这个钱(我们那儿的农业补贴是每亩十多元)。农民心理不舒服村干部的这种处理(需要用一个注脚来说明当地村民对于钱的矛盾的现实态度。G县属于丘陵地带,每个农民人均不到2亩地,但每次农民来领农业补贴都是坐摩托车,然后吃一顿馆子,两手空空地又回去了,因此他们对于克扣补贴是发自身体感觉的抵制),但他们对此也无奈何。导致事情出现转机的是当地有位农民在生了大病之后享受了这个医保,他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医保的好处,后来农民都自愿地缴纳医保。这个事情让我自然地联想到朱杰所讲的J村农民接受火葬的问题,政策通过具体可感的方式来改变农民的认识,那么无论是操作的难易程度还是实际效果的确都可以事半功倍。但政策如何变得具体可感,显然是一个比较困难和漫长的过程,如果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作用,也许能够这个过程能够进行地更为顺利。
以上的材料虽然有点零散,但核心问题都指向农村基层政权所能扮演的角色问题。中国作为一个有着几千年农耕历史的大国,如何治理乡村一直是横亘在每一个统治阶级面前的首要问题,中国的乡村治理模式在历史的长河中递进转变,积累了不少经验教训。众所周知,在传统中国,帝国统治者把农村治理的权力让渡给了士绅阶层,而他们以乡规民约为支撑维系农村的平衡稳定。进入现代中国后,科层管理体系进入农村,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企图通过委派区长选拨保长来替代士绅阶层的治理,但最后的结果却是衍生了大批同时具有政府公职却又出自士绅的新型治理者(具体可参见王寄生《民国时期乡村权力结构的演变》一文,载《中国社会史论》,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这些人的盘剥直接导致了彼时中国农村的衰败。建国后,通过合作化逐步建立起来的公社制度打破了最小的农村的单位家庭,标志农村基层权力达到了最高状态,但正如作家赵树理所言“农村自己不产生共产主义思想”,与最初的设计者相反,农民并没有因此而捏合为一个整体,这场试验以失败告终。1978由小岗开始的后来推及全国的土地承包改革,解放了农民的自主性,但同时也削弱了基层政权的行政职能。在中国农村大步前进了几年后,没有及时对于基层政权加以改变的恶果开始显现。特别是到了全球化的今天,如同城市人一样原子生活却缺乏城市人体制保障的中国农民,他们抵抗世俗化的内在凝聚力是如此的薄弱,损毁严重却又无人修复的农村基础设施,空心村,日益恶化的农村集体生活,这些现象都是基层权力被削弱后农村的无序状态的表现,而中国农民也变成了中国现时社会最缺乏整体性的一个阶层。
如何克服农村存在的这些问题,显然需要我们对于农村基层权力的再认识。
可以看到,农村基层政权夹杂在农民、乡镇政权之间,它有自己极大的弹性空间,在这个弹性空间内可以它可以同时向好或者向坏的方面移动,而农村内部的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的很大部分的确都需要基层政权的介入,而最终的处理也可以是农民和村干部互相博弈的结果。因此,基于这个现实的角度讲,我相信只有整全性的机制自身才能对中国农村带来真正的变化,换言之,只有重振农村基层权力结构才能切实地改变农村现状。当然这并不是说回到帝国统治模式或公社模式,而是要在在国家——农村政权——农民之间建立一个合适的平衡点,正是在这点上,政府让大学生做“村官”的政策我是从积极意义上看待的,政府选拨大学生去做“村官”,可以同时避免帝国时期的放权自治和民国时期保长演变为土豪劣绅的专权现象,而通过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大学生来治理乡村,能够巩固国家对于农村的管辖,还能解决由于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无法因为外界变化的问题,基于此我相信这种既内又外的方式是解决如今农村问题的一种潜在可能。
本文版权为文章原作者所有,转发请注明转自当代文化研究网:http://www.cul-studie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