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为什么反对“范跑跑”的行为?

      作者: 笨笨咖啡
      
      “范跑跑”事件的发展令人惊讶:从最初的一边倒的叫骂之声,到如今的有
    人辩解要“以人为本”。尤其是,今天《南方周末》的“方舟评论”栏目的文章
    “‘范跑跑’让我们学习如何面对‘异端’”,如梗在喉,不吐不快。

      我鄙视“范跑跑”的行为,主要原因有二:

      1.作为教师,抢在学生之前跑出教室(行为错了)。

      本人也曾经有幸在高校从教多年,后因不喜欢该职业而另谋他就。但是,我
    做为教师的时候,还是基本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尽管我的求学经历
    与师范一点关系也没有。这并非自我吹嘘,而仅仅是做到一个教师的本份,职业
    操守使然。

      多数人为“范跑跑”辩解的理由是“以人为本”。因为他也是人,所以有面
    对灾难时逃跑的权利。但是,我觉得这个“以人为本”的概念被滥用,甚至被居
    心叵测的人公器私用。没错,在生物学意义上,我也承认“范跑跑”是一个人;
    但是,在社会学意义上,“范跑跑”这个人的身份是一个“教师”;这是一个区
    分不同群体的“标签”,也就是个体的社会属性(有别于生物体的自然属性)。
    一旦具有社会属性,那他就必须承担这个属性相应的义务和享受相应的权利。例
    如,作为一个教师,“范跑跑”享受了寒暑假休息的权利;但是,在讲台上,他
    尽到了对学生的“教”和“育”的责任了吗?!

      有人辩解:教师也仅仅是一种职业,他又没有拿更多的工资,更不应该进行
    “道德绑架”。殊不知,正是教师这个职业特殊的属性使他必须承担对学生的责
    任:既包括教育又包括保护,因为学生们至少都还是未成年人。如果把“以人为
    本”的概念任意延伸,而不考虑人的社会属性的话,我们的社会将会变成这样:
    战士可以逃跑,因为战士也是人,他甚至都没有拿到什么像样的工资;公交车司
    机可以把全车人抛下而自己先跳车逃生;村长、乡长、县长等都可以抛弃灾民,
    因为他也是人。可以想象,这将是一幅多么可怕的场景!

      记得小的时候,母亲在冬天总会让一只老母鸡来孵几窝小鸡。我也喜欢毛绒
    绒的小鸡,总偷偷地去米桶里面抓一把白米去喂它们。我发现,老母鸡总是先啄
    起一粒米,却不吞下,而是呵嘚呵嘚地把她的孩子唤过来,喂给它们。每当夜幕
    降临的时候,我就一只一只地把小鸡抓进一个做准备好的窝里。但是,几乎每一
    次我去抓小鸡的时候,总会被老母鸡啄上好几口!一只母鸡尚且懂得呵护小鸡,
    而我们受过北大精英教育的“范老师”却怎么把课堂上的孩子丢在了自己的身后
    呢?!

      2.逃跑在先,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思想也错了)。

      逃跑之后,还不忘在网络上叫嚣自己逃跑有理,甚至“连母亲也不救”!这
    种人叫什么?就是活脱脱的“不肖子孙”!我不知道“范跑跑”的母亲是否对他
    的儿子有什么十恶不赦之罪过,否则,按照正常的逻辑,没有“范跑跑”的母亲,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范跑跑”。而在关键的时候,“范跑跑”的嘴里并没有他母
    亲,心里肯定是更没有的。因此,在众多世人为“范跑跑”老师辩解的时候,我
    最想听到他母亲是怎么评价她的儿子的?

      曾经有个朋友和我谈起,如果哪个女生问他“我与你母亲同时落水,你先救
    谁?”这个问题,他就立马抽她一个大嘴巴。我不赞同他那么直接的暴力相向,
    但至少我会明确无误地告诉对方:我,先救母亲!

      当我们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与其它动物一样,本没有任何差异。但
    是,我们接受教育、学习之后,便具有了高于动物的思想、文化与行为;逐步从
    为人子,为人女;进而为人夫,为人妇;为学生,为教师;为党员,为群众……,
    无论什么角色,我们都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属性,因此就必须承担这个属性下隐藏
    的责任!

      “勇于担当”,不应该被赞誉为英雄本色,而仅仅是角色操守使然。就“范
    跑跑”而言,在其与学生共同面对地震灾害的时候,他首先是一个教师,然后才
    是一个灾民。

    (XYS200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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