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平农民合作建房既节约了土地,又节约了资金,还避免了政府的强制性行为,是一项值得鼓励的合作创新(见本报今日第18版)。
传统中国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存在着诸多互惠互助性质的制度安排。这些基于地缘、血缘基础之上的具有合作性质的制度安排在农民日常的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治安联防、互助换工等。虽然,乡土社会在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遭受到了现代性的不断侵蚀,在国家政权建设、现代传媒以及流动性的冲击下旧有的诸多制度安排已经萎缩甚至销声匿迹,但是乡村社会还有一定的关系网络和资源可以借用。
连平农民的造房事件说明,乡村社会还有为数不少的有公益心的农民精英,他们在自身利益与村庄整体利益一致的时候可以主动站出来勇挑发展重担。不仅是合作建房,在其它相关的村庄建设发展规划上,如果能够很好地发挥农民精英的作用,通过他们把现代契约精神、规则意识引进村庄,嫁接到熟人社会的乡土合作观念上,引导原子化的分散小农合作起来共谋村庄发展大计,新农村建设就极有可能避免“雷声大,雨点小”、“政府动,乡村不动”的窘局。
在村庄的内部,除了见多识广的青壮年农民精英以外,经验丰富的老人也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在传统社会里,宗族是农民自治的重要管理组织,族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下虽然宗族性组织大多已经瓦解,族长也没有了,但是德高望重的老年人在村庄内部仍具有相当强的号召力。而且,一般而言,这些老年人的生活内容也是十分单调的,如果能够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既有利于村庄的发展,也丰富了他们生活的内容。连平的造房运动,刚开始就注意发挥了一个70多岁的老党员的作用,在实施的过程中得到了更多老年人的支持和拥护,最终才获得了多赢的局面。
此外,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通过当兵、上大学、经商以及打工等途径流动到外面的已经改变身份的农民数量也有不少,作为“第三种力量”,他们对家乡还存有比较深厚的感情,可以看作是“身在外而心仍牵挂村庄”的精英。他们多年在外拼搏大多积累了丰富的资本和社会资源,是村庄发展可以借用的必要力量。连平的造房运动就借用了这些资源。在江西等宗族性村落,第三种力量一直活跃在村庄公益事业的建设平台上,如果能够在村庄内部建立合适的连接平台,与这些人保持必要的联系,就有可能借助共同的乡土观念推动他们的参与,从而与村庄内部力量一起共同推进村庄的发展。
连平农民合作建房的事件说明,只要能够形成村庄内外各种力量共同参与,通过农民自主、自发、自愿的合作行为,新农村建设就有可能走出“乡村不动”的僵局,也就有可能为乡村社会的未来描绘出一个光明的前景。
- 责任编辑:zh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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