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斌
经过深入湖南农村调查研究,我们以农村整体提升为目标,提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八种经济发展模式。
一、政策保障型:以“不取多予”原则催生农村经济。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民认为农村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国家制定更多的保障型政策。这些政策要体现“不取多予”的原则,即一方面不从农村吸取资源,另一方面多给农村提供帮助。取消农业税只是减轻了农民大约三分之一不到的负担,国家要进一步在农村取消诸如屠宰税、宅基地建设税费、农业特产税等,同时降低农民办企业、经商的门槛,减少相关费用,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在农村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各种相关的救助制度。
二、农业保护型:给农村经济发展一个公正平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农业之所以发展缓慢,主要是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商业之间的交换体系,越来越损害农村。如一个普通农民12年的收入才能供养一个小孩读完大学四年本科,1只普通青霉素在城市药店卖0.8元,而在某些农村诊所卖到4.2元。农业生产用的农药、化肥价格年年看涨,而农民生产的产品无论是粮食、水果或其他经济作物最终成交的价格给农民带来的经济收益都相当有限。因此,国家要从保护农业的角度出发,要么提高农产品价格,要么对农业提供更多补贴。
三、技术促发型:以实用新技术帮助农民增收。懂现代实用新技术、善于搜集现代市场信息的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政府要有计划地向农民传授与该地区生产环境、生产条件相适应的实用的新技术。因此,我们要进一步研究如何让新技术容易接近农民,方便农民掌握。我们认为,可以利用农村的中小学、广播、电视以及VCD等工具,向农民传授实用新技术。每个乡镇可以设立一个技术指导站,回答和指导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难题。
四、信息保障型:构建权威市场信息帮助农民经济决策。许多农民由于交通、通讯闭塞,自身的知识、判断能力、获取市场信息的渠道有限,当他们贸然闯入“市场”时,自然处处受损。例如不少浏阳农民曾经投巨资喂养过鹿、黑山羊;武冈一些农民种过罗汉果,养过奶牛;衡山一些农民种过草。这些经济活动要么就是农民在投资前听信不法商人的胡说,要么在经营过程中因为种子、技术等原因而夭折,要么就是市场需求根本就很少。因此,政府应该建立一个权威信息平台,帮助农民提供相关经济信息咨询。政府可以在每个村子,或在人们易于集中的地方,如村委会所在地、代销店、诊所、停车点等地方,开辟公告栏,将有利于农民致富的信息张贴出来,也可以利用广播、电视公告经济信息,传播致富经验。
五、产业带动型:让优势产业配置农村富余资源。我们在这次调查中发现,有近四分之一的村民希望村级领导能够招商引资,将企业引入村庄。建设新农村并不要求每个村子都得办企业,将农业办成工业。但是各个村子可以根据自己的地域特色或者传统,办成特色产业。
六、合伙投资型:让单个农民的零散资金产生规模效应。无论是示范村还是非示范村都有一些农民由于多年外出打工,或者其它经营活动而积累了一定资金。这些农民大多会利用积累的资金进行一些简单投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农民的投资行为并没有为他们带来回报。我们建议,如果每个村能够组织几个经济能人,将村民零散的资金以自愿的形式,以村民认可的监控方式,组织运营的话,村民零散的资金就会产生规模效应。
七、干部嵌入型:让干部推动新农村建设。我们研究发现,示范村的村干部都与各级政府部门有较多的密切联系,他们往往能够最先了解政府的政策,或者政府的资金支持。而非示范村的干部与上级政府的联系就很少,获得的资源也特别少。于是村庄之间就会因为干部的差异而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出现较大差异。我们建议,市区县要为每个村子选派一名有工作能力的干部,另外可以组织退休干部、教师回到自己家乡组成新农村建设工作小组,为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
八、道路拉动型:以乡村道路建设提升农村经济水平。无论是一般农村还是示范村,农民都对道路建设提出了相当急迫的要求,超过60%的村民都希望政府能够将硬化的道路修到他们的村口、家门口。湖南省已经有专项资金支持农村道路建设,但是这一专项资金要求农民有三分之一的自有资金配套。因此这一惠民政策在过去的年份里只在富裕农村得到实施,在贫困地区由于农民难以筹资,道路长期得不到改造,由此造成了农村内部差距日益扩大。因此,我们建议,仿效中国义务教育政策实施办法,强力推进农村道路硬化工程,政府应该采用不同比例支持农村道路的兴建。在贫困地区修建村级以上道路采取全额资助,在中等富裕地区的农村,政府资助80%左右,在富裕地区的农村政府资助60%左右。
(李 斌,中南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